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险股票历史交易记录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1979年10月,中央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得以全面恢复,同时,迅速建立起了各级机构。
1980年1月,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
1982年,中国人保恢复办理人身保险(寿险)业务。
1986年,中国保险业教育上了新的层次——南昌保险学校成立。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1998年10月7日,国务院发文,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1999年1月18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2年5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纽约代表处开业典礼在美国纽约隆重举行。这是继伦敦代表处之后,中国人保在海外设立的第二个分支机构。
2003年7月19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同时发起设立了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内地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中国财险(上市代码2328)正式在港挂牌交易,由此成功拉开了内地金融业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序幕。
2012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财政部2011年度绩效评价中荣获“优(A类AAA级)”的最高评级,成为国内保险业唯一一家获得该评价的公司。A类AAA级是财政部绩效评价结果的最高级。
『贰』 中国财产保险的发展史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叁』 中国保险公司的发展史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肆』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历史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 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交所成功上市,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份有限公的股票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交易的曰期是
中国内地保监会、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公布的年报、季报数据显示,近年来,内地保险业每年新签约保费增长率在10%左右,而内地居民赴香港新签约投保保费每年以50%左右的速度递增。
去香港买保险日益走进老百姓的生活。然而,一些还没有全面了解香港保险的内地居民对香港保险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疑问,甚至误解。
对香港保险的误解主要有:
误解①:香港保险业向内地居民发售保单,属于“地下保单”不合法,不受法律保障。
误解②:香港保险公司会破产倒闭,内地不允许破产倒闭。
误解③:汇率风险造成内地客户巨大损失。
误解④:香港保险业销售佣金是内地几倍,客户退保损失高于内地。
误解⑤:香港保险纠纷处理与理赔难。
针对客户的疑问,我们的解答如下。
1赴港买保险合法吗?
到香港买保险,这不就是媒体上常说的“地下保单”吗,是非法、无效的吗?曾经有一位有心的客户做了详细的赴港买保险前期准备。该客户说,“我先是向本地的一些保险代理人、律师咨询。咨询结果基本上属于两派。代理人的基本观点是不建议买,听说香港的保险只有持香港居住证的人才可以买,而且香港保险合同都是英文的,中文仅供参考,大部分人看不懂,就算看得懂,其中奥妙之处未必明白,万一上当受骗了浑然不知。因是外汇管制,缴付保费、理赔事宜比较麻烦。”在咨询过后,该客户还做了两件事情。
一是查询香港法律,其中第41章是《保险公司条例》。(香港政府律政司查询网址:http://www.qishiwealth.com/)。为了确保投保人的利益,该条例对香港的保险公司的确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该条例没有明确写明香港境外人士可以在香港购买保险,但同时没有对投保人的身份进行限制,也就是说不违法。据其一律师朋友说,保险也是商务活动之一,香港是贸易自由港,法律对商务活动主体身份不作限制,只是合同签署地在香港,香港拥有司法管辖权而已。
二是咨询了香港保险业监理处)。该客户发了一份电子邮件,问内地人去香港买保险究竟合不合法?香港保险公司认不认可内地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材料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不出三个小时,一名监理专员就回复了他的邮件,内容大意如下:根据香港的法律,无论内地人、外国人还是香港人,只要持有合法身份与香港合法的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必须注意两点:
一是保险是一份长期合约,如果期间出现没有连续付保费的情况,将可能造成投保人利益受损;
二是如果与保险公司出现诉讼时,将可能要投保人或代理人亲自到香港法庭聆讯;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认可内地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材料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决定。
由上述案例可知,去香港买保险是可行且合法的。
2香港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有客户认为内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监管严格,而在国外即使像友邦、富通这样的大公司2008年也险些倒闭,香港的小保险公司风险是不是更大?这种理解其实是不全面的。全世界的人寿保险公司都是不允许倒闭的。2008年,美国投行雷曼兄弟和美国友邦AIA的母公司AIG一起到了破产的边缘,美国政府没有挽救雷曼兄弟,而出钱收购了友邦保险的母公司AIG 80%的股权,从而避免了它倒闭的命运。
香港保监处规定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会有再保公司或者其他规模大的保险公司收购继续经营,以确保客户的权益。所以客户最多只会因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损失红利收益,但保障类投保保额肯定是100%得以保障的。对于寿险,香港政府监管非常严格,每出售一份,香港保险监理处都会要求香港保险公司把该份保单80%价值的资产维持在香港,以便更好地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在香港有人寿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危机,香港政府即会出面,让有财政实力的保险公司兼并该保险公司,保障香港出售的人寿保单不受损失。香港政府也正在设立香港人寿保险再保险基金,用以担保香港出售的每一份人寿保单。
3汇率损失会造成内地客户重大损失吗?
有客户问: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价格,七年内从1.2元跌到0.79元(每港元),从香港买保险长期看收益未必高?
赴港投保汇率确实是大的问题,如果人民币一直只升不跌,那么客户确实有汇率损失。但是这个世界会有只升不跌的定律吗?内地短短十几二十年间,通胀高企,在内地高保费的情况下,客户购买的保单贬值速度更快,而香港保险就算计上汇率损失,也比内地保单更便宜更能保值。
近年来,人民币在内地快速贬值,《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如果十年前拥有1000元人民币,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上海契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十年后因持续贬值,其购买力只相当于576元。而自进入2014年以来,人民币更出现了由过去“内贬外升”向“内贬外贬”同步的局面。由此可见,赴香港投资保险,汇率风险并不是消费者考虑的首要问题。
4客户早期退保损失大?
在客户退保设计上,香港保险侧重于要求客户长期保障,严格控制客户准入和投资保险的心理预期,即“严进宽出”,因此在退保损失设计时,要求严格。相反,内地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上执行的“宽进严出”,且存在较为严重的销售误导,客户退保现象十分普遍。2013年,中国保监会公布内地客户退保金额高达1900亿元人民币(其中上市险企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4家的退保金总额超过千亿元,达到1210亿元。业内人士认为,国内保险业保费规模已排名世界第四,而退保率可能是世界第一),这要是在保险市场十分成熟的香港,简直是难于理解和想像的。
5赴港买保险受法律保护吗?
事实上,香港保险公司是向全球发售保险的,保险公司均有设立签约认证中心,赴港投保客户必须亲临办理,三方见证。以录音录像作为客户赴港投保的记录,在香港境内签署的投保文件是受到香港法律认可以及被保护的。自2013年5月1日起,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发布受理非香港居民之投诉,如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索赔纠纷,该机构则出面受理纠纷审判,审判结果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如判决保险公司必须理赔。与内地不同的是,假若在内地,客户与内地保险公司发生纠纷仍需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正因为香港是个法治社会,所以在法律上非常严峻。如保险计划书写着不适合于“中国大陆境内使用”字样,即是说买香港保险一定要在香港签单才有效,才受香港法律保护。
『陆』 谁知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历史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公司”,“集团”)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公司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 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为231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318。
2009年6月,英国《金融时报》公布其2009年度“全球500强”企业榜单,中国平安荣幸再次入榜,在全球寿险公司排名第二。在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中国平安以426.629亿美元市值排名第八,三度蝉联非国有企业第一名,在国内金融企业排名第五。同年4月,《福布斯》公布其2009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国平安凭借稳固的业务基础、优秀的经营管理及综合金融的优势,第三度入围,排名第141,在91家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第八,三度蝉联非国有企业第一名。近年来,通过稳健经营和持续努力,中国平安不仅实现了“世界500强”夙愿,更多次获得管理类奖项。仅在2009年上半年,中国平安就已荣获包括亚太区权威财经杂志《亚洲金融》评选的“中国区最佳管理企业”,以及《亚洲企业管理》杂志主办的“2009年亚洲公司治理杰出表现奖”。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评为2010年(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100强,排名第9位。 公司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约4,700万名个人客户及超过200万名公司客户提供了保险、银行、投资等各项金融服务。集团拥有约39.4万名寿险销售人员及8.3万余名正式雇员,各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3,800多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集团实现总收入为人民币1,108.6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58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人寿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三大产险公司。
公司理念
先做人,再做事;坚持诚信第一的原则。
服务宗旨
专业、快捷、礼貌、效率、让客户信赖;实现客户的价值才是我们的价值。
人才观
以人为本,培养保险理财专业从业人才;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
请参考:http://www.pingan.com/
『柒』 中国财产保险发展史
新中国保险业演进史(1949~200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回复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
1982年:回复人寿保险业务。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
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
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分拆,组成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保险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读管理委员会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大众,金盛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及保险金给付比例必须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1999年:保险公司获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大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信诚(广州),等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
平安保险推出第一个投资连结型商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
2000年: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恒安人寿等中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保康联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成立。
中国太保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商品——太平盛世长发两全。
2001年:大陆获准加入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三家外资公司获得业务执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2年:保监会取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资格,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资金等行政审批项目。
泰康人寿推出第一个“保底产品”——银保“放心理财”投连险。
2003年:保监会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专业年金保险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平安保险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获得保监会评审通过。
截至2005年底,全国寿险公司近100家,外资公司达40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192个办事处。
平安银行在附件开业,标志着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 号”,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重要调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针对重大疾病保险所涉及的病种做出了统一的规范。
『捌』 新中国的保险发展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几经剧变,保险事业亦随时代沉浮。值此国庆之时,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保险公司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
一、设立与停业(1949年~1980年)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是新中国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在极短的时间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迅速发展壮大。到1952年,已有1300多家分支机构,34000余名职工。
1959年5月,受到当时错误认识的影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停办一切国内业务,仅保留了部分涉外保险业务。人员编制一度减至9人。
二、恢复垄断阶段(1980年~1985年)
随着经济发展,全社会对保险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长会议决定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获国务院批准。
1980年,全国恢复办理保险业务。1985年以前,一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经营。
三、引入竞争阶段(1985年~1992年)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多家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的思路。
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
1987年,交通银行成立保险部,恢复办理保险业务,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银行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分离,成立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88年,深圳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四、对外开放初期(1992年~1998年)
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上海分公司。
1994年,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此后,中宏、丰泰、安联等外(合)资保险公司相继成立。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还批准了摩根和高胜两家投资银行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参股。
1997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产险部分设出来成立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五、稳步发展阶段(1998年~)
(一)实行分业经营
1998年11月,保监会成立,要求产、寿险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
1.1998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被撤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恢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其海外机构组建为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2.2000年7月,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更名为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只能经营财产保险及短期人身险业务,2002年9月,又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3.200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2002年,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玖』 为什么1999年中国保险投资可以进入股市;当时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
10月25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此举意味着随着保险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每年将有更多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