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如何创新发展
Ⅰ 简述金融创新的主要类型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并认为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七类:
(1)金融制度创新;(2)金融市场创新(3)金融产品创新(4)金融机构创新(5)金融资源创新(6)金融科技创新(7)金融管理创新
(1)金融制度创新
一国的金融制度总是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如政治、经济、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变化而逐渐演变的,这种演变不仅是结构性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本质上的变化。
金融制度创新包括金融组织体系、调控体系、市场体系的变革及发展。它影响和决定着金融产权、信用制度、各金融主体的行为及金融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状况和运作质量。
(2)金融市场创新
金融市场创新主要是指银行经营者根据一定时期的经营环境所造成的机会开发出新的市场。现代金融市场大致包括:
1、差异性市场,如按不同的内容划分的货币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抵押市场、保险市场等。
2、时间性市场,按期限长短划分,短期的有资金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借贷市场、短期债券市场等;长期的有资本市场,如长期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
3、地区性市场,如国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等。金融市场创新主要指的是微观经济主体开辟新的金融市场或宏观经济主体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场。
由于金融市场向更高级金融市场的过渡和转化,由封闭型金融市场向开放金融市场的进入和拓展。
(3)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产品的核心是满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银行服务。金融产品的形式是客户所要求的产品种类、特色、方式、质量和信誉,使客户方便、安全、盈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的大部分属于金融产品的创新。
(4)金融机构创新
金融机构创新,是从金融创新经营的内容和特征出发,以创造出新型的经营机构为目的,建立完整的机构体系。
(5)金融资源创新
金融资源是指人才、资金、财务、信息等,它是保证银行正常经营的必要前提,金融资源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金融资源的来源创新。首先,金融业经营的正常进行必须有专门的人才,人才来源包括自己培养、吸收其他机构高级人才和引进国外高级专业人才;
其次,必须有资金来源的充分保证,它要求金融机构经营者随时掌握资金供应市场的动态,挖掘和寻求新的资金供应渠道,开辟新的负债业务。
2、金融资源的结构创新。金融资源结构包括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信息,高级专业人才比重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先进。它能创造出比同行领先的经营效率和方法。
3、金融资源聚集方式创新。对不同的金融资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银行经营者要不断创造新的手段,用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经营资源,合理地配置这些资源,以求得经营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创新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金融技术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体现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讲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对金融业务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缩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务多元化、国际化。
(7)金融管理创新
金融业管理创新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通过立法间接对金融业进行管理,目标是稳定通货和发展经济;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包括机构管理、信贷资金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
目前,金融机构管理,其着眼点都是通过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实现银行资产和负债双方总量和结构的动态平衡,不断创造新的管理方法。
(1)金融机构如何创新发展扩展阅读:
形式
按照这个观点,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与组织管理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均可导致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的变化。具体地讲,创新包括五种情形:
新产品的出现;新工艺的应用;新资源的开发;新市场的开拓;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称为组织创新。
金融创新定义虽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经济创新的概念,但各个定义的内涵差异较大,总括起来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无外乎有三个层面。
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
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金融创新有如下特点:金融创新的时间跨度长,将整个货币信用的发展史视为金融创新史,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视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
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如此长的历史跨度和如此广的研究空间使得金融创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制造新产品时。
采用新的生产要素或重新组合要素,生产方法,管理系统的过程。产品创新是指产品的供给方生产比传统产品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新产品的过程。
制度创新则是指一个系统的形成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使系统效率有所提高的过程。
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
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概念不仅把研究的时间限制在60年代以后,而且研究对象也有明确的内涵,因此,大多数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均采用此概念。
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如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等;
风险转移创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工具,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增加流动创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股权创造创新型,它包括使债权变为股权的各种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创新
Ⅱ 金融服务领域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由于竞争激烈,金融机构多以延伸服务来争取更多客户。
1.客户需求的延伸:过去金融机构的服务只限于满足金融业务的现实需求,而现在金融机构开始研究和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如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除了满足客户融资这个需求之外,还可以通过该业务显示客户的信用度,满足其将来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等潜在需求。银行可以通过公开信用评级结果、颁发信用等级证书、追加授信额度等方式满足客户的这种潜在需求。
2.金融服务内容的延伸:过去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服务仅限于金融业务范围,但个性化营销提倡销售人员像交朋友一样与客户相处,对客户在金融业务以外的某些需求也应尽力满足,以密切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3.金融服务场所的延伸: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一直习惯于柜台服务,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服务场所逐渐延伸到客户的工作场所。而现在的金融服务则延伸到更广的范围,金融机构的主动营销方式及服务手段的电子化,使社区、家庭都可以成为金融服务的场所。
4.金融服务种类的创新如果金融机构的服务种类单一,即使金融机构销售人员的营销能力十分强,客户也会弃之而去。所以,丰富的金融服务种类是金融机构销售人员营销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机构在传统的金融服务之外,纷纷增加金融服务的种类。如理财服务、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担任中介、项目融资等中间业务,渐渐成为金融机构的新宠。
Ⅲ 数字化转型,传统金融机构如何“乘风破浪”
数字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增加供给并提升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发展的经验和经济理论均表明, 科技 与金融相结合,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推动着金融体系的转型与变革。上世纪8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由手工记账向电子自动化转变,实现了跨区域的通存通兑。进入21世纪后,金融机构的网络化转变实现了业务网上审批、资金异地实时汇转,推进了金融机构资金清算、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效率的大幅提升。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些技术与金融业务开始深度融合,推动着金融机构服务向场景化转变,也正在推动着金融机构向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
如果说金融交易的最大难题是信息不对称,很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数字技术的最大贡献恰恰是帮助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尤其是对那些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触达、难以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 我国数字金融创新在解决普惠金融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获客难”、“融资难”问题方面,提供了一条可能的路径。这个创新对传统金融机构甚至对世界各国金融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金融有效供给不足以及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是新兴数字金融和数字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国在移动支付、大数据风控、网络贷款、数字保险和线上投资等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的创新与成就甚至是世界级的。迄今为止,这些数字金融创新大多是由新型数字金融机构推动的。
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与挑战
下一步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可能会呈现一个新的趋势,即在新型数字金融机构持续引领创新的同时,传统金融机构可能会成为我国数字金融的主力军。 甚至出现 科技 公司与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紧密合作的情形,即 科技 公司为金融交易提供技术解决方案,金融机构里使用数字技术改善金融服务效率。从业务发展看,数字技术将进一步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结合。比如大数据风控与传统银行风控结合,既可以提升风控的精准度,还能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从业务领域看,数字金融将从目前的支付和贷款扩展到智能投服与数字货币等新领域。可以说,数字技术改变金融的进程才刚刚开始。
在现实中,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在积极地推进自身的数字化转型:第一,传统金融机构主动利用数字技术在服务范式、渠道创新、 科技 赋能和生态构建等方面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第二,传统金融机构主动借鉴数字金融的一些业务方式改善金融服务。比如学习基于数字技术的大数据风控方法,与传统风控模型结合,提高风控的效率,尤其是改善对普惠金融客户群体的服务;第三,监管部门积极应对数字金融发展所引发的一些新问题,利用诸如“我国式监管沙盒”等做法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融合方面取得了快速进步,我国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挑战。比如,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数字化能力差异显著,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思维尚未真正形成,金融机构内部跨部门与跨条线之间欠缺有效的协同机制,创新技术人才不足,数据质量和数据治理问题,监管模式和效率难以适应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快速融合的节奏,等等。这些都是当前金融机构进行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因此,积极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构建与数字经济和金融 科技 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及 健康 发展的政策建议
课题组认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相融合,是金融发展的规律与自然趋势,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并遵循顺应市场、支持创新和优化监管的原则。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数字经济已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的作用。这期间,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需求较为旺盛,不仅年轻人更倾向于移动支付、网络理财等线上金融服务,老年人、病患者、以及残障人士也迫切需要“不出门、不见面”就能获得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这对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课题组提出了以下六条具体建议:
第一,积极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实现商业模式及服务群体差异化转型。 大型金融机构应加大数字技术研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提高服务效率。中小金融机构应注重与金融 科技 服务平台合作,明确差异化市场定位,更多向数字零售银行转型,运用数字化技术控制运营成本、提高风控效果、扩大服务客群范围。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精细化分工合作,优化金融业产业链格局,扩大金融服务群体,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第二,加快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这可以包括在全国范围内铺设5G网络、完善智能身份识别系统包括金融机构远程开户以及搭建统一的数据平台等。
第三,加快数据立法,加强针对数据使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综合治理。 一是重点解决数据携带的问题,只有个人可以携带大 科技 平台上的数据,才谈得上大数据。但与此同时,也必须保护大 科技 平台的利益与积极性。二是保障市场竞争,避免形成大 科技 平台赢者通吃的局面,增强数字金融业的活力,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四,积极创新金融监管工具,借助监管 科技 助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一是利用“监管沙盒”的机制,为金融 科技 创新应用提供安全便捷的测试环境。有条件地试验新的业务模式、技术流程及金融产品,成功了再推出到市场上。二是考虑到数字金融风险传播快、传播广、构成复杂的特点,积极发展监管 科技 能力,与传统的信息披露、现场检查等手段结合,更好地识别并处置金融风险。
第五,适时推进金融 科技 、监管 科技 和数字金融产品的标准建设,促进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合理平衡。 一是要积极研究并适时制定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相关标准;二是针对这些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催生的新的商业模式、新业态,加快完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充分发挥金融标准在创新推广和风险管理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第六,改革监管框架,尽快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重视行为监管以加强数字化转型中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金融综合经营以及数字 科技 与金融活动进一步融合,是目前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金融机构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提升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国应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相结合的同时,逐步构建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框架,应对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趋势。
Ⅳ 当代金融业务创新的体现是什么
体现在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管理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
金融机构的创新风险由不同的方面组成,如市场风险、设计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投机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伙伴风险、经营风险等10部分,其中,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作用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称为设计风险;衍生交易中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为信用风险,或者称履约风险;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为操作风险;金融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由于金融产品的复杂性而出现的一系列错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为经营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找不到适当的对手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这样所造成的风险为流动性风险;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为市场风险;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称为法律风险;由于违反相关法律而给组织金融创新的机构或交易中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的风险为声誉风险。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利用金融创新进行投机而导致的风险为投机风险;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伙伴关系而导致的风险为伙伴风险。
金融机构创新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20世纪初经济危机以前,非银行金融机构一直很少,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以迅速发展,先后出现了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住宅金融机构、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互助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②跨国银行迅速发展。60年代以来,现代跨国银行发展的结果形成了三大网络,即国际金融中心网络、发达国家网络、发展中国家网络;并形成了国际银团货款、国际联合银行等国际银行联合组织。
③建立完善的机构体系。过去商业银行的机构多是单一银行制和分支银行制,进入70年代后,几乎所有大型商业银行均向连锁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大银行或金融机构都在力争发展成为一种金融联合体,或者是办成一个能向顾客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的金融超级市场。
Ⅳ 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方法
1.借鉴产业政策,做好风险防范:目前,不同政策部门和不同专家、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和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在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时,必须要先建立规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国际范围内的经验和教训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另外,在缺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则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甚至规则始终不得出台,建好的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进一步观察。从方法论上看,一切必须先建规则才能实践,有悖于人类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的客观规律。因此,在现阶段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鉴产业政策的有关做法,通过设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对于那些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的产品,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时可采取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而对于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金融产品,则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
2.细分市场,寻找利基点:利基市场是指被竞争对手所忽视而又能带来利润的细分市场。在做好大众化产品的开发和营销的同时,区分细分市场,寻找特殊小群体客户的需求,已成为开拓新产品的一条有效途径。尤其是在个人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中,客户在区域、年龄、职业、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如国内一些银行按客户群体不同的年龄段开发了“学生投资理财计划”“婚礼储蓄”等。
3.金融机构之间互相合作:互相合作开发新产品的趋势在国外已遍及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信托银行与证券公司、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之间都可以开发出组合式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式。
4.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在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合理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主要区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面向个人的产品。鉴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机构优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抗风险能力,因此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在许可证上更为宽松,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应更为严格。其中,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普遍服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应有所区别。此外,对于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内的定价策略和风险控制更为复杂,面向复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需要在监管上加以区别对待。
5.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利益最大化”: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从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出发,使产品尽可能满足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目标,在方便客户、使客户满意的同时,为自身带来良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