投資方定向增發股票子公司的分錄
A. 母公司投資一個子公司,母公司會計分錄如何做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出50佔100的40%,借:長投(成本法無明細科目)4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
貸:銀行存款50
同控合並永遠看的是最終合並方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外購子公司達到控制才可能有商譽)
B. 定向增發股票如何做會計分錄
按照會計准則和上市公司實踐:一般是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股本
資本公積
C. 權益法下,被投資企業增發股票形成的股本溢價,投資方怎麼做分錄
如果造成了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增加,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否則不作處理
D. 投資子公司會計分錄
B公司是購買方,將該業務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400
貸:銀行存款 400
B公司收購A公司,是和A公司的股東之間的交易,作為A公司僅作股東變更處理: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A公司
(4)投資方定向增發股票子公司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般企業實收資本應按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入賬。
3、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摺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投資的,對已歸還的投資應當單獨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實收資本的減項單獨反映。
轉化途徑
將資本公積轉為實收資本
會計上應借記「資本公積」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將盈餘公積轉為實收資本
在會計上應借記「盈餘公積」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這里要注意的是,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均屬所有者權益,轉為實收資本時,如為獨資企業比較簡單,直接結轉即可。
如為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應按原投資者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各股東的股權,股份公司具體可以採取發放新股的辦法。
所有者投入
企業應在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E. 一公司投資一全資子公司雙方會計分錄
投資公司(母體企業):
借:長期股權投資—××公司
貸:銀行存款等
被投資企業:
借:銀行存款等
貸:實收資本
F. 增發股票後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4000000
貸:股本 60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4000000
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支付的傭金和手續費,應沖減權益性證券的溢價發行收入: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0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0
G. 關於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分錄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在長期股權投資中的增發股票的方式,對另一個企業進行投資是有兩種形式:一是不定向的增發股票,即向社會增發股票,這樣的形式可以在收到貨幣資金的前提下,發行股票,增加了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所以股本就會增加,資本公積也同時會有所變動的)。然後用收到的貨幣資金來投資一個企業。最終的表現形式就是上面的會計分錄。二是,定向增發股票到被投資單位的原股東,也稱為股權轉換,即用增發的本企業股票定向給被投資單位的原股東,以換取他們手中的被投資單位的股票,這一形式會使的被投資單位的原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全部或部分轉化為本企業的股票了,也就是他們也將成為本企業的股東了。而本企業卻換入了大量的被投資單位的股票或股權,以達到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目的。這樣,同樣會因增發了本企業的股票,而增加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的(即增加了本企業的股本和資本公積),同時,提示一下,這樣的投資方式,要求投資企業遠遠大於被投資單位,才可能形成真正的合並或控制,否則,很有可能,會形成「反向購買的」,這個在企業合並相關的章節中會學到的。
以上就是增發股票對外投資的兩種情況。其最終可實現的結果與分錄,都是要上面的那個分錄!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H. 定向增發股票取得長投會計處理怎麼做
所謂配股,就是被投資企業規定投資企業可以一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原始股份的百分之幾)的被投資企業的股票。配股也是支付股利的一種方式,配股一直被上市公司用來作為一種籌集資金以增加股本的手段,同時也是上市公司支付股利的一種方式。在我國目前條件下,大多數企業都是採用配股方式。送股與配股的不同之處在於:送股是無償發放股票股利,而配股則是低價有償發放,即投資企業並不是無償取得被投資企業的股票,而需付出一定的對價。
配股實際上是相當於公司給予老股東一項認股權,使老股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在特定時期內按配股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以保障能按原比例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一般而言,配股價格高於股票面值但遠低於其市價。老股東如果行使認股權按配股價格買進股票後再按較高市價賣出便可賺得一筆差價;有的公司還規定配股權可以轉讓,因而這種認股權本身也是有價值的,這種特殊的權利只有公司的股東方可獲得。在配股價低於股票的市場價格時,認股權具有內涵價值。在配股時,有三個重要的日期:配股宣布日、配股證明(認股權)發行日(股權登記日,又叫除權日)、配股到期日。從配股宣布日到發行日(股權登記日), 股份與其權利是不可分離的。在發行日(股權登記日)到到期日之間,股票與認股權就可以獨立出售,因而應該確認配股權的價值。
對於被投資企業,在宣布配股的時候,並不需要作會計處理。在以規定的配股價認購股票時,應按股票的面值增加股本,收到的現金,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如果公司決定將配股權出售,做如下分錄:「借:現金,貸:長期股權投資-認股權、投資收益」。
I. 母公司用增發的股票夠入子公司100%的股權,問子公司該做什麼會計分錄
無論是發行自身股票收購還是資金收購,被合並企業不需要作會計分錄
J. 增發新股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
上市公司找個理由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進行優先配售,其餘網上發售。增發新股的股價一般是停牌前二十個交易日算術平均數的90%,增發新股對股價肯定有變動。
到目前為止,滬深股市已有G華新、G重汽、G太鋼、G建投、G泛海、G京東方、G天威、G陽光等公司提出了非公開發行計劃,非公開發行的最大好處是,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
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10)投資方定向增發股票子公司的分錄擴展閱讀:
為完善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行為的約束機制,現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有關條件作出補充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除應當符合《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不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三、發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負債率不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完工進度不低於70%。
五、增發新股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增發提案還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份總數以董事會增發提案的決議公告日的股份總數為計算依據。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近12個月內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佔用的情況。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批評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不存在會計政策不穩健(如資產減值准備計提比例過低等)、或有負債數額過大、潛在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為其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整改已滿12個月。
十、符合《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1〕105號)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重組完成後首次申請增發新股的,其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
且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的有關規定計算;其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