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出人力如何设置股权
㈠ 三个人合伙,都出钱,一个人全职,股权如何分配
今日,我们将探讨一个关于合伙企业中股权分配的问题,通过一个简化版的背景故事进行阐述。A拥有一家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B则是一家广告制作公司的负责人,凭借其人脉关系,为A引荐了一个项目。由于A在项目执行能力上的局限,他邀请了C的加入,一同操作此项目,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A出资50万元,主要负责维护甲方关系;B出资30万元,但不参与项目的实际操作;而C出资20万元,作为项目从头到尾的操盘负责人。
面对股权分配的难题,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项目是长期运营还是短期合作?后期的需求主要是依赖A的人脉资源,还是需要开拓新客户?
基于这些信息的限制,我们可以从常规角度出发,提供两套股权分配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按照出资金额分配股份,比例为5:3:2(A出资50万元,B出资30万元,C出资20万元),这样股权分配较为直观。在项目初期,按照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当项目回本后,可设立额外奖励机制,其中20%的利润作为奖励给在公司全职工作并做出贡献的股东,这包括C。剩余80%的利润,则继续按照股份比例进行分红。此外,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建议由C负责项目决策,因其既出资又全职工作,能更全面、准确地把控项目的进展。
方案二:引入资金股、人力股、资源股的分类。假设人力股占主导地位,资金股次之,资源股则为补充。按照此分类,将人力股比例设定为50%,资金股为40%,资源股为10%。A和B作为非全职工作股东,股份比例为资金股:A 20%,B 12%;人力股:C 50%;资源股:A 10%。最终的股份比例为A 30%,B 12%,C 58%。此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力在项目中的重要性。
需要强调的是,股权分配并不仅仅基于股权比例,分钱方式也应综合考虑每位股东的贡献。方案制定需经过深入沟通与协商,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平衡。
㈡ 一人出资一人出力如何分配股权
一人出资一人出力,股权如何分配?
1. 对于技术驱动型的公司,如果一方掌握关键的技术,尤其是国家发明专利,并且该技术人员的参与对公司的运营至关重要,那么这一方应该占有较大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人员的贡献决定了公司的成败,因此他们在股权分配中应占据主导地位。即使另一方出资,技术人员的股份占比也不应低于控股水平。如果技术人员不拿薪水,他们的股份占比可以达到最大;如果技术人员拿薪水,则需要对股份进行相应折算,但技术人员仍然应该是控股方。
2. 对于资产驱动型的公司,如果公司的发展主要依赖于资产的投入而非技术或专业知识,那么出资方应占有较高的股份。如果出力方没有关键技术或其他专业技能,仅仅是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其股份比例就会相对较低。例如,经营快递代收点,出力方的贡献主要是简单的人力,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股份比例就会较低。如果给管理人员发放薪水,他们的股份还需要相应减少;如果不发放薪水,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但股份占比不得超过控股水平,资本方仍然是控股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