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股权溢价如何做账
① 股权溢价转让的会计分录
如果转让人是自然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及按照转让价格减去股票购买原值减去购买时发生的合理费用的金额乘以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人是法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投资收益,股本溢价部分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缴税。
1、转移股权
附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收到新股东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1)持有股权溢价如何做账扩展阅读
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股本”科目。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② 购买股权溢价怎么做账
如果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购买价与公允价的溢价,记入商誉,并在10年摊销完毕。如果是单纯投资(实物形态或价值形态),被投资企业将投入资金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投资企业不用处理,只据实记录长期股权投资即可。
③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1、合并正常入账如下:
借:股本 20万
借:资本公积 8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同时需代扣代缴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会计处理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高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让价与库存股账面余额的差额)
(4)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低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二、回购股份的税务处理
1、个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回购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税收,对于被回购方是个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五小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对于被回购方是法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企业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属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3%征收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对于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但在转让股票时不得扣除,有重复纳税之嫌(参见股权转让前先进行利润分配可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财税明电[2008]2号的规定,对于法人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④ 对外投资的溢价部分如何做账务处理比如,购入10000股,每股1元,实际支付13000元,如何做账务处理
此投资是作长期股权投资的话: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
对于被投资企业做账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3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1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3000
⑤ 溢价转让股权,转让方的溢价部分收入做账时入什么科目求答案
取得股权投资的溢价部分,才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让的时候,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所以说,应计入投资收益。
⑥ 股权溢价转让的会计分录
摘要 股权转让溢价应作为投资收益,收到新的投资款时,做会计分录:
⑦ 股权溢价转让,会计分录怎么做
股权转让溢价应作为投资收益,借:银行存款(转让价款),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贷:投资收益(转让价款扣除投资账面价值)
⑧ 股票溢价发行,超过面值的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溢价发行收入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⑨ 股本溢价会计分录怎么计算
股本溢价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股本,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按面值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作为股本处理;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等于股票面值部分作为股本处理,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应作为股本溢价处理。
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 股本溢价是资本公积一种,而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金。资本公积包括:资本 (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股票发行收入超过所发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后的余131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额。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第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也就是说发行股票只能平价或溢价发行,我国不存在股票折价发行的问题,不会出现股本折价。另外发行股票的股本(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发行的股票的面值)总额应与注册资本相等。
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实际收到发起人和认股人的认股款时,按其所发行的股票面值作为股本;对于溢价发行的股票,股票发行收入超过所发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股本的溢价。因此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作为确认的时点。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记入"股本"账户,溢价部分(即超出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委托证券代理商发行股票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后的数额登记"资本公积"账户。无溢价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对境外上市企业,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与核定的股份总额乘积计算的金额记入"股本"账户,二者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⑩ 溢价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分析如下: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拓展资料
1、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3、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4、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5、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6、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