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股权机构分散
㈠ 股权结构分散化有哪些影响(利弊)
股权分散:
1、优点: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
2、缺点: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
拓展资料
股权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东人数多,而且持有的股票少。
分散
第一大股东持股5%
第二大股东持股2%
第三大股东持股1%
第四大股东持股0.5%
集中
第一大股东持股51%
第二大股东持股20%
第三大股东持股10%
第四大股东持股5%
优缺点
股权分散:
1、优点: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
2、缺点: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
股权集中是指大股东集中持有控股权(Shleifer & Vishny,1986)、(Burkart,Gromband Panunzi,1998),也就是说,大股东要么自己作为经理人要么密切监督管理团队以此控制公司政策,其他股东缺乏能力和动机去反对控股股东的决策。
当公司的股权集中,存在控制性大股东时,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表现出两种相反的效应,即利益协同效应和侵占效应(Shleifer和Vishny,1986)。
一方面,一定程度的股权集中使得控股股东有更大的收益要求权,使得大股东有足够的激励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分散情况下股东的“搭便车”问题;同时,相对集中的控制权也保证了大股东可以对公司决策行为施加足够的影响力。
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即使是在完关的市场条件下,大股东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大股东不仅减轻了股权高度分散所引起的搭便车问题,而且有利于公司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当公司管理层存在牺牲股东利益建造经理帝国的行为时,大股东可以通过代理权争夺或接管的方式将其撤换,从而增加公司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利益协同效应。
另一方面,大股东的出现也为企业带来了成本。因为大股东的利益往往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代理冲突。在缺乏外部控制威肋、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牺牲其他股东的利益追求自身利益,这就是所谓的侵占效应。
㈡ 股权分配怎么分配才合理
股权分配时,平均主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结构。一些创始人富于理想主义,总希望有股权,平均分。比较常见的是3个创始人,每人30%多,或者2个创始人,五五分,但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结构。
原因在于,团队中没有一个说话绝对算数,在面临重大决定时也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融资前创业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结构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
股权分配向来是企业的头等机密,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合伙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 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秘诀 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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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跪求:股权分散的解决方法(附案例)
回复 simple 的帖子这样是否可行:因为如果股东比较多,而且各自间所持股数差距又不是很大的情况下,肯定是有几个股东对企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最大的,而且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可以:1、首先,要明确公司需要上市这个大的方向2、通过解释,若企业在规模不大或者历史比较短(多扯一些)的情况下,又没有实际控制人的话,审核可能会出现障碍,因此需要解决股权分散这一问题3、几个核心股东设立持股公司,由这个持股公司和其他股东设立新的拟上市主体。其中其他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持股,也可以是法人主体,个人觉得自然人更好(分化之。。。)4、由持股公司向拟上市主体增资,理由是:你们想上市吧,那就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股权分散的问题;为什么是我们增资呢?因为我们是间接持股的,我们牺牲了流动性,总得有点补偿吧。。。不过,新设的话需要3年时间,而且还得看,核心成员中有没有魄力大的推动这个事
㈣ 项目股权应该怎样分配
1、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好股权结构的问题。在创业项目刚开始的时候,项目的效益没有充分显现,项目合伙人往往对于股权如何分配,如何动态调整合伙人股权分配比例,以及如何建立合理退出机制等有关股权结构的基本问题不太在意,也许是觉得无所谓,也许是抹不开面子来谈清楚,但总之这样会给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
公司的股权结构本质上是一个如何切蛋糕和合理分配利益的问题,这个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一刀切的做法,只要参与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谈清楚,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就好。关键是大家协商的时候都明了股权结构安排的游戏规则及其背后的意义和根据,谈得科学和透明。
2、股权分配原则不能简单地按照出资比例和平均分配办法来进行。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对于传统公司较为适用。平均分配办法则会导致公司在发展重要关头出现疑难问题时往往会没法达成最终统一意见。对于这种股权分散的公司,投资人也会视为一种禁区。所以一般来说公司是要确定一个持有最大股权的股东,承担起最大的责任。
3、持股模式大致有三种:直接持有、创始人代持、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就是工商登记合伙人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创始人代持就是该部分股权不显名,挂在创始人名下。持股平台就是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一般合伙人),被激励对象作为LP(有限合伙人),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也是大多数创始企业做股权激励时采用的方式。
4、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投资人会要求创始人对公司员工实行期权激励。但早期的员工往往并不是特别看重股权,而更看重所能拿到的实际工资,过早的发放股权激励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在通常情况下期权池的来源是创始团队成员之间确定好股权比例后,同比例稀释出一个期权池。
5、股权一定要分批授予。合伙人投入的要素在不同时期的估值是不同的,比如创业初期资金比较紧缺,资金的权重高,后期融资多了不缺钱,权重就下降了。股权一定要按照时间或者项目融资进度分批授予,这样就不会出现合伙人做到一半离职后还能拥有稳定的股权增值,这样对团队其他人的付出是不公平的。
有关股权结构的各种讨论确定后要第一时间落实到纸面上。创始人签订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伙协议,约定好各自相应的股权比例,未来的分配方式以及退出机制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公司法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对于股权结构所涉及的情况尽量做出完善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㈤ 美国大企业股权分散怎么治理
你问的问题明显带有管中窥豹的感觉,好想你看到了一个什么问题之后想把它扩大化。你好像是想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区别推理出管理效率的不同,是么?
首先你要知道,股权结构在更多的情况下,其实就是为资本游戏而服务的,与公司内部管理几乎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
企业股权分散有很多原因,
1 企业在确保不被恶意收购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套现证券资产,这是股权分散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李嘉诚是和记黄埔的董事局主席,也是最大的股东,却支持有7%的股权。为什么呢?因为只要李有能力驾驭这个公司,持有7%和持有37%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也因此有了他在80年代那著名的16次套现。
2 你所提到的“美国50%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超过5%!”。撇开取样范围不谈,姑且承认这个数据的真实性。
美国是世界上资本市场最发达的国家,NASDAQ的小板上市门槛非常低,大批大批的企业是以“被收购”存在的,因此股权分散化是人为造成的必然状况,仅此而已,没有其他任何意义。
第二点,企业的控制权不在股东手里是非常正常的,哪一个国家的企业都是被管理层所控制,股东只能间接控制。区别仅仅是有些企业的股东和管理角色重叠而已。如果股东们不满意管理层,当然有权利更换,所以越是分散的股东结构,越难达成一致的意见,管理层越是安全。
美国上百年的公司发展史,其实也是一部企业控制权至上和管理权至上的斗争史。发展到今天,控制权一方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退恩令”式的股权继承和不断的股权套现使得控制权至上的呼声渐渐的在市场上消失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美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头几十年里,控制权之上才是市场的主流声音。这恰似现在的中国。
插一句闲话,我国尽可能的避免或鼓励企业控制权集中化,仅仅是体现在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我国现在猪肉养殖、上游饲料加工、猪肉深加工、附属子行业、配送销售等等这一产业链群,十分重要,所有的企业加在一起却仅仅价值400亿美元左右的市值,其中大部分还是中小私人企业。如果一旦控制权出现集中的趋势,那么我们整天吃的猪肉,就会像股票一样,暴涨暴跌了。
第三点,你所谓的“监守自盗”是指什么?管理层收购?那有企业收购与兼并委员会看着呢,一张四句话的文件就能否了你;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这太正常了,一两次被发现之后就改选换人呗。
㈥ 公司的股权比较分散,怎么办呢
那你们可能需要进行股权架构的一个调整,在这一块,你们可以去找智律股权,他们还是比较专业的,而且会根据股东的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调整,我们之前也找过他们,感觉他们的服务态度还是挺好的。
㈦ 如何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
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调整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7)如何解决股权机构分散扩展阅读:股权结构的分类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
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1.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2.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3.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
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中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