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资本指的是哪些
Ⅰ 什么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有什么分类,范围是什么,怎么界定所有权
一、概念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广义的国有资产
即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1.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2.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3.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4.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5.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狭义的国有资产
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为获取利润转作经营的资产;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
其它概念
国家是指国家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金,即投入本企业形成实收资本(股本)的资金。国有法人资本是指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等,用其占用的资产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金,即投入本企业形成法人资本(法人股)的资金。国有资产总额是指国家资本,以及国有法人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等项目中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资产份额之和。
二、国有资产的分类
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 :
运动性,增值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运动性,增值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分类:
1、按所处不同产业部门:
(1) 基本上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2)基本上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3)在第三产业的主要部门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4)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2、根据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的性质:
(1)金融性国有企业资产
(2)非金融性国有企业资产
3、按是否直接由国家投资:国家直接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国家间接投资形成的经营 性国有资产。
4、按所处领域不同:境内经营性国有资产、境外经营性国有资产。
5、根据国家在企业中所拥有资本的比例不同:
(1)国有独资企业资产
(2)国家控股企业资产
(3)国家参股企业资产
6、根据行政管理层次不同:中央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使用目的的服务性,资金补偿、扩充的非直接性,占有、使用的无偿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分类:
按照行政管理层次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按存在的形态不同,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资源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对某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
从实物形态上看,中国的国有资源特点:品种的稀缺性,数量的有限性,品种的复杂性,分布的失衡性。
从价值形态上看,中国的国有资源特点:国有资源所有权上的垄断性,国有资源范围的相对性,国有资源的资产性,国有资源的有价性。
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分类:
按资源的条件及生物圈圈层划分:地下资源;地表资源;由光、热、风、器、雨等构成的气候资源或太空资源。
按资源所处的空间位置:陆地资源;海洋资源;大气资源;太空资源。
按资源是否具有生命:生物资源;非生物资源。
按照淘汰的再生性质: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可永续利用的资源。
按其经济用途:主要形成生活资料的资源和主要形成生产资料的资源。
三、国有资产的界定
国有资产的范围十分广泛。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有资产包括如下范围:
(1)国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渔场等自然资源;(2)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产;(3)军队财产,如军事设施等;(4)全民所有制企业;(5)国家所有的公共设施、文物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等;(6)国家在国外的财产;(7)国家对非国有单位的投资以及债权等其他财产权;(8)不能证实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财产等。以下分别就不同情况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加以说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党和人民团体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1.国家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属常设工作机构;(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属常设工作机构;(3)国务院所属各部门;(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5)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各机关;(6)各级司法机关。上述国家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属国有资产.但不包括借用、租用等所有权属于他人的财产。
2.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的界定。事业单位可能由国家机关创办,也可能由国有企业创办,还有可能由集体等非国有单位创办。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应属国家所有。
3.政党及人民团体中由国家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所谓政党,包括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的各级党组织。凡由国家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归属于国有资产。在政党的财产中,除国家拨款形成的资产以外,还可能有其党员的党费、他人捐赠等形式形成的资产,这些资产归该政党所有。
所谓人民团体包括各级政协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各级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各级妇女联合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这些团体是人民团体,即依法被国家承认的团体,而不能是非法的团体或是反动的团体。这些团体的资产来源比较广泛,其中由国家拨款形成的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产权界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其资产不论是国家直接投入的,还是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均属国家所有。具体界定办法有: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界定为国有资产。
3.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4.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在实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全民所有制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两则”实行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6.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企业的财产(不包括以个人缴纳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三)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是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的财产关系比较复杂,有政府出资兴办的,有国有企业出资兴办的,有劳动群众自己集资兴办的等等。实践中有所谓“大集体”和“小集体”之分,所谓“大集体”是指有国家投资在内(全部或主要是国家投资)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所谓“小集体”则是指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为基础建立的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明确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所有权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办法为:
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或安置待业青年、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及其他城镇人员就业而转让、拨给或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或有偿转让而收取的转让费(含实物)已达到其资产原有价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2.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独资(包括几个全民所有制单位合资)创办的以集体所有制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其资产所有权界定按照前述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界定办法界定。
3.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在非全民所有制单位独资创办的集体企业中的投资,以及按照投资份额应取得的资产收益留给集体企业发展生产的资本金及其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4.集体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金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年7月1日后形成的,国家对其规定了专门用途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其中属于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数额后,继续留给集体企业使用,国家收取资产占用费。上述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核定的,可以不再追溯产权。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和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5.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协商转为投资。
6.供销、手工业、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国家拨入的资本金(含资金或实物)界定为国有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数额后,继续留给合作社使用,由国家收取资产占用费。上述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核定的,可以不再追溯产权。
7.集体企业和合作社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积和价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费。集体企业和合作社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四)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资产中,必有一部分属于中方合资、合作者。在属于中方的资产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国有资产,应予界定。但是,这种界定只是中方内部的资产界定,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变化只是在中方内部的变化,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无关,更不会涉及外方投资者的任何利益。
1.对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为全民所有制单位)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方法为:(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包括现金、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或优先购买另一方股份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3)可分配利润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4)中方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5)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按中方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职工的住房补贴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6)企业清算或完全解散时,馈赠或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上述办法的原则办理。
(五)股份制、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在股份制、联营企业中,有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的直接投资,也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投资,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权益,在性质上属于国有资产。但这种界定只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界定,只是为了明确国家所有权,对股份制、联营企业并无影响,也不涉及其他股东、联营者的任何利益。
1.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办法为:(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现有已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构成股份制企业中的国家股,界定为国有资产;(2)全民所有制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构成国有法人股,界定为国有资产;(3)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应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2.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上述办法的原则办理。
Ⅱ 国有资本是什么
假如在一个企业里的资本金有国有企业入股,也有自然人入股,这个企业就叫国有企业和自然人合资的企业。那么作为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就叫国有法人资本。
Ⅲ 政治经济学中的金融资本是指什么
金融资本就是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在一起而形成的垄断资本。途径包括金融联系,资本参与和人事参与。
这种融合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产业资本在扩建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二是产业资本在多元化的产业延伸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三是产业资本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产业资本在其流通周期里与银行资本的融合,是现代资本运作的必然。体现了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本质及其扮演的重要作用。
当今证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拓展了金融资本这一概念的外延。其一,指用于增值的货币(资本)本身。这些货币以与用于工业、商业中的货币不同的特殊方式,即通过货币本身的周转增值自身,中间不会转换为生产资料制造商品,也不会通过买卖一般商品赚取差价。它主要的增值手段是利息收入;其二,指那些掌有大量货币,并将其(部分地)用于金融资本用途的企业及机构,如商业银行、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基金保险公司、金融集团、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
金融资本是指由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渗透、溶为一体而形成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金融资本取代产业资本占统治地位。 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与垄断是这一切变化的基础。没有产业资本的高度集中,就无法为银行提供大量的货币资本来源,也就不会有银行资本的高度集中和垄断。而银行资本的集中和垄断,又反过来通过各种信用手段,促进产业资本进一步集中和垄断。所以产业资本的集中和垄断从一开始就是同银行资本的集中和垄断交织进行的。
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形成垄断以后,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们相互渗透,日益溶合,终于形成了金融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对象主要是金融产品,如投资于股票,债券,银行等。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金融资本全球化是国际资本流动发展的重要阶段。
Ⅳ 什么叫国有金融资本
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一并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按照以上范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有金融资本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主权财富管理(投资)机构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如证券期货外汇交易场所、金融交易清算结算及征信类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等金融基础设施企业形成的国有金融资本等;金融或非金融国有企业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更多关于什么叫国有金融资本,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c3bbb01615834156.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Ⅳ 金融资本的定义
金融资本
金融资本就是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在一起而形成的垄断资本。途径包括金融联系,资本参与和人事参与。
这种融合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产业资本在扩建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二是产业资本在多元化的产业延伸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三是产业资本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产业资本在其流通周期里与银行资本的融合,是现代资本运作的必然。体现了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本质及其扮演的重要作用。
当今证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拓展了金融资本这一概念的外延。其一,指用于增值的货币(资本)本身。这些货币以与用于工业、商业中的货币不同的特殊方式,即通过货币本身的周转增值自身,中间不会转换为生产资料制造商品,也不会通过买卖一般商品赚取差价。它主要的增值手段是利息收入;其二,指那些掌有大量货币,并将其(部分地)用于金融资本用途的企业及机构,如商业银行、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基金保险公司、金融集团、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
金融资本是指由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渗透、溶为一体而形成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金融资本取代产业资本占统治地位。 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与垄断是这一切变化的基础。没有产业资本的高度集中,就无法为银行提供大量的货币资本来源,也就不会有银行资本的高度集中和垄断。而银行资本的集中和垄断,又反过来通过各种信用手段,促进产业资本进一步集中和垄断。所以产业资本的集中和垄断从一开始就是同银行资本的集中和垄断交织进行的。
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形成垄断以后,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们相互渗透,日益溶合,终于形成了金融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对象主要是金融产品,如投资于股票,债券,银行等。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金融资本全球化是国际资本流动发展的重要阶段。
Ⅵ 国有资本是什么
如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全是国有资本,这意味着该企业纯属国有企业,因为企业的资本金是国家财政拨款,企业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如现在的国有军工、航天等企业。现在是市场经济,提倡所有制的多元化。
假如在一个企业里的资本金有国有企业入股,也有自然人入股,这个企业就叫国有企业和自然人合资的企业。那么作为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就叫国有法人资本。
拓展资料: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指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现行企业利润分配体制,除个别企业以外,国有企业目前仍暂不向国家上交利润,企业的国有产权处置收益主要由国有企业按规定自行支配使用。
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三年内暂时不上缴;其余央企均按5%的标准上缴红利。考虑到2007年已过大半,试行范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将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预计总金额约为170亿元。
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有企业应向国家上缴红利已成各方共识。而国企收支预算的主导权如何在财政部和国资委之间分配,各界则多有争议。
一个比较尴尬的现实是,许多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晚于子公司成立,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不是通过资本纽带联结,而是在特殊改革背景下,通过行政划拨手段硬性"攒"在一起,行政级别高的企业成为集团公司,管控很弱。集团内部的各个子企业各自谋生,导致资源在集团内部各个子企业间配置混乱;有的集团公司只是一个虚壳,有的集团公司比子公司还弱,根本无法起到实质性的管理作用。
这也是一个流程再造的过程,是利益的重新排列,需要削平很多山头,摆平诸侯的力量,甚至会有很多博弈。。不过按照此番政策安排,国资委仅仅扮演了替财政部收缴央企国资收益的角色,其自身如何获得政策激励,尚有待观察。
Ⅶ 政治经济学中的金融资本是指什么
政治经济学中的金融资本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1、金融资本的定义:金融资本是指由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互渗透、溶为一体而形成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
2、金融资本的形成: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形成垄断以后,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们相互渗透,日益溶合,终于形成了金融资本;
3、金融资本的实现形式:金融资本对国民经济实行统治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参与制,各大财团控制了比自有资本大几倍、几十倍的他人资本,把触角伸向广泛的经济领域。金融资本还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创办新企业、改组中小企业、实行各种各样的兼并和组织各种垄断组织等等办法,攫取着高额垄断利润,实现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统治。
Ⅷ 什么是国有资产
1、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2、国有资产分类:
①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③资源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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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政治经济学中的金融资本指的是
政治经济学中的金融资本是指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在一起而形成的垄断资本。
金融资本是在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时才逐渐形成的一种资本形态。随着工业资本的不断集中并走向垄断,银行也不断地进行着资本集中并走向垄断。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相互渗透和溶合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方面是业务上的相互渗透,即银行通过购买工商企业的股票或直接开办新企业,插足产业资本的经营活动;而另一方面,工业资本则通过购买银行的股票或开办新银行,跻身于金融领域。正是这些既控制着工业资本又垄断着银行活动的金融资本家主宰着帝国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
金融资本的形成和统治,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峰。极少数金融寡头攫取着越来越多的国民财富,它们通过兼并或合并,把对生产资料的剥夺,日益扩展到巨大的垄断资本家之间。它们还通过各种渠道,控制着越来越多的他人资本。金融资本通过与资产阶级政府的个人联合,还把资产阶级国家的财产和财政也置于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这样,生产资料日益集中同生产日益社会化、国际化并行发展,必然使资本主义的所固有的各种矛盾更趋激化。
Ⅹ 政治经济学中的金融资本是指什么
金融资本是指由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互渗透、溶为一体而形成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金融资本取代工业资本占统治地位,是帝国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
金融资本对国民经济实行统治的主要手段是参与制。通过参与制,各大财团控制了比自有资本大几倍、几十倍的他人资本,把触角伸向广泛的经济领域。金融资本还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创办新企业、改组中小企业、实行各种各样的兼并和组织各种垄断组织等等办法,攫取着高额垄断利润,实现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