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利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对净利润调整为什么会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科目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对净利润调整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原因:
1、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对净利润调整是因为权益法就是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帐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3、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帐面价值。
二、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过程如下: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差额计入到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1)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净利润×持股比例)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净亏损×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亏损×持股比例)
(3)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根据持股比例计算)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收到该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1)为什么有利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扩展阅读:
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相关核算:
(1)取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4)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❷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为什么要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在权益法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使用的是被投资方的公允价值,这是导致在计算投资收益时,被投资方净利润需要被调整的根本原因。
在计算投资收益时,以下关系必须明确。
被投资方公允价值=投资方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差额留存量+净利润
被投资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缩小量=(相关因素公允价值-相关因素账面价值)X缩小比例
调整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缩小量
其中缩小比例可以是折旧比例、摊销比例和存货售出比例(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比例)……
在调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时候,在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者未被消耗时,在计算投资收益时全部调减,只有当实现销售或者消耗(折旧、摊销属于消耗)时,才可以将已经调减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加回。
❸ 达到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计量中,为什么同一控制下的差额调整
1.达到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内部购买,不存在公允价值,差额调整在资本公积体现的是资本溢价。是净资产的补偿。
2.非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投资,在初始计量时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估计是你看的那题是用商品进行购买的要确认收入,你可以尝试吧分录分开写,就是假设把商品买了以后再用钱购买长投。
3.未达到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初始确认不存在差异调整
❹ 长期股权投资中评估增值的话需要调减净利润 如果净利润减少那么投资方分的不就少了吗 为啥要调减呢
如果评估增值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整体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那么初始计量时按照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
如果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整体小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那么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整体,不是单个项目的存货评估增值,哪怕你存货评估增值,但整体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小于初始投资成本,还是不需要调整长投的账面价值,这是初始计量阶段.
那权益法下,投资方按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调整投资收益,这是属于后续计量阶段了,由于存货的评估增值,增值的存货全部被卖掉,他会导致原来按账面价值口径计算的净利润虚增,所以权益法计量时直接就用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减掉虚增的这部分利润,再乘以持股比例,算出投资方应得的部分,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
❺ 长期股权投资中 为什么取得净利润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呢如何理解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
【例题4】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20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
[答疑编号832050202]
2009年1月1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2)调整账面价值
①由于1200>10000t10%,不需要调整
②净利润:07年400万元、08年500万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900-(400d8-200d10)t2=8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40t10%=84
贷:盈余公积 8.4(84t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6(84t90%)
③资本公积:07年60万元、08年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00t10%=1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④分配现金股利:07年200万元(两种方法下处理相同,都冲成本)、08年300万元(07年的)
08年成本法下的处理:
08年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t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500-400)t10%-20=-10(万元)
借:应收股利 300t10%=30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0
贷:投资收益 40
08年分的300万在持股比例为10%的情况下应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300t10%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而没有上一步,借:长期股权投资,500t10% 50 ?
贷:投资收益,体现在这步中
调整后的净利润=900-(400d8-200d10)t2=8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40t10%=84
贷:盈余公积 8.4(84t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6(84t90%)
故调整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4(40t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40t9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
⑤由于4000>(10000+900+100-500)t30%,不调整
请问老师,在本题第一问中,如果当初以银行存款90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权,那当时的分录如下,对吗?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如果以上分录是正确的,那在09年取得B公司30%的股权时做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
贷: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这样做对吗?
【教师91回答】
第二笔分录不正确.09年取得B公司30%的股权时,应将两次投资综合考虑,第一次形成负商誉900-1000=100;第二次投资形成商誉4000-(10000+900+100-500)t30%=850,两次综合形成商誉750,不体现在分录中,分录仍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但在模拟试题33页综合题那里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它题目是没给出这个资本公积的,但答案同样是调整了这个公积的,也同样考虑了两次投资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那这样的处理思路不是和郭老师的观点有矛盾吗??
请问做这类题目的正确思路是怎样的呢?
【教师41回答】
其实不矛盾,实际上郭老师这道题目没有直接给定第二次投资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它是通过一步步计算得到的,而计算的过程就是把我们已经做过核算的净利润、资本公积都考虑了,肯定没有差额了,也就没有资本公积产生了,而模拟试题中的题目不同,它是直接给定的第二次投资当日的公允价值金额,有可能会与我们一步步计算出来的金额不同,那就会有差额,有差额就要调整资本公积,因此原理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这道题目的条件没有直接告诉.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做账务处理,只有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时,才要确认为投资收益.
但权益法的基本核算原则是,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减变动按照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其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因此投资单位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其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因此投资单位要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借方确认应收股利.
什么时候需要考虑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损益?什么时候不需要考虑?如果本题中零七年B向A销售商品收入1000万,成本800万,怎么调整?
【教师339回答】
您好:
考虑教材中讲到的要考虑内部交易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权益法核算下),一种是企业集团内部的内部交易.
如果本题中07B向A销售商品,不算内部交易,因为在07年A只占B股份的10%,既不够成企业集团,也不是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对于增资引起的转换,两次投资之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除实现净损益以外的部分,均应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而因为减资引起的转换的,除实现净损益以外的部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只有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请问老师;
5.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
由于4000>(10000+900+100-500)t30%,不调整
这里10000+900+100-500=10500怎么就确定是2009年1月1日B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是固定资产的公允和账面不一样吗
【教师45回答】
您好!
此题确实缺少一个条件,应该加上"200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500万元",否则会存在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进一步调整资本公积.不过您的思路是有问题的,并不是说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形成的,因为10000万元就是公允价值,已经包含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1、从成本法增资为权益法核算时,只有被投资单位两次投资间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确说明了有资本公积的变动时才需要调投资单位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答复:不是的,像这种情况,两次公允价值的变动肯定是要调整资本公积的,即包括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比如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加等等.
2、从成本法减资为权益法核算时,也是只有被投资单位两次投资间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确说明了有资本公积的变动时才需要调投资单位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答复:是的,理解正确.如果题目有说明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有变化,则投资企业需要作追溯调整.
3、从成本法增资为合并同样成本法核算在做合并调整分录时,不需要被投资单位两次投资间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确说明了有资本公积的变动时才需要调投资单位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是只要有除了净利润导致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就要调
投资单位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答复:理解正确.因为这里涉及资产增值的问题,其实与您说的第一种情况中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实质上是相同的,都要调整资本公积,只是第1情况在个别报表中,而这里要在合并报表中.
请问老师,本题是由成本法增资调整为权益法,但是为什么没有像书上107页-108页那样考虑原投资时到新增投资之间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10000+900+100-500)-10000=500,500*10%=50??两题处理上为什么不同?
【教师324回答】
你好:
这两道题的条件不同,本题是给出两次投资之间影响被投资企业的变化,没有给出再投资时点的被投资企业的公允价值,所以按步骤确认.
教材是直接给出再投资时点被投资企业的公允价值,没有给出中间的变化过程,所以要把两次公允价值的变化确认,实际是倒挤出中间的变化.
对于成本法转权益法,有两种情况:
(1)由于增资使得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此时进行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额,除了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部分和分配现金股利部分,投资方直接调整相关的损益外;其他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投资方一律按照持股比例计算调整资本公积.教材P107例5-16就属于这种情况.
(2)由于减资使得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此时也要进行追溯调整.初始投资和减资之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变动额中,除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部分和分配现金股利部分,投资方直接调整相关的损益外;对于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其他变动,除非题目条件告知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使得资本公积增加/减少tt等,此笔变动额投资方需要调整资本公积.题目条件未告知被投资方资本公积账面价值有增减变动,但确实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有变化的,我们认为是资产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或减值等,投资方不做调整.教材P109例5-17就属于这种情况,对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等事项调整完毕后,由于题目中已经说明"B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故被投资方初始投资和减资期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就不再调整资本公积.
【例题5】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5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7420万元,出售价款3000万元.
[答疑编号832050203]
2009年1月1日(1)出售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473.33(7420t20%/60%)
投资收益 526.67
(2)调整账面价值
①由于剩余5000>10000t40%,不需要调整
②净利润:07年400万元、08年500万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900-(400d8-200d10)t2=8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40t40%=336
贷:盈余公积 336t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6t90%
③资本公积:07年60万元、08年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00t40%=4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④分配现金股利:07年200万元、08年300万元
08年成本法下的处理:
08年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t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500-400)t40%-80=-40(万元)
借:应收股利 300t40%=120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40
贷:投资收益 160
故调整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160t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0t9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0
原来成本法下 借:应收股利 120
长投--B 40
贷:投资收益 160
权益法下 借:应收股利 120
长投--B(损益调整) 120
我的调整方法是 借:盈余公积 1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
贷:长投--B 40
--B(损益调整) 120
对吗???
如果贷方长投--B(损益调整)为160的话,不就成了权益法下分配400万的现金股利,40%为160了吗??
【教师287回答】
您好:
您的处理是正确的.
第一按权益法对初始投资进行调整
第二按权益法对被投资企业净利润.资本公积的变动调整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三如果成本法下也确认了投资收益,则将其冲减掉
这样从总体上看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资本公积,无需直接考虑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
即以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增减变动为主线来调整,从总体上看调整后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总额应与直接按权益法下的金额一直,这样长期股权投资自然也一直,请老师指正,我的总结是否正确?
【教师287回答】
您好:
您的总结是正确的.
【例题6】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权.
[答疑编号832050204]
2009年1月1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2)调整账面价值
①由于3000<10000t40%需要调整
借:盈余公积 100(1000t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0(1000t90%)
❻ 达到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计量中,为什么同一控制下的差额调整
1、同一控制下,从集团内部来讲,企业间是内部关系,A投资B,少投了10万,计入资本公积,而且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表明这次投资,从A企业角度讲使得资本增加了,从B企业来讲资本折价了,而对于集团来讲,都是自己的钱,因此不能认为是赚到钱了或赔钱了,所以不能计入营业外收入,只能反映资本增加或减少,免得虚增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是对于外部企业而言的,所以,如果A投资B,少花了10万,你少花钱得到了个投资,就表明这10万是企业外部公司给你带来的,和你内部的损益没有关系,所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纳入利润。
3、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都是股本在50%以上的,叫做控制合并,要编制合并报表。而其他的合营、联营、参股那些,只编制个别报表。
4、合并以外的投资,除了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的都计入营业外收入。
再多看看书吧,多做点题,你就慢慢会明白了。
❼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怎么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合并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资本公积(也可在借方)
盈余公积(也可在借方)
利润分配(也可在借方)
二:其他方式取得时按照支付的对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支付的对价大于应享有的份额,不用调整。支付的对价小于应享有的份额走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
❽ 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工会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注意核算范围的变化,“三无”除外)
1.(成本法)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权益法)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其中:
①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②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
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
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参与方一致同意。
【特别提示】
a.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即,共同控制合营安排的参与方组合是唯一的。
b.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内容拓展】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的分类
3.(权益法)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其中: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结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特别提示】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2 个方面)
①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
②考虑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影响。
知识点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图一(接下图)
图二(接图一)
图三(接上图)
二、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价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
【特别提示】
发行权益性证券:手续费、佣金等先冲减溢价收入,不够的冲减留存收益。
知识点三、后续计量
一、基本原则
后续计量的总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图一(接下图)
图二(接上图)
图三(接上图)
图四(接上图)
图五(接上图)
【特别提示】
所有者权益不变的事项有: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提取盈余公积。
知识点三、后续计量
一、基本原则
后续计量的总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图一(接下图、头图)
图二(接上图)
图三(接上图)
图四(接上图)
图五(接上图、尾图)
【特别提示】
所有者权益不变的事项有: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提取盈余公积。
二、权益法下涉及的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应当进行调整。
第二,确认投资损益时,对净利润的调整。
1.取得投资时,被投资方的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净利润:(投资时点的调整)(1)存货:只有售出部分才会影响损益;
(2)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尚可使用年限
【特别提示】(不用调整的情形)
①投资企业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
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重要性的。
③其他原因无法取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所需资料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直接确认为投资损益。
2.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顺流交易、逆流交易)
【特别提示】
①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若赔
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②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是确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考虑、但不记账)
③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或亏损)额时,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应当予以剔除后计算,例如,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予以扣除。(结合股份支付)
④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构成业务(如以分公司进行投资)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投资方按比例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净损益时,不需抵销该项交易形成的损益。(类似逆流交易)
b.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以分公司进行投资),并能对联营、合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类似顺流交易)
投资方向联营、合资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
1.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
2.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
3.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知识点四、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转换
图一(头图)
图二(尾图)
一、金融资产5% → 长期股权投资30%(权益法)(追加投资)
准则原文:(先卖后买)
投资企业对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增加,使其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1.应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原股权投资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先卖后买)
3.在此基础上,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取得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1)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长期股权投资30%(权益法) → 金融资产5%(减少投资)
1.准则原文:(先卖后买)
投资企业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对其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再能对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于失去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对剩余股权进行会计处理。
(1)对剩余股权在改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取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3)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账务处理
①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借可贷)
—其他权益变动(可借可贷)
—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②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借可贷)
—其他权益变动(可借可贷)
—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
知识点五、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减资,追溯调整)
准则原文: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2008.1.2 购买 60%股权(控制),成本法,2009.5.2 出售 40%,改为权益法,剩余股权比例 20%(重大影响)
1.终止确认出售的部分(40%的部分)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2.考虑剩余部分的相关情况(剩余 20%的部分)
①原投资时点:剩余 20%的部分(2008.1.2)的有利或不利差额
A.不利差额:不调整
B.有利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特别提示】
若处置日与原投资交易日在同一会计年度,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②考虑原投资时点(2008.1.2)至处置当日(2009.5.2)的净资产引起的变动A.净利润或净亏损引起的差额(当年净利润应当扣除宣告发放的股利★★)
Ⅰ.2008.1.2-2008.12.31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Ⅱ.2009.1.1-2009.5.2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特别提示】
调整留存收益和投资收益时,应自被投资方实现的净损益中扣除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B.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外的权益变动(不区分年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其他综合收益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注意科目变化)
知识点六、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2015 年 11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
准则原文:
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好坏相抵)(剩余后的股权×增资扩股的部分-应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视为卖股权未收到对价)
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追溯调整)
知识点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金融资产 (减资所致)
准则原文: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也不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对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处置后的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知识点八、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一、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倩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如:资产剥离上市)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一)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取得控制权日,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特殊,不视为跨界,暂不处理)
1.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含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
(1)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按比例结转;
(2)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全部结转。
(二)属于“一揽子交易”
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第一次投资没有达到 50%以上)
知识点九、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1.丧失控制权前每次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2.丧失控制权时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❾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两种:成本法(持股比例在大于50%或小于20%,并且这20%在公开市场上没有报价)和权益法(20%到50%之间的持股比例。
2、在权益法发中分三级明细: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损益调整调整三方面的内容:
(1)实现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计量利润的差额,比如由于帐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引起的折旧计提方法带来的差异的调整。
(2)内部交易没有实现的利润。
(3)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3、确认被投资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贷:投资收益
4、每年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发放现金股利时的帐务处理,但是股票股利不做帐。
(9)为什么有利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扩展阅读:
损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这一年的利润分配”科目。
损益调整的年度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损益调整-网络
❿ 为什么盈利还要递减长期股权投资呢
因为权益法下核算的是没有控制关系只有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发放股利不记投资收益反而要减长股投呢,是因为,他们之间不是母子公司关系,发放股利是要从净收益里面扣的,相当于投资公司从被投资公司获得的权益减少了,而减少的那部分以其他方式获得了所以总量还是没变的。你比如,投资公司占被投资公司30%的权益,如果被投资公司今年净利100,那么投资公司长股投是不是应该借记30。但是如果被投资公司如果要发20股利,那么投资公司的长股投其实是只赚了24,但股利也是按比例获得的所以投资公司会得到银存6 统供加起来还是赚了30.可能净利确认以后投资方就借了30发股利会得到6以银存的方式,如不减长股投的6那就统供获得36显然不是这样的。这是我的理解,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希望可以给你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