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為什麼不能充當貨幣
⑴ 為什麼比特幣不是貨幣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⑵ 比特幣是貨幣嗎
目前雖然有部分國家政府認可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但大多數政府不認可比特幣是貨幣,而是將比特幣定義為商品,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主要觀點有:
①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將比特幣定義為大宗商品,與黃金原油小麥的歸類一樣。(鳳凰財經《比特幣被正式歸為大宗商品 接受CFTC監管》)
②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機構介入比特幣,但同時認為: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③ 美國紐約金融管理局(NYDFS)頒布BitLicense(比特幣許可證),對開展比特幣金融交易的企業實行監管。(網易新聞《紐約推出BitLicense比特幣執照最終版本》)
④ 《人民日報》在《電子貨幣監管提上日程》(2015年10月13日22版)中亦表達了類似的監管觀點:
「雖然諸多虛擬貨幣都沒有距離真正的貨幣屬性更近,但在相對穩健的發展路徑上,通過對以支付清算為核心的貨幣功能發掘,卻有助於探索真正的電子貨幣創新。不過,創新的腳步後面要有緊跟而來的監管。」
雖然目前中國政府對比特幣並未開始監管,但是態度已經從「無視」和「敵視」轉變為「關注」。
⑤ 英國海關稅務總署(HMRC)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對比特幣交易免徵增值稅。但瑞典和德國等國家政府則一直都認為,比特幣應該作為一種商品來加以對待。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終作出裁決,認為比特幣應作為貨幣加以對待,而不是被視為一種商品,交易比特幣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樣繳納增值稅。(騰訊新聞《歐洲法院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而非商品》)
因此,比特幣不是被政府禁止的非法品,而是一種政府認可的合法商品和投資品,甚至貨幣。
⑶ 比特幣能否代替現在的貨幣
不能。
如果比特幣代替了各國的政府央行的貨幣,政府就沒有辦法發行貨幣,就沒有辦法收印幣稅,僅僅靠商品的增值稅,是沒有辦法滿足政府的各項開支,所以比特幣不可能替代現在的貨幣。
現在的貨幣是由各國央行統一發行。政府發行貨幣,是根據國家的GDP為參考依據的,一個國家,今年GDP一千億,就發行一千億貨幣。
⑷ 你覺得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嗎
首先,我個人的答案是比特幣不具有貨幣屬性。
至於為什麼比特幣不具有貨幣屬性,我們還要從貨幣的產生講起:
1.從貨幣的產生看
在最初的交易中,人們使用以物易物的形式。然而,隨著社會形勢的不斷發展和改善,交易變得越來越復雜。簡單的以物易物已經很難滿足交易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貨幣就應運而生。
貨幣是商品交換的產物,它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的一種商品,是一般等價物。
那要作為一般等價物,它最起碼要符合這兩點,一個是被社會公認的,一個是可以與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換,可以說這兩點比特幣一個也不符合。
首先,比特幣沒有被社會公認,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承認了比特幣的合法性質,所以它不是被社會公認的;其次,它在大部分情況下都不能與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換,而是需要轉化成其他貨幣後再交換。
⑸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
比特幣是貨真價實的貨幣而非准貨幣現在有一種說法,認為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一種准貨幣。
准貨幣是一種以貨幣計值,雖不能直接用於流通但可以隨時轉換成通貨的資產,主要由銀行定期存款、儲蓄存款以及各種短期信用流通工具等構成。顯然,比特幣不符合上述定義。
目前比特幣在我國不能用來購物是行政命令禁止的結果,並不是由其本身的性質導致的,如果不考慮行政命令的限制,比特幣天然是可以用於流通的,因此比特幣是貨真價實的貨幣而不是准貨幣。
先放下通縮不利於經濟增長這一假設是否正確不說,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各國貨幣雖然不再與黃金掛鉤,但黃金仍然作為重要的國際儲備貨幣被廣泛接受。因此,通縮性並不能否認比特幣作為貨幣的理由。況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比特幣實際上仍處於一個通脹階段,目前每年的通脹率為4%左右。相信100年後的經濟學家和金融家們能想出更好的方法來解決比特幣的通縮問題。
⑹ 比特幣為什麼不能歸類為電子貨幣一類
因為它是一種
虛擬貨幣
,是存在於互聯網上的,具有很大的風險性,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
比特幣
不是央行發行的,它是互聯網的產物。
⑺ 可見比特幣不能作為貨幣的原因是什麼
比特幣不是由某個政府或機構發行,不像法定貨幣一樣有政府的信用背書,法幣具有強制性的特徵。而比特幣完全是靠人們對技術的一種信任,但這種信任是脆弱的,易受外部環境的影響。例如,某國政府封殺比特幣,如果你在那個國家使用比特幣就是違法的,例如俄羅斯。人們可以選擇接受比特幣也可以選擇不接受比特幣,但如果是法定貨幣的話,你就必須去接受。還有就是比特幣的數量有限,是一種通貨緊縮的貨幣,不利於經濟的發展。比特幣的安全性也時時刻刻經受考驗,2015年以來,比特幣被盜,平台倒閉的例子已經屢見不鮮,比特幣的優勢正在被現實打破。當然,比特幣的波動性也使得比特幣難以成為一種合格的貨幣。比特幣目前還只是一種小范圍的社會化大實驗,受眾全體及其有限。
⑻ 那比特幣、狗狗幣現在能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嗎
比特幣不能充當一般等價物。
從屬性看,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比特幣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很難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目前,比特幣更多的是作為投機工具,而非實體經濟中的支付工具,持有比特幣的人更願意把它收藏起來而不是用於購買其他商品。社會公眾對比特幣還缺乏足夠了解,一些個人出於跟風或者投機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幣,可能帶來很多風險。
比特幣的數量規模設定了上限,難以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比特幣的產生過程完全基於技術而非經濟學原理,其上限數量和達到上限的時間已被技術所固定。
⑼ 虛擬貨幣火熱的時代,比特幣是否應該成為合法貨幣
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非常多新的事物,比如說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火熱的時代,比特幣是否應該成為合法貨幣呢?我認為肯定不是的,因為一方面比特幣沒有國家作為背景,另一方面比特幣也是沒有真正的有實力的人保護的,所以比較幣具有危險性,而且容易導致破產,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比特幣如果成為合法貨幣,會有巨大的金融風險。
如果比特幣成為合法的貨幣,首先比特幣是一個虛擬的資產,價值忽高忽低,很容易導致一部分人破產,而且一旦價值出現巨大的落差,比如說原來價值幾千元一枚,現在只值幾塊錢一枚,這樣一來就會產生巨大的金融風險,甚至導致金融危機,所以比特幣絕對不可能成為合法貨幣。
總而言之,我認為雖然虛擬貨幣比較火熱,但是比特幣不應該成為合法貨幣,因為一方面比特幣只是一個虛擬的貨幣,並沒有真正的價值,容易導致很多人破產,而且容易存在巨大的金融風險。
⑽ 中國人民銀行正研究對比特幣監管規則,比特幣將成法定貨幣嗎
一、黃奇帆認為比特幣不可能成為法定貨幣
曾經在2019年的「創新經濟論壇」上,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接受采訪時表示,作為一個學者,作為一個了解情況的人,我的確曾經講過國內有可能最早推出數字貨幣。因為據他了解,人民銀行對數字貨幣的研究已經有五六年了,而且研究得比較深入,且比較到位。
黃奇帆認為他們的進展和取得的成就是很好的,所以黃奇帆覺得有可能在今後推出數字貨幣的。
但央行日後或將推出的數字貨幣是一種法定的數字貨幣,跟比特幣當然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而現在市場上出現的區塊鏈比特幣目前只是一種炒作的貨幣,不具有真正的信用基礎,所以它是不能真正把它當貨幣,只能當作一個炒作的商品。
比特幣並不是一串數字那麼簡單,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技術,這是可以顛覆未來人們生活的一個高科技技術。
三、總結
隨著人們對於區塊鏈和比特幣的逐步了解,加密數字貨幣將會逐步走入人們的視覺當中。
對於新事物,我們應該更多的是去了解而不是排斥。
互聯網技術當年提出來的時候也被說成是痴人說夢的呢,科技的發展是飛快的,我們的意識也必須要跟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