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管理股东如何获得公司股权
A. 纯投资不参与经营怎么分股份
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出资后不参与经营的,并不影响股权的分配,股东是按其出资在所有出资中的比例进行分配。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衍生问题:
股东出资违约的责任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只投资不参与管理的股权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出资后不参与经营的,并不影响股权的分配,股东是按其出资在所有出资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C.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股份分配,一人全资不参与管理,不拿钱的全权管理,怎么分
我们通常知道两个人合伙创业,为了避免之后没必要的纠纷,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议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作为入股,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出资的作价为20万元,在对方不叠加货币出资的情况下,两人的股权结构应该为80%和20%。
为了平衡两人的业务能力和资源情况对经营上的不对等贡献,可以通过工资+提成的手段来弥补两人能力和资源上的不对等,进而平衡两人间多贡献少贡献的矛盾和利益冲突。
对于如何实现整体控制这话题,公司法的惯例上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的,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持有公司67%股权,基本上在任何决策上都能达到绝对独裁权了。因为标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条款是“重大决策。
"股权众筹融资存在一个弊端,就是很难保证投资人参与过程中的权益。证监会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所以不论是融资还是投资,还是建议找规范的融资平台或投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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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应该怎么做好股权分配
如果是有限公司,那么参与经营的股份只是具有分红权,不是真正的股权。而不参与经营的,就需要根据投资的比例来进行股权的分配。但是通常会建议把资金股和人力股分开进行核算,也就是投资款占一定的比例,然后人力贡献占一定的比例。根据行业的性质,判断是人力重要还是资金重要,然后进行评估协商来划分股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具有约定分红权的意思的,即管理者是具有利润的分取权,可以扣除公司的10%的盈余公积后,再按10%的分红给管理者。除去10%后的部分,再按约定比例进行分取如果是合伙企业的股份,那么比例可以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进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就按照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话,就规定份额相同。一般情况就要看双方怎么协商了,双方都没意见就可以了。
分红形式
通常,上市公司有两种分红的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或者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同时运用这两种形式进行分红。其中,现金股利就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称为派股息或者派息。而股票股利就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是以股票的形式出现的,所以又称为送红股或者送股。比如10送4,指的就是你每拥有10股他就给你送4股,如果你拥有200股的话,那么你就将会拥有280股。除此之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是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是有所区别的,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转增股本指的是公司把资本公积转化为了股本,这并不会增加股东的权益,但是会增加股本的规模。除息除权,指的就是把刚刚送出的东西变相的消失,这样会让你的总市值没有变,也就是相当于让你没有赚钱。在除息方面会有不一样,他会有一个停止过户期,如果你是在过户期之前的老股东,那么你将会获得这个20元的收益,而如果是你在停止过后期之后的新股东,那么你将会在除息的时候被除去这些收益。除权,指的就是类似10送10这样的高送转,假设你原来有100股,那么他10送10股给你之后你就会变成200股。但是他还紧接着会在后面进行一个除权,就是假设原来价值为20元一股,那么除权后面它就会变成10元一股。在这种情况下你持有的总市值就是没有变化的,而总股数则多了一倍。
E. 三人合伙两人出资百分之80不管理 一人出资百分之20全权管理 股权怎么分配
有两种分配方式。第一按出资例分配。管理照常地发工资和福利。第二种不管理的人赠予一部分股权给予管理的人。。 这个是需要协商的。然后按比例获得收益。
F. 只投资不参与管理的股权分配
股东不参与工作也就是因为这个股东可能前期是以资金入股,但是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这个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如何来公平的这些股权分配呢?
首先这个就没有绝对的答案,只有相对的公平与合理!
方法一:如果你的项目非常有吸引力,你自己也不差这个资金,对方这个投资型股东,你也是可要可不要的,这个时候就可以让对方溢价进来,也就是本来投100万可以占到20%的股份,这个时候可以让他占10%甚至5%的股份。就是这么拽,因为你不缺资金,他爱来不来。
方法二:这可能是大部分企业家朋友会遇到的情况,项目没那么牛逼,也需要对方的资金。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筹划了。
在对方没有收回投入资金之前,对方投多少钱就可以占多少股份,但是有一点要明确,公司的控制权要把握在你的手上。
等到对方收回最开始的投入资金之后,这个时候就可以拿出10%~30%的利润用来奖励在公司干活的股东,也不是说在公司干活的股东就可以拿到这部分利润,必须得完成相应的指标,完成了这部分的利润分红就可以拿到;如果没完成,那不好意思就拿不到。把这部分利润分了之后,最后再按照股权比例分红。
当然以后随着公司利润的不断增加,还可以适当提高比例用来激励在公司干活并且有结果的股东,比如完成了500万的利润,拿出10%,完成了1,000万的利润,拿出20%完成了??后期也可以有条件的把这部分比例转化为公司的注册股
这样子就可以有效激励了在公司干活的股东,在公司贡献越大,分的越多。那只投钱不出力的股东呢,虽然分钱的比例少了,但整个公司盘子大了,你的投资也收回去了,分的钱也自然而然变多了。
最后的一个总结:
不管是几个人,合伙公司必须有大股东可以做,决策说了算,不能凡事都商量;必须有规范的股权协议签订,不能口头约定;退出机制必须完善。
G. 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应该怎么做好股权分配
合伙人不参与经营,
做好股权分配,
股权的分配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找到一个大家都较为满意的方案,
一般应该是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
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工资。
H. 从未参与企业管理的股东要求退出,其名下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不管这个股东有没有参与企业的管理,他本身都是这个企业的股东,这一点你不能否认。他既然是企业的股东,他想要退出这个企业,那这个股份就只能是转让而不能是退股,因为企业里面没有退股这种说法。
因为企业本身值多少钱不意味着企业本身有多少钱,意思就是说这企业现在资产评估之后总共只10个亿,但是你让着企业拿出10个亿的现金,他不可能有那么多钱啊。但很多是固定资产是技术是商誉,所以说他这个股份一般就是同企业的其他股东,如果其他股东愿意收购的话,给你一个价格,双方协商之后觉得可以那自然就搞定了,同企业都不愿意收购,可以去找外面的人。
I. 两个人合作成立公司,一个只投资不管理,另一个只管理不投资,怎么分配股份
两个人合作成立公司,一个只投资不管理,另一个只管理不投资,根据这种情况,最佳分配比例为49:51来分配公司股份。
而以谁的名义担任公司法人,就分配给51%的股份,比如投资人是公司法人,其就占有公司51%的股份。
类似这样的情况没有什么具体的限制,比如可以30:70的比例分配,或是40:60的比例分配,也可以49:51等等,具体根据两个人的意愿进行协商。
没有固定的分配方法,看是他资金重要,还是你有技术,管理重要,这是一个两个人博弈的过程。有的大公司投资人投2000万美元得20%的股份,有的投50万却可以拿60%的股权。两人可以协商。
一种经验法则是「三三制」:1/3的股权给创始人,1/3的股权给员工,1/3的股权给投资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常见的分配比例逐渐改变了,员工的份额某种程度上有所降低。在我们的公司和进行的研究中,我们发现,投资者少则获得了25%的股权(独立创始人在A轮或B轮融资中获得的比例),多则获得了40%的股权(如果你遇到了两个重量级的投资人分别要求获得20%的股权,同时他们有资格获得这样的比例)。员工的持股比例为25%~35%。剩余的部分就属于创始人——通常是两人或三人的团队。
关于「创始人」,有一点需要明确:仅仅因为你在公司成立之时就进入公司工作并不会让你成为「创始人」。你更有可能是一位核心员工,可以尽可能地争取更多股份,但是,你并不是创始人。这种区分在投票权和优先偿付条款、股权稀释保护条款中非常重要。而加入一家新公司(早期阶段)的风险是最高的,因此,你应该获得与职业风险相对应的股权作为补偿。同时,这一阶段的股权也是最充足、最便宜的——创始人拥有的股权比资本多,因而在股权分配上更慷慨。而在这之后的公司发展历程中,只有副总裁一类的高管人员才有可能得到重大的股权激励,原因在于这一阶段的股票已经具有相当的价值而风险已经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