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股权有什么用
① 什么是股权,什么意思。。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
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1)项目股权有什么用扩展阅读
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② 3P项目的股权证现在还有用吗
股权证跟房本 和车本一样,它是作为股权投资的一个凭证。严格意义上说,同 样受到法律保护!
既然是作为股权投资,那所投资的项目在未来溢价为自己带来的收益。
股权证可以更好的保障这一点。
③ 一句话说明股权的作用
现在股权激励对大家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从各个媒体上都能看到,很多老板也开始关注,不少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以后效果也不错。作为一个有效的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开始走进更多人的视野并逐渐引发大家的思考,本文着重从人性的角度,从员工和老板这两个不同的群体来分析,以便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股权激励。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中国人大多有这样一个心理: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所以众多员工是不愿意一辈子给别人打工的,一旦有条件有机会,他一定会选择为自己干事情而创造迅速选择抛弃老板,那么老板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就是怎么去激励员工,既让他为自己干事情空间又不会抛弃老板腾飞。通常,老板会选择给员工股份,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比较有效的。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例,比如企业去挖人,一般会说:你在这里干多长时间都还只是个员工,你来我这里,我给你股份。这样就很容易把人挖过来,从这个角度看,给股份是很容易引起共鸣的。有一次我和一个老板聊天,他说他有一个员工很有潜力,是个人才,想让他去当项目经理,但是这个员工更喜欢那种不用操心的工作状态,说什么也不干,直到老板给他说:“那我给你10个点的股份吧。”结果这个员工就非常痛快地答应了。这个小故事说明,每个人都喜欢给自己干,做自己的事,操心也愿意,不是给自己干,还是不操心的好。
管理群体的变化
时间进入2015年,我们面对的管理群体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80后、90后逐渐成为工作的新生代甚至主力军,这个群体更加自主,更加个性,更加张扬,更加不服从传统的管理,更不愿意遵守过去层级式、教条式的管理,这个群体要求更多的是自主,是自我经营。现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70后既愿意上班又愿意加班,80后只愿意上班不愿意加班,90后既不愿意上班也不愿意加班。这是一个社会现象,我们不需要去讨论这个现象的对与错、利与弊,因为无论如何这个社会将会是80后、90后的天下。我们没有办法来回避这个群体,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根据这个群体的特性来考虑、设计我们的激励模式,让这群新生的力量发挥应有的作用。
④ 经常听朋友说做什么项目好,都有人拿到股权了,股权是随便分配的吗,说有就有吗
股权不能随便拿到的,有原始股,也需要抢的,或者股东分配的,自己在股市买的也有,有很大的风险,投资需谨慎啊。
⑤ 万达出售伦敦项目股权有什么作用
日前,万达酒店发展在港交所公告称,将以356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3.15亿元)出售公司在英国伦敦的项目“万达·伦敦ONE”60%的股权,余下的40%由万达香港持有。
公告中并未透露买家信息,但透露买方同意代表伦敦项目公司向万达酒店偿还债务约1.59亿英镑(约合人民币14.12亿元),两项总计17.21亿元人民币。
对于万达此次抛售项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可能和此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对于海外投资的政策收紧有关,尤其是和房地产挂钩的业务,一定程度上会使得万达的投资面临收益压缩、投资思路重新调整等问题。
“接盘企业应该多少是和万达有较好战略关系的企业,否则单纯获取一两个项目意义不大。”严跃进认为,类似富力等企业接盘概率很大,也容易在价格谈判上有优势,同时也会降低双方的沟通成本。
⑥ 项目股权应该怎样分配
法律分析:1、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好股权结构的问题。在创业项目刚开始的时候,项目的效益没有充分显现,项目合伙人往往对于股权如何分配,如何动态调整合伙人股权分配比例,以及如何建立合理退出机制等有关股权结构的基本问题不太在意,也许是觉得无所谓,也许是抹不开面子来谈清楚,但总之这样会给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
公司的股权结构本质上是一个如何切蛋糕和合理分配利益的问题,这个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一刀切的做法,只要参与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谈清楚,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就好。关键是大家协商的时候都明了股权结构安排的游戏规则及其背后的意义和根据,谈得科学和透明。
2、股权分配原则不能简单地按照出资比例和平均分配办法来进行。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对于传统公司较为适用。平均分配办法则会导致公司在发展重要关头出现疑难问题时往往会没法达成最终统一意见。对于这种股权分散的公司,投资人也会视为一种禁区。所以一般来说公司是要确定一个持有最大股权的股东,承担起最大的责任。
3、持股模式大致有三种:直接持有、创始人代持、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就是工商登记合伙人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创始人代持就是该部分股权不显名,挂在创始人名下。持股平台就是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一般合伙人),被激励对象作为LP(有限合伙人),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也是大多数创始企业做股权激励时采用的方式。
4、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投资人会要求创始人对公司员工实行期权激励。但早期的员工往往并不是特别看重股权,而更看重所能拿到的实际工资,过早的发放股权激励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在通常情况下期权池的来源是创始团队成员之间确定好股权比例后,同比例稀释出一个期权池。
5、股权一定要分批授予。合伙人投入的要素在不同时期的估值是不同的,比如创业初期资金比较紧缺,资金的权重高,后期融资多了不缺钱,权重就下降了。股权一定要按照时间或者项目融资进度分批授予,这样就不会出现合伙人做到一半离职后还能拥有稳定的股权增值,这样对团队其他人的付出是不公平的。
有关股权结构的各种讨论确定后要第一时间落实到纸面上。创始人签订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伙协议,约定好各自相应的股权比例,未来的分配方式以及退出机制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公司法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对于股权结构所涉及的情况尽量做出完善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