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号的股票一定要退市吗
Ⅰ 带*的股票要多长时间能退市退市还会通知吗
要多长时间,那就是证监会决定的了,他们要看情况的,这个“情况”很复杂、又很难说了:),退市前也不会通知,加*就已经是警示了,随时可能退市。望采纳
Ⅱ 带星号ST的股票如果暂停退市,我股票里的钱会不会没有
不会的,会在第三板上继续交易,只不过交易归责稍微不一样罢了。
Ⅲ st股票可能在没加星号前退市吗是不是股票退市前都要先在前面加st再加星号才能退市
可能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个退市标准问题,目前上市公司退市采用单一标准:三年连续亏损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经营。而期货机构退市则由存在变成消亡,这也是退市制度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我们考虑采用多标准比较妥当一些,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整顿不合格的期货机构将被进入退市程序:
(1)未通过年检;
(2)未达到开业时监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3)未严格执行“四统一”且情况严重者;
(4)承包、出租、合资、联营经营;
(5)客户不能正常出入资金的;
(6)有透支行为并出现穿仓的。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期货机构应立即退市:
(1)挪用客户保证金;
(2)设立非法网点;
(3)穿仓金额巨大;
(4)对机构高管人员一年内谈话提醒三次、警告两次或在约定期限内两次拒绝谈话的;
(5)期货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
(6)期货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Ⅳ 股票 带*号是什么意思啊
带*号的,就是退市风险警示。
意思是连续2年半亏损,如果年报继续亏损的话,就会有退市风险。
Ⅳ 请问带*号的ST股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停市
special treatment.ST股票表示该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如净资产低于面值、连续几年亏损等),由证交所强制进行或上市公司自己申请,该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所以冠以“ST”。
*ST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在交易方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
ST和*ST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沪深证券交易所2006年10月9日起一次性调整有关A股股票的证券简称。其中,1014家G公司取消“G”标记,恢复股改方案实施前的股票简称;其余276家未进行股改或已进行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其简称前被冠以“S”标记,以提示投资者。
简单的说: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里。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里+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Ⅵ 现在的股票可以不经过st直接退市吗
不带“st”的股票,不会突然退市,要退市之前都会变为“st”。
ST股票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6)带号的股票一定要退市吗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者对于以下几类上市公司需要注意规避:
第一类,ST类尤其是*ST类的上市公司。随着退市率的逐渐提升,未来ST类股票“乌鸦变凤凰”的难度也会显著增加。对于遭遇市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未来退市的风险将非常高。
第二类,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必都具有投资风险,但一旦立案调查结果落实,或被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市公司可能会存在不确定风险,甚至是退市的风险。
第三类,股票价格长期处于1元附近的上市公司。按照面值退市的规则,当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水平,则上市公司将会有面值退市的风险。
与此同时,对于部分上市公司而言,如果股票成交量长期处于极度低迷的状态,或满足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交易所规定的退市条件时,投资者应该注意规避股票退市风险。
第四类,涉及到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这类上市公司未来申请重新上市的概率几近为零,投资风险非常高。
随着未来A股市场强制退市条件的逐渐完善,股票市场的退市率有望逐渐抬升,与IPO发行常态化形成均衡发展的局面。因此,对于未来A股市场上
ST股票投资风险:
ST股票的炒家,有些人知道自己持有的股票一旦公布亏损年报就要暂停上市,有些人则不知道。对于知道其中风险仍要进行投资的人,由于他们已经做好了足够的思想准备,暂停上市的风险并不严重。
但是对于并不知道还有暂停上市这回事的初级投资者,一旦满仓搁浅,绝不是个好玩的事情。历史上曾有对股市一知半解的老太太,在听从他人指导的情况下买入了某ST股票。谁知过了几天,这个股票就不交易了,老太太询问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才知道这个股票已经暂停上市。
所以说,对于很多新投资者来讲,ST股的连续三年亏损杀伤力极大,由于中国的ST股票往往不会在退市前股价疯狂下跌,所以很多投资者并不晓得自己持有的股票还会退市。
加上绝大多数投资者都采用远程交易系统,股民与股民之间的交流很难做到互相关心,那么投资者就更应该注意ST股票的暂停上市风险。
事实上,交易所完全有必要对全部交易账户进行风险提示,要求投资者只有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后方能进行ST类股票的交易,以防突如其来的风险降临,这是对新股民的一种保护。
Ⅶ 股票退市首先要带st才能退市吗
2012年6月28日,上交所,深交所公布新退市制度方案,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或者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公司应终止上市。
不一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则均应退市。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四)增加市场交易指标
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在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如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前述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和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司股票应终止上市。
前述交易日均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
上市公司因前述市场交易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其股票不再经过退市风险警示和暂停上市环节,将被直接终止上市。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充分揭示退市风险,本所将要求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可能触及前述终止上市标准时,及时、充分地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指标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Ⅷ 什么标识的股票在一年内要退市
我国企业并不都是在境内上市,在哪里上市就要遵守哪里的标准.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及其缺陷
1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制度
我国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规定,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设定了一些最终可能会导致摘牌的几个层次: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所在采取PT交易制度时又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3年内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则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恢复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中,暂停上市有四种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三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止上市作出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制度
我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不过,目前我国沪深两市还没有出现公司摘牌的先例。
二.境外证券市场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
1 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权限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如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6 04规定,交易所对它认为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有权终止其上市。联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无须经过证交会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1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标准,同时指出,即使公司符合这些具体标准,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所仍有权对它认为不适合继续交易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处理。与香港不同的是,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交易所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前,必须报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
2. 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2)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
(3)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5)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6)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2000年6月设立的日本纳斯达克市场也引进退市制度,亦即上柜之后的股东数及市价总额低于一定的基准时,则令其下柜。其目的在剔除流动性低的上柜股,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3 上市公司的退市程序
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决定一般都比较谨慎,并规定了非常复杂的程序。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2规定了以下程序: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5)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7)如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提出申请;
(8)SEC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由上述情况可见,交易所决定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最长要经过22个月的时间。
香港联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在停牌后的6个月内,公司须定期公告其当前状况;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标准,并要求其在6个月内,提供重整计划(ResumptionProposal);
(3)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公告声明公司因无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退市,并向公司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6个月),再次提交重整计划。
(4)第四阶段:第三阶段结束后,如公司没有提供重整计划,则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东京证券交易所在处理上市公司退市上,采用了逐步退出的办法。发现公司低于上市标准时,首先对其进行特别处理(类似于我国的ST制度),并要求其在限期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如果公司在限期内未达到上市标准,则对其交易作进一步限制(类似于PT制度),如仍未改善,再将其摘牌。
Ⅸ 是不是所有股票,要退市前都要带*ST
ST只表示其当年度年报盈利亏损 但不一定退市 第二年恢复盈利就摘除ST
如果有违反证券法而导致的退市 不会带*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