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版集團股票
1. 每個公司發行的股票數量是有限的嗎
有限。
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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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方式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2. 國家為什麼要發行股票股票是漲了才賺到錢嗎
企業發行股票的直接目的是籌集資金。但由於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因此它們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也不盡相同。具體來說,主要包括:
(1)籌集資本,成立新公司。新的股份公司成立時,需要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股東資本,達到預定的資本規模,從而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來源。
(2)追加投資,擴大經營。現有股份公司為了擴大經營規模、增加投資或籌措周轉資金,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籌措所需資金。這類股票發行稱為增資發行。
(3)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自有資本在資金來源中所佔比率的高低是衡量一個公司財務結構和實力的重要指標。企業為了保證自有資本與負債的合理比率,提高企業的經營安全程度和競爭力,可以通過增發新股來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企業的財務結構。
(4)其他目的。如為了擴大產品銷路,引進其他公司的先進生產技術,將新股發售給某些流通企業或戰略合作者。又如用發放股票股利(通常稱作「送股」)的方式代替現金分紅,或通過增發面的股票用來換取其他公司的股票,實現換股兼並,等等。
發行股票雖然對許多企業具有吸引力,但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發行股票。為使社會資金得到合理高效的運用,防止股票發行過程中的欺詐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有些國家對股票發行人的資格做出了嚴格的限制。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同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經批准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並根據不同情況滿足所規定的條件:
(1)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產業政策。為了使社會資金得到合理高效的運用,同時貫徹國有企業「抓大放小」的改革戰略,公司的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選擇發行人時.將重點支持能源、交通、農業、通訊、原材料等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從嚴控制一般加丁工業及商業流通性企業,暫時限制金融、房地產等行業。
②股本結構。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結構必須滿足如下一些條件:
(a)為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公司發行的普通股應限丁一種,且同股同權;
(b)為了加強發起人設立、經營新公司的責任感,達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目的,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並且認購的總數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c)為保障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吸引公眾廣泛參與並有效地利用社會閑散資金,同時加強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嚴格監督,發起人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應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襯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
③經營及財務狀況。發起人在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並且近3年連續盈利。
(2)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原有企業改組」這一形式設市股份有限公司,並且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除了應當符合上述對公司質量的要求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兩個實質性條件:
①公司在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元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高於20%;
②公司具備良好的經營業績,近3年連續盈利。
3. 股票是由國家公開發行的嗎
股票是在國家相應制度范圍內,由企業公開發行的,也有非公開發行的。
4. 中國出版集團旗下有哪些出版社
1、人民文學出版社
2、商務印書館
3、中華書局
4、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
5、中國美術出版總社
6、人民音樂出版社
7、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8、東方出版中心
9、現代教育出版社
10、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11、中國出版傳媒商報社
12、中譯出版社
13、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14、華文出版社
15、現代出版社
16、新華聯合發行有限公司
17、北京中新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中版聯印刷物資有限公司
19、中版集團數字傳媒有限公司
20、中版教材有限公司
21、北京新華印刷有限公司
22、中版國際傳媒有限公司
23、中版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
24、中版昆侖傳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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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出版集團是適應出版業改革發展的需要,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於2002年4月9日成立的中央級出版機構。2004年3月25日,國務院授權成立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在國家相應計劃中單列,對原中國出版集團所屬成員單位行使出資人權利,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2、2011年12月19日,中國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8月21日,中國出版傳媒股份公司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所公開發行股票,股票名稱「中國出版」,股票代碼601949。
5. 關於出版行業上市
要拿出不一樣的概念題材,拿出不同的盈利模式,關注未來產品及業態的改造,這樣資本介入才會成功。
作為業內知名的社科類出版策劃人,北京的唐劍(化名)最近忙碌了許多,不僅重慶出版集團上門「談選題」,四川新華文軒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四川文軒)也邀他做策劃總監,負責暢銷書產品線的操盤。
與此同時,眾多著名策劃人被地方出版、發行集團「狩獵」的情況也多了起來。不過這些動作都異常低調,只在出版人的聚會上才傳遞出零星信息:有的人獲得策劃邀請,有的獲得資本投資,有的則被直接「挖腳」。
四川文軒是中國第一家按照上市公眾公司標准和規范設立的大型股份制出版發行企業,主要發起人為四川新華發行集團有限公司。同時,四川新華也是全國七個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單位之一。
業內人士認為,四川文軒在人力資源上的攻堅戰只是其加緊上市的步伐之一。原因似乎很簡單,根據加入WTO的承諾,2007年是中國出版分銷行業全面放開的第一年,貌似低調的背後孕育著重大變革,上市正是文化企業重要選擇之一。
政策破冰
眾多出版人受到地方出版、發行集團禮遇相邀只是一個表象,幕後是中國文化體制改革的突圍和出版發行集團改制上市的資本沖動。這種沖動與政策層面的破冰一脈相連。
2006年7月,《關於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出台,提出推動有條件的出版、發行集團公司上市融資;鼓勵出版集團公司和發行集團公司相互持股,進行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並購、重組;鼓勵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領域等等。
幾十天之後的10月17日,整合多時的上海新華傳媒(18.21,0.00,0.00%)有限公司,通過借殼華聯超市(600825.SH),實現了上海新華發行集團核心業務整體上市的戰略。這標志著中國出版發行企業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誕生。
今年1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政策法規司司長王濤曾委婉透露,總署已推薦六家國內出版企業上市。幾天前,新聞出版總署署長龍新民再次強調,2007年要切實加強對出版發行體制改革的分類指導,在總結上海新華傳媒集團上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動有條件的出版發行骨幹企業上市融資。
對此,一些改制試點企業頻頻表達出自身上市意願,出版發行集團的上市問題似乎變成了一個難以降溫的話題。
蜂擁上市
《財經時報》獲得的信息表明,新華發行系統的集團公司,上市前景比較明朗,四川文軒最有可能成為今年中國出版發行集團上市的「黑馬」。此外,江蘇新華、安徽新華都在積極備戰上市,但沒有具體時間表。
中國新華書店協會秘書長張雅山告訴《財經時報》:「新華發行系統的資產一般都歸各地方管理,上市工作也多由地方主導,一般要將後勤、旅遊、酒店、地產等非主營業務剝離後,才能將圖書經營業務等優質資源注入集團等待上市。」
按照張雅山的解讀,資產規模十幾億,三年以上持續盈利,且達到20%以上利潤率的發行集團比較容易受資本青睞。
據了解,四川文軒是發行企業里較早拿到上市「名額」的,但四川文軒上市路途並不順利。四川文軒成立於2005年,囊括了四川新華發行集團旗下圖書、音像產品連鎖等業務,號稱凈資產11億元人民幣。
成立之時的四川文軒就表態要爭取在2006年實現國內A股上市,當時預計融資10個億,但直到2007年3月,四川文軒的上市依然在「准備中」。
3月2日港股市場有消息稱,四川文軒等新股有望在短期內展開上市聆訊,集資15.6億港元。而四川文軒出版事業部總經理王益在接受《財經時報》采訪時表示:「進展不方便透露,如果有消息會有正式公告。」
《財經時報》的調查顯示,被看好的六大出版巨頭(遼寧出版集團、四川出版集團、廣東省出版集團、江西出版集團、湖南出版集團和外研社)均稱上市工作都在「推進中」。但部分出版集團上市遭遇了暗礁,有的集團甚至已經表示上市並不是融資的唯一選項。
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3月就傳出要在香港上市的遼寧出版集團希望募集資金超過5億元人民幣,為此還進行了經營性資產的拆分。但遲至今日,遼寧出版集團並無太多進展。
「遼寧出版集團目前還沒上市的原因很多,有時候領導意見也很重要。」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訴《財經時報》。「不過幾大出版集團都在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加速規范改造,由於編輯機構和經營性資產需要拆分,所以出版集團直接上市還有待加速,畢竟目前內容編輯方面的資產還沒開放。」
江西出版集團董事長鍾建華則透露了好消息:「江西出版集團正在進行股份公司改造,積極籌備發行集團、書報刊集團,並有望明年上市。」
盈利模式待突破
「我們曾有望借殼誠成文化上市,集團現在上市的目標依然沒變。但是先通過私募再上市,還是直接IPO有待比較。時間表並不重要,核心是找到出版界一個新的盈利模式。」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龔曙光告訴《財經時報》。
事實上,是否能成功上市並被認可,最關鍵的是企業的盈利模式和可持續發展動力。除了未能全面開放的出版編輯業務,包括發行、廣告、印刷、物流等都可成為出版發行集團優質資產上市的「打包方案」。
龔曙光表示,出版集團紛紛上市,首先要有區別,「要拿出不一樣的概念題材,拿出不同的盈利模式,關注未來產品及業態的改造,這樣資本介入方成。」湖南出版集團也在探討網路出版、電子雜志、手機報等新型盈利模式。
無論如何,上市後持續表現良好將是資本對出版發行集團上市的必然要求。「傳統出版規模在縮小,網路出版分流、教材降價、閱讀人群減少等等,都是正在籌備上市的出版集團所面臨的難題。此外,專業的出版上市輔導機構的缺失也是新難題,畢竟這些機構要了解中國出版發行的游戲模式。」龔曙光說。
6. 股票的分類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區分。
一、A股: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二、B股: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三、H股:是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
四、N股:是注冊在內地,上市在紐約的股票。
五、S股:是注冊在內地,上市在新加坡的股票。
拓展資料
一、定義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二、中國股史
1916年,孫中山與滬商虞洽卿共同建議組織上海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擬具章程和說明書,呈請農商部核准。
1920年2月1日,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在總商會開創立會.2月6日交易所召開理事會,選舉虞洽卿為理事長。農商部終於在1920年6月批准在上海設立證券物品交易所,運作模式引用日本所,還聘請了日本顧問。
1920年7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採用股份公司形式,交易標的分為有價證券、棉花等7類。這就是近代中國最早的股票。
中國股票發行經歷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間還隔有汪偽政府),新中國人民政府。使用購買股票的幣種有銀兩、銀元、法幣、中儲券、關金券、金元券、人民幣。
7. 公司發行股票和國家印錢本質是一樣
公司發行股票與國家印錢不一樣。。。
股票是商品,可以買,也可以賣。股票是指定的商品,這個股票只代表這個公司,那個股票只代表那個公司。每個公司的股票只代表它自己的公司,不代表其它公司,與其它公司無關,所以對其它公司來說它不存在。。。
但是錢不同,錢對所有的公司來說都是存在的。。。錢不是商品,不可以買賣。如果錢也可以買賣,那麼就是你拿100塊錢買另一個人的100塊錢等於沒買沒賣,所以錢不可以買賣。。。。。
外匯買賣其實不是買賣,是交換。。。
那麼,拿錢買股票不叫交換嗎?不叫。物與物之間的交換叫交換,商品與商品之間的交換叫交換,商品與錢之間的交換叫買賣。。。。
所以,買賣有價格,交換沒有價格。也就是,賣商品的時候有價格,要標明價格,但是物物交換的時候沒有價格,不用標明價格,雙方覺得差不多就行了。
外匯買賣雖然有價格,但是,錢(貨幣)是一個國家的政府強制發行的,是商品的流通媒介,其本身沒有價值,所以,當這個國家政權倒閉了,它的錢(貨幣)直接成零,但是這時商品還是商品,物還是物,不成零,並且商品以新貨幣重新定價出售。所以,外匯買賣不是商品買賣,不具備商品買賣的特徵。
所以,股票與貨幣本質不同。
8. 股票的發行價格有哪幾種
1. 股票的發行價格 股票的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行股票時的出售價格。受公司業績及預期增長表現、行業特徵、股票市場狀況和股票售後市場運作等因素的影響,股票的發行價格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平價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三種情況。為確保公司注冊資本真實可信,目前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不允許折價發行。
2. 股票的市場價格 股票的市場價格又稱股票的市價,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價格。由於股票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其供求和價格的變化不是偶然的,而是各種決定股票供求和價格變化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根據經濟學中的「價格由價值決定」這一定律,理論上來講,股票的市場價格是圍繞其價值上下波動的。
9. 80年代發行的股票被國家界定為股票嗎
股票並不需要國家來界定,只要你是投資的,成為公司的股東,自然就是擁有股票,這是公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