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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利好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1-07 12:10:08

1. 「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是什麼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計、強國之策。近年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持續向更大范圍、更高層次和更深程度推進,創新創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對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結構升級、擴大就業和改善民生、營造公平營商環境和創新社會氛圍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6月,我國針對創新創業的主要環節和關鍵領域陸續推出了102項稅費優惠政策措施,覆蓋企業整個生命周期。
一、企業初創期稅費優惠
企業初創期,除了普惠式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特殊群體創業或者吸納特殊群體就業(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退役士兵、軍轉幹部、隨軍家屬、殘疾人、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長期來華定居專家等)還能享受特殊的稅費優惠。同時,國家還對扶持企業成長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創業就業平台,創投企業、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等給予稅收優惠,充分發揮集聚效應,給予企業金融支持。具體包括:
(一)小微企業稅費優惠
1.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3.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4.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個人所得稅減半徵收
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地方「六稅兩費」
6.符合條件的企業暫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7.符合條件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
8.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費優惠
9.重點群體創業稅費扣減
10.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稅費扣減
11.退役士兵創業稅費扣減
12.吸納退役士兵就業稅費扣減
13.隨軍家屬創業免徵增值稅
14.隨軍家屬創業免徵個人所得稅
15.安置隨軍家屬就業的企業免徵增值稅
16.軍隊轉業幹部創業免徵增值稅
17.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免徵個人所得稅
18.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就業的企業免徵增值稅
19.殘疾人創業免徵增值稅
20.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21.特殊教育校辦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
22.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
23.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24.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小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5.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購買自用國產小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三)創業就業平台稅收優惠
26.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免徵增值稅
27.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免徵房產稅
28.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9.大學科技園免徵增值稅
30.大學科技園免徵房產稅
31.大學科技園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創業投資稅收優惠
32.創投企業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3.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4.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5.有限合夥制創投企業法人合夥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抵扣從合夥企業分得的所得
36.有限合夥制創投企業個人合夥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抵扣從合夥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
37.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8.創業投資企業靈活選擇個人合夥人所得稅核算方式
39.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行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五)金融支持稅收優惠
40.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增值稅優惠政策
41.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42.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43.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
44.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45.金融機構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46.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47.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
48.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
49.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50.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51.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52.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53.為農戶及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及再擔保業務免徵增值稅
54.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55.賬簿印花稅減免
二、企業成長期稅費優惠
為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稅收環境,促進企業快速健康成長,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幫助企業不斷增強轉型升級的動力。對研發費用實施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對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實施所得稅100%加計扣除政策。對企業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對製造業及部分服務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儀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圖書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幫助企業和科研機構留住創新人才,激發科研人員研發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具體包括:
(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56.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57.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
58.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59.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
60.製造業及部分服務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儀器、設備加速折舊
61.製造業及部分服務業小型微利企業符合條件的儀器、設備加速折舊
(三)進口科研技術裝備用品稅收優惠
62.重大技術裝備進口免徵增值稅
63.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等單位進口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四)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
64.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65.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
66.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
(五)科研創新人才稅收優惠
67.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股權獎勵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68.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員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69.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70.獲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遞延繳納個人所得稅
71.獲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適當延長納稅期限
72.企業以及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繳納所得稅
73.由國家級、省部級以及國際組織對科技人員頒發的科技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74.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減免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成熟期稅費優惠
為助力企業持續發展壯大、做大做強,國家從不同角度、不同領域出台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幫助我國企業加快創新追趕步伐、搶占科技制高點。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先進製造業納稅人給予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優惠。對軟體產品實施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國家鼓勵的軟體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尤其是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給予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優惠,對符合規定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生產設備縮短折舊年限,對動漫企業銷售自主開發生產動漫軟體實行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等政策。具體包括:
(一)高新技術類企業和先進製造業稅收優惠
75.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6.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
77.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8.先進製造業納稅人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二)軟體企業稅收優惠
79.軟體產品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
80.國家鼓勵的軟體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81.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82.軟體企業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用於軟體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企業所得稅政策
83.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職工培訓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稅前扣除
84.企業外購軟體縮短折舊或攤銷年限
(三)集成電路企業稅費優惠
85.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86.集成電路企業退還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在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
87.承建集成電路重大項目的企業進口新設備可分期繳納進口增值稅
88.線寬小於0.8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89.線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0.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1.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2.國家鼓勵的線寬小於28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3.國家鼓勵的線寬小於65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4.國家鼓勵的線寬小於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5.國家鼓勵的線寬小於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96.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7.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98.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生產設備縮短折舊年限
(四)動漫企業稅收優惠
99.銷售自主開發生產動漫軟體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
100.符合條件的動漫設計等服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101.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
102.符合條件的動漫企業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 國家級創新園區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科技部做的。以2007年為計算基年,至2015年,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應實現以下量化目標:
1、每萬名從業人員中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數高於2500名;
2、園區內企業研發總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5%以上;
3、園區財政的科技撥款占園區全部財政支出比例高於6%;
4、每萬名從業人員擁有的當年新增授權發明專利數高於20件;
5、高新技術產業工業增加值率高於35%;
6、形成一個以上國內領先的優勢產業集群,其中有1家以上年銷售收入超過100億元的企業,或有2家以上超過50億元的企業;
7、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數占園區內企業總數比例高於50%,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總收入占園區營業總收入的比例高於60%;
8、高技術服務業銷售收入占園區營業總收入的比例高於30%;
9、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下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數占當年新注冊企業數比例高於60%;
10、各類上市企業數量累計達到50家以上;
11、園區凈利潤占營業總收入比例高於8%;
12、園區萬元增加值能耗低於0.25噸標准煤。

在政策配置方面:
1、各建設園區的政策配置

建議各建設園區管委會和所在市人民政府要圍繞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的目標和任務框架,研究和制定促進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與發展的政策,以及相應的考核標准,樹立新的發展導向,建立完善新的政策支撐條件。

2、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的主要政策配置

加大對建設園區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支持;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支持;加大對技術轉移、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方面的支持。在此基礎上,研究和制定新的政策工具,在建設園區先試先行,建立新的政策支點。

3、科技部的主要政策配置

科技部的各類政策加大對國家高新區的支持:支持各建設園巨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持鼓勵企業上市,特別是積極開展創業板和非上市企業股權代辦系統的相關工作;支持開展「創業導師」、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建設;支持開展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工作;支持開展技術轉移行動方案;支持開展創新集群工作;加大「火炬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對建設園區的支持。

3. 進科技園好還是科技孵化器好,政策方面有什麼不同稅收優惠有何區別

如果有符合高新產業的技術,最好進高新區的專業孵化器,企業類型相對集中,獲得相應優惠政策、申報項目的機會更大。成立不滿三年的進駐高新區的孵化器可以獲得租金優惠。通過高新企業認定,可連續三年獲得減免15%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科技園有民營形式,一般門檻較低,專業性不強,不利於高新企業發展。還得看看所在地的政策,不同地方多少有些出入,你可以登陸當地的科技局、高新區等網站查詢。

4. 國家對孵化器企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國家對孵化器企業的優惠政策如下:

一、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的營業稅優惠政策處理問題由營改增試點過渡政策另行規定。

三、對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5. 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17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簡稱「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通知》同時明確,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還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也有一些比較好的孵化器,像騰訊眾創空間之類的可以作為參考。

6. 支持創業創新有哪些稅收優惠

一、企業初創期稅收優惠
企業初創期,除了普惠式的稅收優惠,重點行業的小微企業購置固定資產,特殊群體創業或者吸納特殊群體就業(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退役士兵、軍轉幹部、隨軍家屬、殘疾人、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長期來華定居專家等)還能享受特殊的稅收優惠。同時,國家還對扶持企業成長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創業平台、進行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創投企業、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等給予稅收優惠,幫助企業聚集資金。具體包括

7. 關於國家孵化器房產稅減免問題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享受條件】

1. 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當單獨核算孵化服務收入。

2. 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國務院科技、教育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和管理,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省級科技、教育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和管理。

3. 在孵對象是指符合符合國務院科技、教育部門以及省級科技、教育部門發布的認定和管理辦法規定的孵化企業、創業團隊和個人。

4. 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按規定申報享受免稅政策,並將房產土地權屬資料、房產原值資料、房產土地租賃合同、孵化協議等留存備查。

5. 2018年12月31日以前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財稅〔2018〕120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後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次月起享受財稅〔2018〕120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後被取消資格的,自取消資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財稅〔2018〕120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8. 最新促進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有哪些

01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02
對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03
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對於按照集成電路生產企業享受以上稅收優惠政策的,優惠期自企業獲利年度起計算;對於按照集成電路生產項目享受上述優惠的,優惠期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計算。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
04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05
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
06
自2018年1月1日起,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07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08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3號)
09
享受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其退還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應在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予以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7號)
10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以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
11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
12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體,按照16%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38號)
13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24個月)的,該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可按照其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夥人從該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額,按照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額和合夥協議約定的法人合夥人佔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出資比例計算確定。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居民企業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范圍。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股東獲得轉增的股本,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股東轉讓股權並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先用於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在股東轉讓該部分股權之前,企業依法宣告破產,股東進行相關權益處置後沒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於初始投資額的,主管稅務機關對其尚未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不予追征。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股東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繼續按照現行有關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分期納稅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有關規定計算確定應納稅額。股權獎勵的計稅價格參照獲得股權時的公平市場價格確定。技術人員轉讓獎勵的股權(含獎勵股權孳生的送、轉股)並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先用於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技術人員在轉讓獎勵的股權之前企業依法宣告破產,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權益處置後沒有取得收益或資產,或取得的收益和資產不足以繳納其取得股權尚未繳納的應納稅款的部分,稅務機關可不予追征。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
14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15
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夥創投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夥創投企業的合夥人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天使投資個人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5號)
16
對生物葯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上述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
17
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上述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
18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教育部門另行發布;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認定和管理辦法由省級科技、教育部門另行發布。
政策依據:《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

9. 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 號),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以下簡稱孵化器)有關稅收政策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在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二、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0. 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優惠政策如下:

國家財政部5日發布消息稱,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和教育部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對相關孵化器、中材科技等進行稅收優惠。

《通知》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這里的孵化服務是指為在孵對象提供的經紀代理、經營租賃、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鑒證咨詢服務。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應當單獨核算孵化服務收入。

《通知》指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教育部門另行發布。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認定和管理辦法由省級科技、教育部門另行發布。

(10)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利好股票擴展閱讀:

另外,2018年12月31日以前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2019年1月1日以後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認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後被取消資格的,自取消資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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