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貨幣這個概念
⑴ 經濟學家通常怎樣定義貨幣
貨幣-定義貨幣西方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4、購買力的暫棲處。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實際上,後面4條應屬貨幣的職能定義。貨幣-本質關於貨幣的本質,在西方貨幣學說史上曾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貨幣金屬論,二是貨幣名目論。貨幣金屬論者從貨幣的價值尺度、儲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的職能出發,認為貨幣與貴金屬等同,貨幣必須具有金屬內容和實質價值,貨幣的價值取決於貴金屬的價值。貨幣名目論者從貨幣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職能出發,否定貨幣的實質價值,認為貨幣只是一種符號,一種名目上的存在。貨幣金屬論是貨幣金、銀本位制的產物,隨著20世紀初金本位制度的崩潰,其影響力正日益減弱。目前在西方貨幣學說中,占統治地位的是貨幣名目論,這從西方經濟學教科書對貨幣的定義中可見一斑。最近出版的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米什金的《貨幣金融學》將貨幣定義為:「貨幣或貨幣供給是任何在商品或勞務的支付或在償還債務時被普遍接受的東西。」這些定義都沒有科學地抓住貨幣的本質,但對於貨幣經濟分析也有一定的可用之處。不同的學說雖有其合理內涵,但都沒能在科學、全面的基礎上概括貨幣,從而導致在經濟生活中長期存在著「貨幣拜物教」。馬克思第一個科學地從多角度定義貨幣。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換發展和價值形態發展的必然產物。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貨幣執行著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歷史上不同地區曾有過不同的商品交換充當過貨幣,後來貨幣商品就逐漸過渡為金銀等貴金屬。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和交換的擴大,商品貨幣(金銀)的供應越來越不能滿足對貨幣日益增長的需求,又逐漸出現了代用貨幣、信用貨幣,以彌補流通手段的不足。進入20世紀,金銀慢慢地退出貨幣舞台,不兌現紙幣和銀行支票成為各國主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續,但是支配貨幣運動的始終是馬克思所揭示的貨幣流通規律。通常,每個國家都只使用唯一的一種貨幣,並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不過也存在例外,亦即多個國家可以使用同一種貨幣。例在歐盟國家通用的歐元,在西非經濟共同體的法郎,以及在19世紀的拉丁貨幣同盟,名稱不同但能在聯盟內部自由流通的等值貨幣。一個國家可以選擇別國的貨幣作為法定流通貨幣,比如,巴拿馬選擇美元作為法定貨幣。不同國家的貨幣還可能使用相同的名字,比如,在法國和比利時使用歐元之前,它們和瑞士的貨幣都叫法郎。有時因為特殊原因,同一個國家內的不同自治體可能也會發行不同版本的貨幣,例如在英國,包括英格蘭、蘇格蘭或甚至偏遠離島的澤西島、根西島都擁有各自發行的不同版本英鎊,並且互相可在英國境內的其他地區交易,但唯有英格蘭英鎊才是國際承認的交易貨幣,其他版本的英鎊拿出英國境外後可能會被拒絕收受。對於古代貨幣的起源,有以下幾種說法:中間媒介說:隨著剩餘物品的增多,人們逐漸互相依賴,收到別的物品,需要輸出自己多餘的物品,這樣,作為中間媒介的貨幣就產生了。帝王統治說:先王為了進行統治而選定某些難得的,貴重的物品為貨幣。自然交換說:貨幣的產生是自然發生的事情,是經濟發展交換的結果。
⑵ 貨幣的含義
關於貨幣的本質仍然存在大量的爭論。西方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傳統上,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購買力的暫棲處; 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貨幣的職能定義。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為幾百年的貨幣本質之爭劃上了句號。
貨幣本質的邏輯推理和證明:
當市場處於物物交換階段時,交換能否發生取決於交換雙方的供給與需求互補性,這種互補性並不總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雙方,那麼交換就無法進行。假定存在丙,他余D缺A,那麼在某個約定下,交換就可以在甲乙丙三者間以雙方交換的形式發生。 這個約定就是:乙與丙約定可以用A來換取D,這樣他就可以用B來和甲交換A,盡管A並不是他最終需要的,它充當了交換媒介的角色。我們把在這個事例中的角色延伸開來,把甲指代成買家,乙指代成賣家,丙指代成市場,它既可以是某個丙,也可以是內部存在交換的組合。這樣A就充當了通貨的角色,即甲用A來向乙購買他所需的B,而乙則持有A並用它來和丙交換D。
當交換在更大范圍內發生,交換雙方供給與需求雙向匹配的重要性就不斷降低,如果市場的規模足夠大,那麼就總存在可能的第三方,他能夠提供缺失的供給來滿足交換者的需求。這個第三方就是市場,市場是包含所有交換者的總體。在上述甲乙丙交換的例子中,我們假定丙包含丁、戊和庚來做一個一般的說明:假定丁余D缺E,戊余E缺F,庚余F缺A。顯然,交換如果能夠進行,乙、丁與戊都應該和A的接受者約定A可以換取其所需,於是乙、丁與戊就有了一個共同的約定。我們再追溯A的來源,甲的A從何而來呢?存在兩種可能:交換所得或者自行產出。如果是自行產出,那麼甲就成為一個通貨的生產者,進一步說是貨幣的發行者,他顯然接受了這樣一個事實:即A可以用來交換其所需,因為他正在這么做。如果是交換所得,我們不妨稱呼這個交換對象為天干,那麼甲與天干交換得到A的時候,乙就成為來自市場的第三方,甲也應與乙約定A可以交換其所需,故甲乙就有了一個共同的約定。我們把這個事件中的交換關系進行簡並,我們就得到一個結論:只要交換者與市場能夠達成一個約定,約定某個物品對其他物品的交換權,那麼交換就總能夠進行。
如果不存在丙,則市場上沒有乙需要的產品D,因為乙獲取市場丙需要的A就沒有意義,那麼乙與甲交換來獲得A的行為也就沒有意義,甲乙的之間的交換也不會進行,整個交換中止。就乙而言,在其所有B為甲所需的同時,其所需D也能從市場取得,那麼乙才願意與市場丙交換。對乙而言,甲同樣可視為市場的一部分。這樣甲與乙之間的單向匹配,乙與丙之間的單向匹配,丙與甲之間的單向匹配在歸納為個體與市場時,即表現甲與市場丙(含乙)之間的雙向匹配,乙與市場丙(含甲)之間的雙向匹配。而這乃是物物交換得以發生的基本條件。因而貨幣的作用就在於將供給和需求單向匹配的雙方無法達成的交換通過市場而實現,進而實現市場所有交換者的供需轉換,即所有向所需的轉換。將所有交給市場的同時也要求市場提供其所需乃是交換的前提,所有與所需的轉換通過買賣兩個獨立的過程次序發生,而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
⑶ 政治經濟學中貨幣的概念
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這個定義是建立在金屬貨幣基礎之上的。馬克思認為紙幣是貨幣金屬的代表,是一種價值符號,間接發揮貨幣的職能。問題是現在流通中的貨幣已經與貴金屬脫離了關系,這一解釋就落後了。貨幣是固定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說明了,貨幣是商品,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使用價值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交換價值一種商品與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交換的量的關系。
三點理由:第一,貨幣是一種商品,這是商品世界經過千百年進化選擇的結果,與其他商品在形式上具有一致性,即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第二,貨幣具有以自身的使用價值形態表現商品價值的能力,即一般等價物;第三,交換領域之所以接受貨幣,首先因貨幣是一種商品(注意,馬克思的理論是建立在(1)勞動價值論;(2)馬克思的時代是金屬本位制流通時期)。
貨幣共有五個職能,即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儲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 貨幣的基本職能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一、價值尺度 . 定義:以貨幣為尺度來衡量和計算商品價值量的大小或多少.
價格: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以價值為基 礎。價格與價值的背離。 特點:觀念中的或想像中的。價格標准:包含一定金屬重量的貨幣單位及其等份。 二、流通手段 定義:貨幣在商品交換中起媒介作用
貨幣流通規律: (1)影響流通中所需貨幣量的因素; (2)一定時期所需貨幣量=商品價格總額/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即: G=P*Q/V
⑷ 貨幣是如何產生的如何理解貨幣的本質及職能
1、貨幣的產生:
最開始是簡單的價值形式,就是物物交換,後來是復雜的價值形式,就是一個物品可以和多個物品交換,再後來是一般價值形式,就是某一物品成為了一般等價物,但是這個一般等價物存在不易保存等缺點,所以根據需要,人們發現了適宜充當一般等價物的金銀等金屬,由此貨幣產生。
2、貨幣的本質:
貨幣是購買貨物、保存財富的媒介,是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了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比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儲藏價值、延期支付標准和記賬單位。
實物貨幣是專門在物資與服務交換中充當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人們的商品價值觀的物質附屬物和符號附屬物。既包括流通貨幣,尤其是合法的通貨,也包括各種儲蓄存款,在現代經濟領域,貨幣的領域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實體通貨方式顯示,即實際應用的紙幣或硬幣,大部分交易都使用支票或電子貨幣。
3、貨幣的職能:
貨幣的職能也就是貨幣在人們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在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貨幣具有這樣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其他三種職能是在商品經濟發展中陸續出現的。
(4)如何解釋貨幣這個概念擴展閱讀:
貨幣的職能定義: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⑸ 如何理解貨幣的定義,它與通貨、財富、收入的概念有什麼區別
貨幣是由國家或者是某些地區發行並強制使用的貨幣,流通中的貨幣就叫通貨,貨幣的本質是一般等價物,所以在一定意義上是財富的象徵。
⑹ 貨幣的名詞解釋
關於貨幣的本質,學術界仍存在大量的爭論。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傳統上,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於貨幣的職能定義。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為幾百年的貨幣本質之爭劃上了句號。
⑺ 貨幣的解釋
貨幣(Currency / Money)
該條目對應的頁面分類是貨幣。
貨幣概述
貨幣的通俗定義有多種,其中之一是把貨幣等同於現金,把貨幣僅僅定義為現金,對於經濟分析而言是過於狹窄了。因為可開列支票的存款在流通領域中與現金一樣,都可用以支付所購買的商品與勞務。如果我們把貨幣定義為現金,那麼我們就難以把貨幣與人們所進行的全部購買活動聯系起來。事實上,正是因為貨幣與購買相關聯,才使貨幣問題引起人們極大的興趣。因此,在現代經濟學中必須把可開列支票的存款與現金一起包括在貨幣的定義之中。
貨幣的另一種通俗定義是把貨幣等同於財富。把貨幣定義為財富,從而把貨幣與股票、債券、不動產等相混同,那麼在經濟分析中就無法界定貨幣的基本特性。事實上,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是社會財富的一般性代表,但貨幣並不等同於社會財富本身,它只是社會財富的一部分。貨幣的第三個通俗定義是把貨幣等同於收入。收入是一定期限內的流量,而貨幣是某一時點上的存量,若把貨幣定義為收入,那麼貨幣量將無法計量。
古代貨幣起源說
中間媒介說:隨著剩餘物品的增多,人們逐漸互相依賴,收到別的物品,需要輸出自己多餘的物品,這樣,作為中間媒介的貨幣就產生了。
帝王統治說:先王為了進行統治而選定某些難得的,貴重的物品為貨幣。
自然交換說:貨幣的產生是自然發生的事情,是經濟發展交換的結果。
馬克思的貨幣產生理論
馬克思認為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這個定義是建立在金屬貨幣基礎之上的。馬克思認為紙幣是貨幣金屬的代表,是一種價值符號,間接發揮貨幣的職能。問題是現在流通中的貨幣已經與貴金屬脫離了關系,這一解釋就落後了。貨幣是固定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說明了,貨幣是商品,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使用價值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交換價值一種商品與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交換的量的關系。
貨幣的形態
貨幣的形態包括以下幾種:
(1)實物貨幣:
實物貨幣是最早的貨幣。是由普通商品充當的,基本保持原有形態,且在交易過程中不固定的充當交易媒介的貨幣。中國最早的貨幣是貝,古代歐洲以牛為貨幣,其他地區以鹽、煙草等為貨幣。
(2)金屬貨幣:
價值比較高,易於分割,便於攜帶,如金、銀等貴金屬為幣材的貨幣即為金屬貨幣。。
實物貨幣與金屬貨幣統稱為商品貨幣,因為它們既可以作為貨幣使用,也可以作為商品使用。
(3)代用貨幣:
代用貨幣是金屬貨幣的代表物,它通常是由政府或銀行發行代替金屬貨幣流通使用的紙幣。這種代用貨幣事實上是一種可流通的實質貨幣收據,如早期的銀行券。
可兌現的紙幣—銀行券:由銀行發行的,以金、銀為發行保證,可以隨時兌換為金銀。
(4)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代用貨幣的進一步發展物,只作為信用關系的產物,不再作為金屬貨幣的代表物,不能與金屬貨幣相兌換,是純粹的貨幣價值符號,因而它是一種債務型貨幣。 信用貨幣分為:紙幣,輔幣和銀行存款貨幣
(5)存款貨幣(可簽發支票的存款)和電子貨幣:現代銀行簽發,可用於轉帳結算,與銀行券同時發揮著貨幣的作用。
貨幣的本質
貨幣作為一個重要的范疇,可以從現象和本質兩個角度來分析.
(一)馬克思的貨幣定義
1.本質定義:馬克思在分析了貨幣的起源和本質以後,從本質的角度下了一個定義:貨幣是一個能夠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三點理由:第一,貨幣是一種商品,這是商品世界經過千百年進化選擇的結果,與其他商品在形式上具有一致性,即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第二,貨幣具有以自身的使用價值形態表現商品價值的能力,即一般等價物;第三,交換領域之所以接受貨幣,首先因貨幣是一種商品(注意,馬克思的理論是建立在(1)勞動價值論;(2)馬克思的時代是金屬本位制流通時期)。
2.職能定義:馬克思從貨幣的現象入手,來分析貨幣,從而得出貨幣的職能定義:貨幣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一。
這一定義非常重要,這是因為,現實世界的各國主幣都是紙幣,從造幣材料的角度看,貨幣不是一種商品。顯然糾結在本質定義上很難得出一個同一的結論,因此使用貨幣的職能定義尤為重要。這一點大家可以在以後的學習中可以感受到。
(二)西方貨幣銀行學的定義
西方經濟學的貨幣定義:貨幣是任何一種被普遍接受為交易媒介、支付工具、價值儲藏和計算單位的物品。貨幣就是貨幣行使的職能。
注意:這里特別強調的普遍接受是指能被社會大眾普遍接受,也就是說,這里的標准不是國家的批准與否,而是大眾是否接受、承認.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國家規定的貨幣的普遍接受性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的規定仍然可能是行不通的,相反,有一些信用工具,如銀行支票存款最初在法律上並沒有地位,但是在經濟中普遍被企業界承認和接受,類似的例子很多。
貨幣的職能
1、價值尺度:貨幣在衡量和表現其他一切商品和勞務的價值時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衡量商品的價值就是評價計算商品包含多少社會勞動,而表現商品的價值就是把社會承認的勞動表現為一定數量同質的貨幣。價值尺度的表現――價格: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一定數量的貨幣,即價格是他們在質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相比。如果沒有貨幣,有n種商品,它們相互交換需要標出n(n-1)/2個交換價值。有了貨幣只需要n個價格。價格標準是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技術規定,即計量單位元、英鎊等。
2、流通手段:也稱作交易媒介。指貨幣在交易中充當交易的媒介。由原始的物物直接交換變為以貨幣為媒介的間接交換。商品流通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貨幣流通是以貨幣作為購買手段不斷地離開起點,從一個商品所有者手裡轉到另一個商品的所有者手裡運動。其特點是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可以是代用品,並不一定是價值十足的貨幣
3、支付手段:貨幣作為獨立的價值形式單方面運動時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如清償債務。支付手段的產生源於商業信用,有兩個作用①擴大商品流通:可以賒欠。②節約現金流通,債權、債務可以抵沖。其范圍包括①大宗交易②財政收支,銀行存貸③工資、傭金、房租、地租、水電費等。支付手段的特點是可能先買後賣。而流通手段是只能先賣後買。
4、貯藏手段:貨幣暫時退出流通領域處於相對靜止狀態時執行價值儲藏功能。貯藏的原因一是存儲購買力,二是存儲財富。凡是貨幣不論是足值的金屬貨幣還是不足值的紙幣都具有存儲價值的職能,只是前者更多的是存儲財富,後者是存儲購買力。
5、世界貨幣:當貨幣超出國界發揮職能時,這個貨幣就有了世界貨幣的地位。在金屬貨幣階段,執行世界貨幣的是貨幣金屬塊或條,而不是哪國鑄幣形式或單位。
在信用貨幣制度下,部分國家的貨幣充當世界貨幣的職能。一般說來,除了軍事(武力征服,強制推行)這個途徑外,一國貨幣充當世界貨幣往往有這樣幾個條件:1、一國進出口貿易額佔世界進出口貿易額的比率很高;2、一國貨幣價值比較穩定;3、該國貨幣是自由兌換貨幣。由於歷史的原因,並不要求滿足所有這三個條件。(但第三個條件應該看成是必要條件,從長期來看第二個條件也很必要。)
因此,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具有貨幣質的規定性。存儲手段和支付手段是貨幣的派生職能。
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是指決定商品的流通過程中貨幣需要量的規律。
商品在流通過程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取決於三因素:其一,參加流通的商品的數量;其二,商品的價格水平;其三,貨幣流通速度。
貨幣流通規律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貨幣量=
商品價格總額
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貨幣支付手段職能出現後,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就要發生變化。這時,上述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的公式應調整為: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
銷售商品價格總額-延期支付總額+到期支付總額-互相抵消的支付總額
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確定的貨幣體系和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
1.貨幣種類:通貨一般包括本位幣與輔幣。本位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是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即主幣。輔幣則是本位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主要用於輔助本位幣完成小額零星交易以及找零使用。輔幣是一種不足值貨幣。
2.貨幣材料:確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用何種商品充當本位幣的材料。
雖然是由國家通過法律機制確定的,但是這種選擇受客觀經濟需要的制約。
3.貨幣單位: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與確定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量
4.貨幣發行與流通
(1)在金屬商品貨幣制度下(2)在信用貨幣流通階段
5.貨幣支付能力(1)無限法償(2)有限法償
6.金准備:又稱黃金儲備,指國家所擁有的金塊和金幣的總額。
貨幣制度的演變
某種或某幾種商品一旦被規定為幣材,即稱該貨幣制度為這種或這幾種商品的本位制。從歷史發展過程來看,各國先後曾採用過以下幾種貨幣本位制: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信用本位制。
兩種市場價格不同而法定價格相同的貨幣同時流通時,市場價格偏高的貨幣(良幣)就會被市場價格偏低的貨幣(劣幣)所排斥,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良幣退出流通進入貯藏,而劣幣充斥市場,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又稱為「格雷欣法則」。
我國的人民幣制度
1、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它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以元為貨幣單位,主幣有7種,元以下有十進位的輔幣(紙制或鑄幣)6種。
2、人民幣是我國唯一合法通貨,禁止經營外匯流通。
3、人民幣的
⑻ 貨幣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貨幣名詞解釋:是商品交換的產物,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從商品世界分離出來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俗稱金錢。
貨幣 : 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是價值的一般代表,可以購買任何別的商品。 信用貨幣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 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
貨幣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
當市場處於物物交換階段時,交換能否發生取決於交換雙方的供給與需求互補性,這種互補性並不總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雙方,那麼交換就無法進行。假定存在丙,他余D缺A,那麼在某個約定下,交換就可以在甲乙丙三者間以雙方交換的形式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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