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项目部分单体如何股权出售
⑴ 长期股权投资下出售部分股权怎么做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股权可以分为一下三种情况来看。
1、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2、成本法转变为金融资产核算;
3、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具体的出售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具体各个情况下,当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要对之前的长期股权投的相应变动进行调整,视为刚开始持有时便是权益法核算;当成本法或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时,要将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入投资收益。
(1)综合项目部分单体如何股权出售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⑵ 长期股权投资下转让部分股权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股权可以分为一下三种情况来看。
1、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2、成本法转变为金融资产核算;
3、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具体的出售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具体各个情况下,当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要对之前的长期股权投的相应变动进行调整,视为刚开始持有时便是权益法核算;当成本法或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时,要将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入投资收益。
(2)综合项目部分单体如何股权出售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⑶ 个股股权怎么转让
一、股权如何转让给股东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这个时候公司需要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股权的,这也是对维护公司的稳定具有很多的好处的,也是被大多数股东认可的一种行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⑷ 如何出售自己的股权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⑸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一般设立公司时会有公司章程,规定现有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可以协商转让,也可委托法院进行公开拍卖(要进行资产评估),公开拍卖时现有股东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⑹ 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的处理原则是怎么样的
(1)利用现金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属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收回对外投资,股权(权益)出售、出让、转让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利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收入形式为现金的,扣除投资收益,以及税金、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②收入形式为资产和现金的,现金部分扣除投资收益,以及税金、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⑺ 应该如何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呢
长期股权投资是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的科目,并且长期股权投资,经常和企业合并以及合并报表相联系,企业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例如关联方或者会非关联方股权形成按同一控制合并或者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所购买的资产在会计上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且后续计量分为成本法,权益法等在出售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也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成本法出售部分丧失控制权按照权益法核算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出售,但是并没有完全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而是保留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不能控制子公司。
但是能对子公司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就是将之前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报表上卖出,并重新按照权益法在合并报表上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而在个别财务报表表上长期股权投资,因为不能违反历史成本原则,仍然按照成本法的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