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科技股票 » 股票質押發展歷史

股票質押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 2021-05-09 21:05:40

A. 什麼是股票質押和解押

股票質押就是以股票做為抵押物向債務人抵壓。
解押就是相反

B. 國內學者什麼時候開始研究股權質押

我國股權分置的由來和發展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股權分置問題的形成。我國證券市場在設立之初,對國有股流通問題總體上採取擱置的辦法,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
第二階段:通過國有股變現解決國企改革和發展資金需求的嘗試,開始觸動股權分置問題。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為了解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資金需求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開始進行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實施方案與市場預期存在差距,試點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頒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也是該思路的延續,同樣由於市場效果不理想,於當年10月22日宣布暫停。
第三階段:作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一項制度性變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准確說從2008年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國家工商總局令第32號)出台後開始研究股權質押(有了研究依據)。供參考。

C. 如何理解股票質押概念

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D. 證券的發展史

中國證券和證券市場自19世紀40年代產生後,經歷了40多年的萌芽階段,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初步形成。中國最早出觀的證券是外國在華企業發行的外資證券,最早的證券交易也是外商之間的外資證券的買賣,稍後才出現華商證券和華商證券交易。盡管如此,中國證券市場仍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證券產生的歷史,在中國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當時國家向大戶的舉貸和王侯給平民的放債,形成了最早的債券。漢唐以後,國家因軍事需要臨時向富商舉借巨款的事已不再是偶然現象。隨著商業的發展,飛錢、會票、當票等商業票據出現,證券的品種更加豐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明後清前,在一些投資大、收益高且又具有一定風險的行業,如上海沙船業,四川井鹽業,雲南、廣東礦冶業和山西金融業,已經較多地採用"招商集資、合股經營"的經營組織形式。這種組織形式明顯地具有資本主義的股份制特徵,而"集資合股"的參與者之間簽訂的載明權利責任的契約,則是中國最早的股票雛形。
當然,真正具有現代意義的證券的出現,在中國則是19世紀40年代以後的事。1840年鴉片戰爭後,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相繼對外開埠通商,有價證券及其交易,就跟著第一批最先進入所開商埠的外國洋行在中國出現。外資在華設立的各類股份制公司企業,把西方國家已普遍採用的股份制公司的生產經營形式和集股籌資的方法帶到了中國。
中國仿效西方,採用股份制發行證券組織近代企業公司的活動始於19世紀70年代。與此同時,清政府洋務派從19世紀60年代起,舉辦旨在"自強"的軍事工業。由於清政府財政困難,經費難以為繼,70年代後,為借重民間私人資本,解決國家財力不足,洋務派仿效西方股份制,採用"官督商辦"和"商辦"等形式,興建了一批旨在"求富"的中國近代民用企業。1872年,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委派上海商人朱其昂、朱其詔籌建上海輪船招商局。隨著該局的成立和第一期股本的認定和籌集,中國第一家近代意義的股份制企業和中國人自己發行的第一張股票誕生。繼航運業後,股份制公司形式又在保險業、礦業、紡織業和通訊電報業等方面得到普遍運用,於是又有一批華商股票應運而生。如仁和保險、濟和保險、開平煤礦、上海機器織布局、上海電報局等都是中國近代最早出現的華商股票。原先附股於外資企業公司的中國人,此時也紛紛移資或投資洋務民用企業,或自立門戶舉辦近代工礦企業公司。到19世紀80年代初期,全國各地創辦的新式工礦企業就有十五六家,這些礦業公司都發行了股票。至此,華商證券的發行已小有氣候。
證券一經產生,證券交易不久也隨之出現。據史料記載,1861年以前,上海等地就已有證券買賣交易活動,但僅局限在外商之間,買賣並不興隆。19世紀60年代以後,隨著上海殖民經濟的初步"繁榮",外商證券交易在上海非常活躍。60年代中期,由於世界棉業投機熱潮席捲上海,在華外資銀行獲得豐厚利潤,其股票普遍大幅升水。如1864年利華銀行面值10英鎊的股票,市價曾高達25英鎊;(註:《字林西報》,1866年7月5日。)此外,五六十年代成立的外資航運公司獲利也很豐厚,航運公司股票成為銀行股票以外的另一買賣熱點,以致市場上證券交易額"日以百萬計,投機交易有時延至深夜"。
有了外商企業股票的交易,也就有了從事股票買賣的證券公司。1869年上海四川路二洋涇橋北,出現了中國第一家專營有價證券的英商長利公司,後來又有幾家這樣的公司相繼設立。"店多成市,該業始發達"。(註:《上海西商證券交易所之略史》,載《銀行周報》第3卷總第116期,1919年9月16日。)到19世紀80年代前後,外資又開始進入租界公用事業和其他實業,市面上又出現了上海自來水公司、上海電燈公司等十幾種新股票。西商各證券掮客為謀本業前途的發展,於1891年聯絡同業,組織上海證券掮客公會即上海股份公所,以買賣外商在華所設各事業公司的股票。外商在華組織的證券市場初步形成。
至於中國華商進行的證券交易,若將19世紀五六十年代華商附股外資企業公司的證券活動除外,至少在70年代初就零散出現。五六十年代由於上海小刀會起義和太平天國運動,社會資金大量聚集上海租界;另一方面,又由於中國新辦的近代企業不久便獲厚利,加上個別企業發放優厚股息的刺激,各色商人在地產、銀洋買賣投機之外,又熱衷於對新式企業的股票、債券的追逐。
1882年前後,先前成立的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等近代廠礦企業經營成功,獲利很高,股票價格成倍增長,如輪船招商局面值100兩的股票,1882年卻漲到了200兩以上;(註:《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員會報告書》下冊,第31頁。)1881年年底,開平煤礦正式投產前夕,其面值100兩的股票在上海市場上的價格就漲至150兩左右,到1882年6月,竟還有人願以每股237兩的價格收進。(註:《申報》1882年6月13日。)受此影響,人們爭相購買荊門煤鐵礦、長樂銅礦及鶴峰銅礦等十幾種剛上市不久的礦業股票,這些股票的價格很快超過其面值。如長樂銅礦和鶴峰銅礦的股票面值均為100兩,1882年最高價分別達到220餘兩和170餘兩。(註:《平淮公司各股份市價》,見《申報》1882年各期。)當時的《上海新報》和《申報》等華文報紙,對此都有專門報道。這些礦業股票籌集的股金就有白銀300萬兩,其市場交易額估計在1000萬兩以上,這在當時是一筆十分可觀的資金。
受礦業股票上漲行情影響,其他上市的洋務企業股票價格也隨之全線上漲。如上海電報局100兩面額的股票,1882年曾突破了200兩大關;而上海機器織布局的股票價格也溢出原價15%左右。(註:《平淮公司各股份市價》,見《申報》1882年各期。)
華商證券交易,起初既沒有固定的場所,又沒有相應的交易規則,證券轉讓、買賣一般在親朋好友、熟人中"以親帶友、以友及友"進行。成交的價格卻視外商證券行情和證券本身的市場供求而定。後來,隨著證券發行量的擴大,持有證券的人增多,手中持有證券的品種和數量也越大,證券買賣變成了經常的需要。於是"為各項公司通路徑而固藩籬"(註:《申報》1882年9月27日。)的上海平準股票公司於1882年9月成立。該公司內部組織分明,還訂有章程,為股票交易提供了便利。它的設立首開中國有組織的證券市場的先河,成為中國自設證券交易所的權輿。
由於對礦業股票的過分投機,加之買辦商人胡光墉投機絲業失敗和中法關系趨緊等其他原因,引發了1883年10月的倒賬金融風潮。礦業股票連同其他華商股票即行下跌。低價出售也無人承接,連平時素有信譽的招商局、開平礦務局股票的價格也低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礦業股票更是無人問津,幾乎形同廢紙。介入股票投機和承做股票質押的錢庄受累倒閉,破產者不計其數。一度空前興盛的股票市場低落至極點,直至10年之後,一般商人仍"視集股為畏途",(註:《論商務以公司為最善》,見《申報》1891年8月13日。)"公司"二字"為人所厭聞",(註:《礦務檔》第七冊,第4358頁,台灣近代史研究所編,1960年版:《洋務運動》(七)第316頁,中國史學會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可見這次風潮對證券投資者心理打擊很重。
若把1895年前的中國早期證券和證券交易視作中國證券市場的萌芽的話,那麼,1895年以後至清末,中國證券市場就進入了初步形成階段。
隨著國外資本投資的銀行、工礦企業和鐵路公司在華的設立,以及鐵路借款、礦業借款與政府借款的簽訂,外國在華發行的外資證券規模迅速擴大。
與此同時,甲午戰爭的慘敗使"振興工商、實業救國"的呼聲再一次引發了中國第二次設廠辦公司的高潮。清政府頒布了一系列有利於工商業發展的法規,並採取了一定的措施鼓勵興辦各式銀行、企業。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的創立率先揭開了中國近代化第二次高潮的序幕。1901~1911年間,中國先後創辦新式廠礦企業386家,資本額達8.8億多元,華商在機械製造、電力、采礦、棉紡和其他工業方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華商股票的發行量也隨之大幅度的增加。
公債制度也在1894年前後移入中國。1894年清政府為籌措甲午軍費,仿效西方,向國內發行公債,"息借商款"。此後,又發行了"昭信股票"和"愛國公債"兩次公債。在此之前。1853年上海蘇松太道吳健彰為鎮壓上海小刀會起義,向外國洋行賒賬雇募船炮,首開中國近代舉借外債先河。隨後海防借款、軍需借款、抵禦外侮借款、賠款借款、實業借款、鐵路借款、礦業借款,甚至行政經費借款,一發不可收。清晚期共借外債208筆,債務總數為白銀13億多兩。(註:《清代外債史論》,第672頁,許毅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6年版。)
在證券交易市場方面,外商在華組織的證券市場也有了迅速的發展,最顯著的表現是上海眾業公所的設立與發展。原先設立的西商上海股份公所1895年以後因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續借款等金幣公債,以及怡和、老公茂、瑞記、鴻源等大紗廠新股票的面市,業務發展出現了較大轉機。1898年,該所修訂了章程,但仍無固定交易場所,證券的交易買賣,多在舊西商總會內或在匯豐銀行門前階沿進行。到1900年,英商趁八國聯軍入侵的混亂之際,攫取了中國的開平煤礦,由於這一產權的中外轉移,原持有該礦股份的華人紛紛將股票出售或轉讓,給原來不甚景氣的股票交易市場帶來了新的刺激。同年,上海股份公所在舊西商總會租定了部分房屋作為固定的所址。1903年,上海股份公所醞釀改組為上海證券交易所,1904年,按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在香港注冊,定名為上海眾業公所。該所採取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參與證券交易,公所成立不久,會員即擴充為100人,其中西商會員87名,華商會員13名。交易買賣的證券有中國和遠東各地的外商公司股票和公司債券、南洋各地的橡皮股票以及中國政府金幣公債,(註:《民國經濟史》,第153頁,上海銀行學會編,1948年版。)後來又增加市政公債。當時進入這個市場開拍的股票先後有:公和祥碼頭、椰松船廠、公益紗廠和其他一些橡皮股票。1909年又遷址上海外灘1號。
由於西商在華組織的證券市場除為外國在華企業公司在華籌集資金服務外,還是少數洋商投機劫利的工具,完全不顧中國社會經濟和投資者的利益,1910年爆發的橡皮股票風潮就是最好的例證。1903年,英國投機商人麥邊在中國成立藍格志拓殖公司,開業後的頭幾年並沒有多少業務,1909年國際市場橡膠漲價,國外經營橡膠園種植業和投資橡膠工業的人獲利豐厚。麥邊便藉此機會,於1910年初大造輿論,宣揚經營橡膠行業可獲巨利,並謊稱其公司在澳大利亞擁有大片的橡膠園。為了誘騙人們購買其公司股票,他編造該公司的經營發展計劃,奢言年分紅可達45%左右。人們不明真相,競相購買。"僅僅十先令之股票,未及標賣,已有以七十兩之巨價承購者"。(註:《上海西商證券交易所史略》,載《銀行周報》,第116號。)麥邊暗中掀抬股價,橡皮股票價格暴漲。麥加利、匯豐和花旗等外商銀行見有利可圖,便與麥邊勾結,承做橡皮股票的抵押放款。此舉又造成了該公司信譽可靠、實力雄厚、盈利可觀的假象。爭購者於是更加踴躍,連許多錢庄也都轉入其中。1910年3月末,橡皮股票的價格上升到其面值的二十七八倍,(註:《上海西商證券交易所史略》,載《銀行周報》,第116號。)麥邊暗地裡趁高脫手,捲款潛逃。其他外商亦步麥邊後塵,紛紛拋售手中的橡皮股票。這時,外資銀行宣布停辦此項股票的押款,(註:《上海錢庄史料》,第7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騙局敗露,人們又爭相拋售橡皮股票,但無人購進,橡皮股票價格一落千丈,最後成為廢紙。持票者紛紛破產,錢庄也因此倒閉了二十多家,市面極度恐慌,釀成了一場金融風潮。更為嚴重的是這次風潮使中國新興的證券市場遭受沉重打擊,中國股票市場自此進入低谷。
此期的華商證券交易市場較1883年前,交易規模總體上有所後退,但也不乏市場新熱點。一方面,隨著1895年後中國近代化第二次高潮的出現,尤其是銀行的創辦和商辦鐵路公司的出現,證券交易又漸有起色。銀行股票和鐵路股票、債券成為交易買賣的新熱點。1897年在上海成立中國通商銀行後,清政府又採取"官商合辦"的形式,設立了戶部銀行(1908年改稱大清銀行)和交通銀行。此外,還有一些地方性省銀行和私營商業銀行也在此期設立。這些新興的銀行發行了大量的股票,這些銀行股票在市場上十分受人青睞。1903年,清政府開放鐵路,"寓商於路",提倡商人設立鐵路公司,集股籌資承辦鐵路。於是,1903-1907年,全國15個省份先後成立了18個"官商合辦"和"商辦"的鐵路公司,發行了大量的鐵路股票。這類股票一經發行,便成為市場亮點。在銀行股票和鐵路股票以及其他工礦企業股票發行與交易的帶動下,中國近代證券市場初步形成。而這時的政府公債由於發行量小,加之政府仍視購買公債為對朝廷的報效和捐助,故當時購入者,也不敢在市場上出售,所以還未形成交易市場。
另一方面,證券市場組織形式也有了較大的進步和發展。自上海平準股票公司倒閉後,雖先有1904年梁啟超提出了組織"股份懋遷公司"(即證券交易所)的倡議,後在1907年又有上海買辦商人袁子壯、周舜卿、周金箴等提出仿日本取引所組織公司的要求,但清政府未予重視和採納。華商證券交易一直處於無組織的狀態中。光緒末年,上海買辦商人王一享、郁屏翰等在南市關橋開設了專營證券的"公平易"公司,不久,買辦商人孫靜山在上海九江路渭水坊又開設了另一家專營證券的"信通公司",但規模和功能遠不能與原先的上海平準股票公司相比。除上述專營的證券公司外,許多茶商、錢商、皮貨商、古董商和雜貨商以及買辦也兼做股票買賣。這些股票掮客經常出入茶館,在經營本業的同時,還洽談股票生意。約在1910年前後,股票交易買賣活動便固定在上海福州路的惠芳茶樓,中國證券市場進入了"茶會"時期。
總之,中國證券和證券市場自19世紀40年代產生後,經歷了40多年的萌芽階段,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初步形成。中國最早出現的證券是外國在華企業公司發行的外資證券,最早的證券交易也是外商之間的外資證券買賣,稍後才出現華商證券和華商證券交易。中國證券市場一開始便存在華洋兩個不同體系的市場,這正是舊中國社會性質的寫照。盡管如此,中國證券市場仍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為後期的證券市場發展奠定了基礎。

E. 股票質押貸款的相關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刪去了借款人必須是上一年度公司經營正常,未發生經營性虧損的規定
○貸款最長期限延長至1年
○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可作為質押物
○取消一家券商只能在一家商業銀行辦理股票質押貸款的規定
○貸款利率按照央行利率管理規定執行
○警戒線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已名存實亡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業務,有望重新步入正軌。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根據新辦法,可進行股票質押貸款的證券公司條件有所放寬,同時,借款人的條件進一步細化,質押物的種類以及質押期限也得以增加和延長。
根據新辦法,可進行該業務的證券公司將不限於綜合類,放寬到依法設立並獲准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券商。另外,新辦法還刪去了舊辦法中要求借款人必須是上一年度公司經營正常,未發生經營性虧損的規定,使得虧損券商也可以參與股票質押貸款,通過貸款支持渡過暫時的難關。
新辦法共8章44條,包括總則,貸款人、借款人,貸款的期限、利率、質押率,貸款程序,貸款風險控制,質物的保管和處分以及罰則等內容。根據新辦法,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將與舊辦法所規定的股票和基金一道,成為合法的質押物。新辦法同時明確規定,借款人通過股票質押貸款所得資金的用途,必須符合證券法的有關規定,用於彌補流動資金的不足。
關於借款人的條件,新辦法較舊辦法的規定更細。除已有的資產具有充足流動性、自營業務符合有關風險控制比率、已提取足額交易風險准備金外,還新增了具備還本付息能力,已按規定定期披露資產負債表、凈資本表、利潤表以及利潤分配表,以及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經認定已實現有效獨立存管等內容。
新辦法還對舊辦法中貸款的期限、利率等規定作了較大修改。對於貸款期限,新辦法將舊辦法規定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修改為1年。對於貸款利率,新辦法取消了舊辦法可適當浮動,最高上浮幅度為30%,最低下浮幅度為10%的規定,只需執行央行的利率管理規定即可。
新辦法在取消舊辦法一家證券公司只能在一家商業銀行辦理股票質押貸款規定的同時,強化了貸款風險控制的動態性,將舊辦法規定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金15%的規定,修改為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新辦法還規定,借款人出現預計到期難以償付貸款利息或本金,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股權變更等情形,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另外,新辦法還將警戒線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F. 股票質押融資的定義

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正常情況下,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限售股質押,在限售期先於行權時間結束的,應當認定質押合同有效。

2008年10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股東即日起可以用無限售條件的股票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緩解「大小非」股東資金困境,減少其拋售股票的動力。
《規定》明確發債主體限於上市公司股東,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額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
此外,為保持用於交換的股票作為擔保物的信用,《規定》還對用於交換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質提出了要求,並且明確了用於交換股票的安全保證措施,防範債券的違約風險。
《規定》要求:公司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在調整或修正交換價格時,如造成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數量少於未償還可交換公司債券全部換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須事先補充提供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並就該等股票設定擔保,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G. 關於股票質押

物權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H. 股票質押的介紹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 1.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熱點內容
股票交易中很多手是一樣的 發布:2025-06-16 09:01:22 瀏覽:786
如何注冊北京基金會 發布:2025-06-16 09:01:11 瀏覽:293
股票交易成交量大代表什麼意思 發布:2025-06-16 09:00:33 瀏覽:865
股票名稱查詢長城科技 發布:2025-06-16 08:58:29 瀏覽:110
農村股權確權登記是什麼意思 發布:2025-06-16 08:43:47 瀏覽:417
南通個人股權糾紛怎麼解決 發布:2025-06-16 08:29:30 瀏覽:263
兩個人合夥創業股權平分怎麼辦 發布:2025-06-16 08:22:11 瀏覽:382
什麼時候基金信息披露 發布:2025-06-16 08:14:52 瀏覽:429
有什麼理財讓妻兒無憂 發布:2025-06-16 07:39:56 瀏覽:943
大北農股票002385歷史行情 發布:2025-06-16 07:34:40 瀏覽: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