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股票 »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票代码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票代码

发布时间: 2021-06-26 13:08:47

『壹』 何学葵的股票事件

2011年3月18日早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昨天开市时起停牌。
正当市场对此纷纷猜测时,绿大地一纸公告揭露了谜底,2011年3月17日晚公司接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1年3月17日20时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在云南省看守所。同时,“因个人原因”,何学葵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绿大地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称,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一直是由总经理王光中负责,因此董事长被捕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至于是否会涉及到公司的其他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没接到其他通知”。对于何学葵给公司职员日常工作中留下的印象,她表示,公司员工和董事长接触较少,很多事情都到不了董事长这一层面,但“应该还是受人敬重的”。 2011年9月6日, 备受瞩目的云南绿大地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本次诉讼的庭审当天全部结束,一般情况下,宣判之前不会再开庭。
上午9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方主张,被告单位绿大地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绿大地原财务总监)、庞明星(曾任职绿大地IPO时审计机构)共谋、策划,赵海丽(绿大地原出纳主管)、赵海艳(绿大地原大客户中心负责人)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
在当日庭审的最后发言中,何学葵当庭表态,对于本次案件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愿意接受法庭的判决,并愿意尽其所有补偿社会、公司和股东的损失 。
2013年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7年6月,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同策划让云南绿大地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云南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7000余万元、虚增收入2.9亿元。云南绿大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2007年12月21日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非法募集资金达3.4629亿元。
2005年至2009年期间,云南绿大地公司为达到虚增销售收入和规避现金交易、客户过于集中的目的,在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安排下,由赵海丽利用银行空白进账单,填写虚假资金支付信息后,私刻银行印章加盖于单据上,伪造了各类银行票证共计74张。
云南绿大地公司上市后,依法负有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如实披露真实信息的义务,但该公司经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同策划,赵海丽、赵海艳具体实施,采用伪造合同、伪造收款发票等手段虚增公司资产和收入,多次将上述虚增的资产和收入发布在云南绿大地公司的半年报告及年度报告中。2010年3月中国证监会立案对此调查期间,绿大地公司为掩盖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在何学葵的指示下,赵海丽将依法应当保存的66份会计凭证替换并销毁。 2013年4月3日,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3)云高刑终字第 365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贰』 云南绿大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司是国企还是民营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
民营上市企业

『叁』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绩及荣誉

该中心现有37名老、中、青结合,学科专业较为合理的各类科技人员。公司承担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云南野生特色花卉新品种选育及生产技术研究”课题,同时承担的“特色园艺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项目”获得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证书。
2001年6月公司获得云南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005年11月2日公司被云南省经济委员会认定为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
2005年12月16日被昆明市经济委员会、昆明市科技局认定为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在第五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上公司参展的“地涌金莲”获铜奖、“云南山茶花、马樱花”获优秀奖。
截止2006年底,公司已拥有1个秋海棠系列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4个秋海棠系列植物新品种的独家实施许可;2个独家受让的滇丁香、地涌金莲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及数十个自主研发的花卉品种组培快繁、扦插育苗、播种育苗等技术秘密。公司已形成了一整套“调研—开发—转化—储备”的创新运行机制。
2007年4月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ISO14000质量认证, 即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体系符合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标准,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服务,各种观赏植物花卉的开发、生产及其服务。
2007年8月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GBT28000质量认证, 即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GB/T28001:2001标准,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范围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服务,各种观赏植物花卉的开发、生产及其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2008年4月根据云南省园林行业协会、云南省风景园林学会《关于进行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选的通知》精神,经省建设厅同意,现将本公司建设的“云南大学软件学院绿化工程”、“朱家村立交桥A区绿化工程”两个工程评为“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并进行表彰。
2008年7月,由证券时报社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0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百强暨第二届中小板公司五十强评选”结果于2008年6月27日在北京揭晓,我公司成功入选“第二届中小板公司五十强”。
2010年6月25日,公司与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桃花源景区改造、伏义洞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合同预算总额暂定9,000万元,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开工时间2010年6月29日。7月下旬,深圳环通认证中心对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0—ISO9001:2000 、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2010年8月, 公司参建的云南新街至河口高速公路工程,荣获了云南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2009年度优质工程一等奖。
2011年1月9日上午,宜良县对此次观摩活动进行了总结表彰,绿大地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大会对我公司南盘江景观打造工程给予高度评价,并颁发了一等奖(先进企业)荣誉牌匾和奖金。
2011年3月3日,昆明市妇联、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关于表彰昆明市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等的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并举行了授牌仪式。绿大地公司秉承“利企利民利家乡”的理念,在解决妇女、女大学生实习、就业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了昆明市妇联、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并授予我公司“昆明市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牌匾。
2011年7月,盛夏时分,苍翠的林叶间虫鸣蝉唱此起彼落,茂密的“含笑”枝头满挂串串红果更是热闹非凡。这片“林涛果海”的美景,正是绿大地公司自主专利产品“晚春含笑”所营造出的生态自然胜景。含笑属木兰科植物,“晚春含笑”与传统木兰科植物相比较有其自身独特性和新颖性。因其适应性广,四季常青,开花繁茂且幽香,花后结食率高且果实艳丽,观花期、观果期长,满足了城市绿化、环境优化的重要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面积不断扩展,众多品种丰富的树种运用中,“晚春含笑”脱颖而出,深受投资者赞誉,获得广阔的市场拓展空间。公司正积极扩大种植面积,增加种植数量,力争为加大产业生态效益、助推城市绿色可持续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肆』 云南“绿大地”事件

今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3月17日由云南省公安局执行逮捕, 有可能成为国内首例IPO欺诈发行股票罪案例。
4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继公司前董事长何学葵被捕之后,绿大地近日再曝危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鹏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2011年4月7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绿大地早在2004年就开始计划实施上市,2006年冲刺资本市场,只可惜折戟IPO。2007年12月21日,二次闯关终成功,登陆中小板,成为A股唯一一个绿化行业的上市公司。

『伍』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公司充分依托云南丰富的自然资源,致力于省内外花卉园林市场开拓,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特色苗木工业化培植、销售及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股本8393.73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达8.3亿元。

『陆』 会计案例题,求助啊

会计的案例分析题,这个无非就是想让你做相关会计分录的,自己找一找会计科目

『柒』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会计造假被告,最后破产了吗

没破产啊!
后来重组恢复上市,现在叫云投生态,股票代码002200

『捌』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涉嫌欺诈上市

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何学葵于次日公告称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2011年4月7日,财务总监李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并于4月22日取保候审。
公司公告的2010年业绩实现扭亏,实现净利润1447.79万元。然而,2011年4月30日晚间绿大地同时公布的2011年一季报中,2011年前三个月中累计实现净利润-1732.99万元,同比减少212.57%。另外,预计2011年1-6月净利润亏损900万-1400万元。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混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面临退市风险。绿大地在公告中解释称,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其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绿大地“欺诈门”事件再次暴露资本市场诚信危机,企业和中介机构难辞其咎,发行监管部门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为卖出好的价钱,包装美化是企业准备上市时必做的功课,此举本无可厚非。然而,如果这种“包装上市”转化为“欺诈上市”,就违背了上市公司的根本。
中介机构的责任也不可推却: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保荐上市、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等,这些功课中介机构显然没有做足。而各类媒体的过度宣传又给绿大地戴上了虚幻的光环。由于没有过硬基本面作支撑,当“云南女首富”等虚幻的光环随着时间的消磨退却之后,苍白的现实仍须直面。 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书》,检察机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的刑事责任。经过证监会和公安部门的调查,绿大地欺诈发行案于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司公布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等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共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上市后,绿大地继续实施财务报表造假,2008年虚增收入8564.68万元,2009年虚增收入6856.1万元。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原董事长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原财务总监蒋凯西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和公司员工赵海丽获刑两年,缓刑三年;公司员工赵海艳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由于包括原董事长何学葵在内的操纵绿大地造假的责任人无一被予以罚款,且均被予以缓刑,这相当于造成如此恶劣罪行的责任人,在判决日后可以“全身而退”了。 对于如此轻的处罚,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媒体、以及众多市场人士均对此嗤之以鼻,直言这无疑是鼓励上市公司造假。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对造假情节如此严重的案件,法院就这样从轻发落了,且其中漏洞百出,极大挑战了法律底线。这无异于纵容资本市场上的犯罪行为,鼓励铤而走险、继续造假的行为”。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杜金岷认为,在绿大地涉嫌欺诈上市案件中,仅靠绿大地一家公司造假不可能成功瞒过层层把关者,其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保荐机构、发审委是否存在未尽到尽职调查责任和受贿问题需要明查,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问题后,严肃处理。杜金岷说:“造假成本低、收益高一直是诱惑经济犯罪的关键要素。只有惩罚力度充足,才能让后来者望而却步,起到震慑作用”。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则认为,绿大地上市造假再次暴露出我国证券行业的三大问题。一是发行审核制度弊端。证监会承担了交易所本应承担的发行审核责任,又缺乏监督机构,无疑增加了其中的寻租空间。如果交易所负责发行审核,证监会负责监督,两者各归其位,加大其中权力制衡力量,就能更好地避免上市造假等事件的发生。二是缺乏退市制度的投机市场孕育了造假行为。由于缺乏退市制度,只要成功进入市场,就能在市场里“混”。三是惩罚力度过小,震慑力不足。国世平表示:“金融犯罪没有小罪,少则上亿,多则上百亿,然而我国针对金融尤其是证券市场重大违规操作罚款微乎其微,不利于创建良好的、基于投资而非投机的资本市场环境”。 2012年1月31日,绿大地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大地,原名绿大地,002200)欺诈上市案,2013年2月7日再次作出一审宣判。包括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等5名被告,获刑均有加重。
新华社2013年2月7日报道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绿大地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因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财务顾问庞明星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出纳主管赵海丽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大客户中心负责人赵海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玖』 可怕的股票绿大地;怎么一夜之间成了*ST大地了。

1、因为公司的基本面利空,绿大地涉嫌违规被查处了多名高管,所以被冠以*ST大地。作为中小板首例欺诈发行股票案例,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股票简称*ST大地,股票代码002200.SZ,下称“绿大地”)案并未终结。
2、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3月17日由云南省公安局执行逮捕, 有可能成为国内首例IPO欺诈发行股票罪案例。4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继公司前董事长何学葵被捕之后,绿大地近日再曝危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鹏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2011年4月7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3、绿大地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达3.46亿元。

热点内容
什么职能产生信用货币 发布:2025-06-15 14:14:52 浏览:569
现金流对股票价值的影响 发布:2025-06-15 13:53:10 浏览:759
美国股市期权多少钱一张 发布:2025-06-15 13:17:11 浏览:858
金王科技股票 发布:2025-06-15 13:02:48 浏览:574
为什么现在抖音都是虚拟货币视频 发布:2025-06-15 12:48:55 浏览:500
农银的好基金有哪些 发布:2025-06-15 12:42:26 浏览:314
买数字货币什么意思 发布:2025-06-15 12:42:20 浏览:416
怎么来判断基金今天是个涨还是跌 发布:2025-06-15 12:37:24 浏览:840
北京大修基金多少钱一平 发布:2025-06-15 12:36:40 浏览:342
新三板股票交易过户费 发布:2025-06-15 12:26:43 浏览: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