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票诈骗
Ⅰ 郑州股票软件诈骗被抓员工如何判刑
诈骗罪的构成必须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同时,根据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一、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十二、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四十三、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十四、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十五、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3、骗取信用证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四十七、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四十八、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Ⅱ 郑州金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郑州金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3月2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龙东方
成立时间:2014-03-25
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10500044387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E座901
Ⅲ 郑州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郑州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姚松峰
成立时间:2014-11-12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1850000371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登封市崇高路小学西100米
Ⅳ 我被股票诈骗745000元,已经报案请问有机会追回本金吗
朋友你好!你被股票诈骗了,金额特别巨大,这个已经属於重大刑事经济案了,只要你把所有被骗的证据保留完整,基本上可以追回本金,现在的科技非常发达,只要证据保留的好,都可以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你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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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是不是股票诈骗
这些信息都不可靠的,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Ⅶ 公司金融股票诈骗,员工被通缉,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