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可轉債轉股價
1.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即可轉債轉股後所能獲得的收益,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當轉股價值大於100的時候,轉股是有收益的。
拓展資料: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2. 可轉債轉股票怎麼計算
可轉債轉股的計算方式為:可轉股數量=100/轉股價格。100即單張可轉債的固定面值,轉股價格在一定時期內也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在轉股價不變的情況下,100元面值的可轉債可轉換的股票數量也是固定的。轉股後的市場價值即轉股價值與正股價格相關,轉股價值的計算方式為:轉股價值=(100/轉股價)*正股價。因為正股價格是波動的,因此轉股價值也是實時波動的,轉股價值是投資者選擇轉股時間的重要參考指標。
可轉債轉股怎麼操作更賺錢:例如,投資者持有某公司的可轉債10張,單張面額為100,上市後可轉債價格上漲至120元每張,轉股價是20元/股。那麼這10張可轉債的可轉股數量為:1000/20=50股。如果投資者選擇不轉股,將可轉債直接賣出,賣出價格為:120元*10張=1200元。如果投資者選擇轉股後賣出,那麼賣出價格與當前正股價格相關。假設正股價格為24元,那麼轉股後賣出的價格為:50股*24元/股=1200元,即轉股賣出與直接賣出的價格相同。也就意味著,正股價格要高於24元,轉股賣出的價格才會高於直接賣出價格。可見,可轉債是否轉股以及轉股時機要根據可轉債市場價格和正股價格的波動而變化。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拓展資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它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3. 可轉債轉股怎麼算多少股
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數量=轉債張數*100 /轉股價格。
例如投資者持有10張(1手)可轉債,轉股價格為20元,那麼可轉股數=10*100/20=50股。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指一張可轉換證券按面額兌換成標的股票所依據的每股價格,一般有上市公司在轉債上市前對外公布。
轉股價公布後一般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⒈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後5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後1期利息。
⒊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_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_轉換比例
⒋贖回條款與回售條款。贖回是指發行人在發行一段時間後,可以提前贖回未到期的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贖回條件一般是當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換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公司可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買回發行在外尚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換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可轉換債券賣給發行人的行為。
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是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規定的贖回行為和回售行為發生的具體市場條件。
⒌轉換價格修正條款。轉換價格修正是指發行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後,由於公司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分立、合並、拆細及其他原因導致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動,引起公司股票名義價格下降時而對轉換價格所做的必要調整。
4. 可轉債轉股成本價怎麼算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計算公式: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5.00元,其正股收盤價為5.50元,其轉股價值即為5.50÷5.00×100=110.00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07.12元。是否轉股要經過綜合測算。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5.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計算公式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17.12元。
拓展資料:
也可通過計算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轉債的價值來進行比較,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如申請轉股的轉債20張,其轉股後的價值即為20×100÷3.14×3.69=2350.32元,轉債的價值即為117.12×20=2342.4元,可以看出**轉債轉股後的價值略大於持有轉債的價值(註:以上計算未考慮賣出時的費用)。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
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6. 可轉債轉股怎麼計算
可轉債轉股價值=可轉股數量×正股價;可轉股數量=可轉債票面總金額/當前轉股價。
拓展資料:
舉例計算
當可轉債價格為140元,轉股價為7元,對應的正股價格為10元,在不考慮手續費情況下,每張轉債可轉股數量=可轉債票面總金額/當前轉股價=140/7=20股,對應的轉換後的股票價值=可轉股數量×正股價=20×10=200元,與可轉債價格140元相比,投資者是劃算的,比賣出可轉債多盈利60元。
如果對應的正股價格為5元,在不考慮手續費情況下,每張轉債可轉股數量=可轉債票面總金額/當前轉股價=140/7=20股,對應的轉換後的股票價值=可轉股數量×正股價=20×5=100元,與可轉債價格140元相比,投資者是虧損的,比賣出可轉債少盈利40元。
總之,投資者在轉股價低於正股價的情況下進行轉股不會虧,而在轉股價高於正股價的情況下轉股,投資者會虧損。
除此之外,可轉債在轉股之後,其收益還會受個股的走勢影響,如果在轉股之後,股價持續走低,則投資者可能也會出現虧損的情況。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7. 可轉債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轉股價值就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值。
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5.55元,其正股收盤價為5.66元,其轉股價值即為5.66÷5.55×100≈101.98元。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拓展資料】
可轉債即為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債券持有人不願意轉換的,可以繼續持有債券或在流通市場上出售,直至償還期限屆滿。
可轉債的許可權: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以選擇是否自行轉換,為此承擔轉換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可轉債發行者擁有是否實施清償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支付高於可轉債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將投資者和發行者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范圍內,利用這一特徵對沖股票,可以獲得更確定的收益。
可轉債的優勢:可轉債對比普通債權多了一項可以轉換成股票的權利。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是比普通債券要低一點,但是股價上漲的可能性給了它更大的獲利空間。可轉換債務是一種相對穩定的投資,當該公司股價上漲時,可以轉換為股票並盈利。如果股價不上漲,就等債券到期公司償還本金和利息。可轉換的債務也有價格波動,當你不想長時間持有,也可在流通市場賣出的。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股票,可以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同時可轉換債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可轉換債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小得多。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有套利的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漲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8. 可轉債轉股價值怎麼計算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
例如:可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高於可轉債的收盤價117.12元。也可通過計算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轉債的價值來進行比較,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如申請轉股的轉債20張,其轉股後的價值即為20×100÷3.14×3.69=2350.32元,轉債的價值即為117.12×20=2342.4元。
【(8)股票可轉債轉股價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和發行公司都有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債券和股票的優點。可轉換債券的售價由兩部分組成:第一是債券本金與利息按市場利率折算的現值。第二是轉換權的價值。轉換權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當股價上漲時,債權人可按原定轉換比率轉換成股票,從而獲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可轉債即為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債券持有人不願意轉換的,可以繼續持有債券或在流通市場上出售,直至償還期限屆滿。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以選擇是否自行轉換,為此承擔轉換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可轉債發行者擁有是否實施清償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支付高於可轉債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將投資者和發行者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范圍內,利用這一特徵對沖股票,可以獲得更確定的收益。
9.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是什麼
轉股前可以先計算轉股的利潤,若是轉股後收益沒有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賣出高,則可以不轉股,直接在二級市場上出售。計算轉股的價值通常只用到以下兩個公式:
(1)面值/轉股價=轉股數量 (轉換為股票的數量必須是整數,非整數餘下的部分以現金兌付)注意,面值都是統一的100元,而不是可轉債的現價。
(2)轉股數量*正股價值=轉換後的股票價值。例如:某可轉債的價值為150元,轉股價為8元,正股價值為10元,則可轉換的股票數量為100/8=12股,餘下0.5股以現金兌付即0.5*8=4元,轉換後的股票的價值為12*10=120元,是明顯低於150元的,也就沒有轉股的必要了。
拓展資料
1、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格等於當前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有的券商支持網上轉股,在證券交易頁面,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有的券商要求櫃台轉股,帶上身份證和股東卡,到開戶地櫃台填表申請轉股即可。
2、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但是也可以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那麼可轉債轉股怎麼操作呢?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格等於當前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有的券商支持網上轉股,在證券交易頁面,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有的券商要求櫃台轉股,帶上身份證和股東卡,到開戶地櫃台填表申請轉股即可。
10. 可轉債轉股價格如何確定
一般來說,可轉債轉股價格計算公式為:可轉債的轉股價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計算可轉債轉股價格也可以通過可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可轉債的價值進行比較得出,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
1.可轉債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指的是,在一定條件下,債券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份的一種債券,可轉債有雙重屬性,即債權和股權。可轉債持有人可以在債券到期時獲取公司的還本付息,還可以在約定時間內將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享受股票的股利分配或者增值收益。
2.因為可轉債的價格和正股價格存在一定波動,投資者在選擇是否要轉股的時候需要謹慎考慮,很多情況下回出現可轉債轉股期內轉股後折價的限制,這就導致可轉債投資者無利可圖,投資者需要保持理性,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繼續持有,還是選擇轉股。
3.可轉債轉股價格如何確定了解之後,一般情況下,可轉債發行6個月之後才是其轉股日期,過了這個時間點之後,可轉債隨時可以轉股。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x100,就可以得出理論上的可轉債轉股價格。通常情況下,可轉債正股價格高於轉股價且股價處於上升通道時,可轉債價格也會隨之不斷上漲,反之則反。因此可轉債的價格與正股的走勢緊密相關。
4.可轉債的交易制度是T+0制度,即可轉債當天買入後,當天就可以出手,也可以在當天收市時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操作之後的當天晚上9點之後或者次日一早,就會出現可轉債正股的持倉,而且可以在T+1日之後就可以出手。
5.如果投資者想要換股,在上海只需要在證券交易軟體的頁面中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之後再輸入相應的轉股數量就好,因為只要輸入的是轉股代碼的話,系統會默認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