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Ⅰ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由在读博士生创办的高科技企业,一直得到科技部、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的重点扶持。公司产品分为高端试剂、通用试剂、分析试剂、实验耗材、仪器仪表、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和科研信息化软件八大业务板块,为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化学、精细化工、食品日化、分析检测等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已成功搭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全球供应链整合、专业化咨询的国内首家科学一站式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有实验室的地方就有专业的产品和服务”,成为“中国科学服务首席提供商”。
泰坦科技总部设在上海,目前在北京、广州、重庆、成都、南京、杭州、香港、欧洲和北美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点。公司汇聚了200名科学服务及相关领域的精英加入,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数十名,得到了东方汇富(证券“教父”阚治东先生和尉文渊先生创立)、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国内首家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公益性组织)和上海市科技投资股份公司的多轮风险投资。经过六年多的快速发展,泰坦科技已经成为上海市科技创业领军企业, 2011年入选上海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经典案例,2012年成为“上海市创新型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013年被上海市股权投资协会评为“2012年度最具成长价值企业”(全国十家)。泰坦人将继续在服务我国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事业上奋力拼搏、不断进取。
公司网址:www.titansci.com
法定代表人:张庆
成立日期:2007-10-18
注册资本:5279.92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上海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7780236Q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英文名:Shanghai Titan Technology Co., Ltd.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0号一号楼1110室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技术、化工原料及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仪器、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实验室设备销售,医疗器械经营,商业信息咨询(除经纪),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展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详见备案证明),自有设备租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限上门),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发租用储存设施)(许可范围详见副本)。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Ⅱ 西安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西安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开发、安装等。
法定代表人:李勇毅
成立时间:2004-04-08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101001004131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22号铁路钢材市场B3113室
Ⅲ 石家庄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石家庄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万是一家专业网络技术开发和网络信息服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络策划、企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专业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网站推广、软件开发、在线客户等。是一个不断创新、积极进取和富有生机的团队,我们以多年的网络运营的经验积累,致力于为中小企业互联网商务服务,让客户真正利用互联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企业营业额的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泰坦科技与您一起,共同创造真正的电子商务。
法定代表人:王鹏
成立时间:2006-10-20
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301000001073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广平街18号19-2-102
Ⅳ 股权激励的对象是谁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三份备忘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一、提取激励基金问题
1、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则
(1)提取激励基金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并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程。
(2)提取的激励基金不得用于资助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或者行使股票期权。
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为激励对象问题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折扣问题
1、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分期授予问题
若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方式为一次授予,则授予数量应与其股本规模、激励对象人数等因素相匹配,不宜一次性授予太多,以充分体现长期激励的效应。
若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方式为分期授予,则须在每次授权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权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并披露本次授权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的定价基础以该次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摘要情况前的市价为基准。其中,区分不同的股权激励计划方式按以下原则确定:
1、如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是股票期权,授予价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24条规定确定。
2、如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是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定价原则遵循首次授予价格原则,若以后各期的授予价格定价原则与首次不一致的,则应重新履行申报程序。预留股份的处理办法参照上述要求。
五、行权指标设定问题
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此外,鼓励公司同时采用下列指标:
(1)市值指标:如公司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
(2)行业比较指标:如公司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六、授予日问题
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须明确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授予日期或授予日的确定方式、等待期或锁定期的起止日。若激励计划有授予条件,则授予日须确定在授权条件成就之后。
七、激励对象资格问题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八、股东大会投票方式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一、激励对象问题
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2、为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司对外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人员的,须披露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除董事、高管人员外的其他激励对象,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其姓名、职务。同时,公司须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关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预留股份激励对象经董事会确认后,须参照上述要求进行披露。
二、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问题
1、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毕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三、股份来源问题
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然后,按照经我会备案无异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将股份授予激励对象。上市公司对回购股份的授予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即必须在一年内将回购股份授予激励对象。
四、其他问题
1、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设定适合于本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应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如涉及会计利润,应采用按新会计准则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时,期权成本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3、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百分之十。
4、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撤销
1、为确保股权激励计划备案工作的严肃性,股权激励计划备案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可随意提出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上市公司如拟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撤销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同时上市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原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的申请。
2、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上市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说明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测算并列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各期业绩的影响。
三、行权或解锁条件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明确,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四、行权安排问题
股权激励计划中不得设置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锁的条款。
五、同时采用两种激励方式问题
同时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其方案发表意见。
六、附条件授予权益问题
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授予权益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授予条件成就后30日内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七、激励对象范围合理性问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外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与上市公司业务或业绩的关联程度,说明其作为激励对象的合理性。
Ⅳ 深圳市金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市金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是2018-04-23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56号109。
深圳市金泰坦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MA5F3JX08X,企业法人张琴,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市金泰坦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产品、通讯产品、新能源、智能类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控制产品软、硬件的开发及销售;为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光学产品、电子产品、智能控制、集成化产品、光电产品系统的软、硬件技术开发及销售;科技创新研究;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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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8日,是香港上市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码:2188)下属全资子公司,是集研、产、销为一体,为电力、铁路、通信、石化、冶金、航空航天等领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从事功率电子,自动控制等领域的产品开发、制造和营销。公司拥有一座占地面积12000多平米的科技生产园区,位于风景如画的珠海市吉大区。
法定代表人:李欣青
成立时间:1992-09-08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00000003024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中电高科技产业园3栋厂房A1-4层
Ⅶ 深圳市仁捷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仁捷泰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1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通信系统、电子产品、变压器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李捷虹
成立时间:2015-03-17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611236522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43号怡翠4栋405
Ⅷ 这是什么东西关于泰坦科技
泰坦科技分为2家公司,是一款硬件的的开放,有C语言开发的硬件,专门追踪数字与文件的引接器,说白了就是一个记录器,在国家重要部门这个东西常用在电话里面,起到追踪作用,他会在你系统的C盘中记录你登录的时间与关机下线的时间,所以你可以选择拔掉他,绝对不会影响你正常开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