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造假如何判断
①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换取货币的行为还同时侵犯了金融机构的正常活动,具有一定的渎职性。由于本罪主体的特殊性,因而本罪对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危害比一般人实施同样的行为的危害要大,所以本条第2款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的货币简称假币,是指依照我国的货币即人民币和外币含港、澳、台币(包括现行流通的纸币和硬币)的形态、格式、图案、色彩、线条等特征,通过印刷、复印、石印、影印、手描等方法制作的以假充真的货币,不包括变造的货币。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利用货币或物品买回、换取伪造的货币之行为。所谓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是指以伪造的假币换取真币的行为。这种行为方式,必须在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况下实施,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之方面。否则,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即使有以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行为,亦不可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也只能以其他罪论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在这里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经管、经手货币的便利条件。既包括利用职权的便利,即在自己职务范围内因职务而产生、享有的处理某种事物的便利,如人事权、物权等,又包括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无论出于哪一种情况,都应当与自己的诸如管理货币的发行、流通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提取,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国内外汇兑换的往来等等从事货币流通及相关的业务职责活动相联系。如利用管理金库、出纳现金、吸收付出存款、放出与收回贷款等等,就可形成本罪的便利条件。如果没有利用本身的职务之便,只是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的环境、方法、条件等,而将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就不是本罪的客观之行为。如某银行的一工作人员将假币向其银行某一储蓄所与之不相识的人员兑换真币,以及晚上趁无人之机,潜入金库将假币换取真币的行为,都因未利用职务之便因而不能构成本罪。当然,这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如使用假币罪、诈骗罪、盗窃罪等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所谓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目前,我国已形成以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体系。其中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以及各种地方性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城乡信用合作社、融资租赁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邮政储蓄机构、证券机构等具有货币资金融通职能的机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即是在上述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不是在上述金融机构而是在其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或者虽然是在上述金融机构中工作,但其不是从事公务而是从事劳务的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利换取货币。如果行为人在工作中误将假币支付给他人,不能视为利用职务便利以假币换取真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② 无法用来验证货币资金是否造假的项目是
无法用来验证货币资金是否造假的项目,是这个货币资金是否造假的话,可以通过货币的资金流向以及货币的这种来源,然后看出来这个货币资本造假
③ 验证货币资金是否造假有哪些项目
验证他的财政以及它的出处,这个是验证造假的最佳的方式
④ 请问如何判读公司的财务报表有没有造假
判读公司的财务报表有没有造假,其中涉及学问不是一两句可说明的,你要熟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才有可能读懂报表。
⑤ 从那几个方面判断企业账面货币资金真实性
比较上市公司货币资金收益率与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可以简单判断企业货币资金真实性水平的。
⑥ 货币资金篇—质量
一、货币资金组成
现金+银行贷款+其他货币资金,三者合计
二、货币资金来源
来源有息负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款)
最好是货币资金多,有息负债少,货币资金质量高
三、货币资金重点关注(判断质量)
1、有无受限资金,账面资金看起来多,实际能动用的少
2、有无隐藏资金,比如理财资金(一般去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者非流动资产(超过一年的理财))借助附注判断
3、是都拆借来的,主要看其他应付款很多(一般银行借款利息比此手段借款利息低)
四、货币资金选企业,货币资金与市值比较
1、公式:(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市值>1
2、公式可靠性需要考虑货币资金质量,且要保证不是“市值”分母主动变小,比如经营业绩差,导致市值缩水
3、再次结合长期借款综合考虑
五、存贷双高是否一定造假
常识告诉我们,一般公司不可能手上一大堆货币资金,却欠银行大笔借款,一般借款利息>货币资金利息,如果存贷高,可能存在两种可能(货币资金虚增及货币资金被大股东占用)
存贷指:货币资金余额与贷款余额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重点注意
有三种情况,可能确实存在存贷双高
第一、集团化上市公司(分公司经营状况不同导致)
第二、商业模式导致的双高-供应链公司(毛利率低,财务费用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负数)
第三、国企上市公司,尤其传统行业国企
总之,注意存贷双高的同时,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没有合理解释,很有可能出现货币资金被大股东占用现象
六、货币资金收益率判断一货币资金真实性
货币资金收益率=利息收入/平均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表4~5个季度末资金余额的加权平均余额),不适用货币资金余额变动较大,比如当年有增发募资行为
若,收益率<7天通知存款利率,大致判断货币资金真实性存疑(可能货币资金虚增,被大股东占用,期末拆借而来还没产生收益)
总结:存贷双高+货币资金收益率低,基本证实公司货币资金出问题
扫雷步骤:
第一、计算实际可支配资金: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资产——A
第三、复核A的可靠性,通过计算货币资金收益率,是否低于7天通知存款——C
如果AB双高,判断货币资金可能被大股东占用,C低于通知存款,再次确认有雷
有雷后,若真被大股东占用,一般体现财报中,货币资金骤减,其他应收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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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现金流量表怎么辨别财务造假
一、无中生有,识别“制造现金” 制造现金主要是伪造会计记录,编撰假帐来虚增企业的现金资产。更有甚者通过伪造文件来虚报现金资产。该方法主要是通过虚构经营业务来实现,即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经营性现金流出或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这样一方面提高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又不影响报表的平衡关系,将虚增收入带来的现金流通过虚设的往来或投资消化掉。由于虚构经营业务会同时导致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项或多项资产需增,因此我们在分析公司的现金流时注意观察这些科目变化,特别要高度重视定期存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三个科目。
二、移花接木,识别“粉饰现金” 作为投资者往往更关注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为主营业务是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主要来源。如果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为正数,可以判断该企业目前正常经营活动已出现问题,主营业务活动需要调整,需通过筹集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企业产业调整的资金需求。因此,一些公司往往运用所谓的会计上技巧,随意改变公司的现金流量性质,达到“粉饰现金”流量表的目的。
⑧ 如何从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发现财务虚假数据的可能性
一、与利润表相关的会计数据异常
1、营业收入增幅低于应收账款增幅,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相背离在公司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一般都会产生应收账款。正常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变化幅度应与营业收入的变化相一致。如果应收账款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可能意味着:
第一,公司放宽信用条件以刺激销售;
第二,公司人为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虚构营业收入。此外,理论上来说,虽然随着应收账款迅速增加和销售回款速度下降,经营性现金流自然会随之下降,但是,如果经营性现金流净值的增长速度长期显着低于净利润甚至为负数,且应收账款的增速一直高居不下时,就需引起注意,因为这极有可能是公司虚构营业收入而非放松信用条件。
2、营业利润大幅增加的同时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增加比例很小公司正常经营产生营业收入时不可避免要产生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这两项费用一般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是保持一致的。如果当期营业利润出现了大幅增加,而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没有变化或变化很小,则有三种可能:
第一,相关的销售并不存在;
第二,公司为优化当年盈利水平,已将当期应计费用调至上一会计年度;第三,公司刻意调减当期应计费用来相对提高营业利润,如将应作为期间费用的无形资产研究费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等。
3、公司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异常低,与收入和利润增长幅度不匹配公司所得税一般由公司利润乘以税率所决定,如果公司利润较高,但是所得税却低于应有的水平,说明所得税费用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在没有免税条款的情况下,很可能是报表舞弊的预警信号。
同样,公司应缴增值税应与销售商品增值额对应,营业税金及其附加与提供应税劳务等相对应,如果应缴增值偏低,可能意味着营业收入被虚构。此外,如果应税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也可能是公司偷税漏税或虚构收入的预警信号。
二、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会计数据异常
1、拥有与经营业绩不相匹配的现金余额,且现金占资产总额比例过高,多年来变化很小一般而言,公司为了避免负担额外不必要的机会成本,其货币资金余额都会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明显超出经营规模的需要,且多年来无变化或变化较小,则可能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
第一,现金用途受到限制,如进行质押、设立担保等,而公司未将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第二,现金资产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
2、高额现金伴随着高额短期负债和逾期欠款等如果公司拥有高额货币资金的同时还伴有高额的短期银行借款等短期负债或逾期借款,且高额货币资金基本上能够涵盖短期借款或逾期借款,那么该公司背后可能也存在着和上一情况一样的问题。
3、应收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和增值税增幅不匹配理论上来说,在应收账款年初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应与营业收入以及增值税的增幅相匹配,如现金流增幅大大小于收入和增值税增幅,则有虚构收入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
4、应付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增幅不匹配同应收账款一样,在应付账款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应与营业成本增幅保持相当水平,如现金流增幅大大小于营业成本,则公司有可能虚构收入,并相应虚构了相关营业成本。
5、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会计数据异常情况。
第一,某会计年度现金流量表中出现大额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而在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项目在年度内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第二,“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变动幅度不匹配。
第三,“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验资报告中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匹配。
三、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会计数据异常
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数额巨大,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匹配。
由于公司会计人员将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或应付的款项全部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这使得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比较繁杂,很容易成为某些单位或个人进行舞弊的工具。
涉及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舞弊手法主要有:
第一,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第二,利用其他应收款隐藏利润,偷逃税款;
第三,利用其他应收款转移资金;
第四,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
第五,利用其他应付款隐藏费用。
(8)货币资金造假如何判断扩展阅读
产生原因
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失衡
首先,上市门槛过高是导致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根源。对公司申请上市的制度法规主要有《证券法》、《公司法》和《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公司要上市必须满足上市条件,这是监督部门优化上市公司的质量以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但由于其财务指标的设计过于简单,一方面造成企业管理层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很容易通过会计处理来调节,公司为了达到上市标准,就千方百计地进行造假,以达到上市筹资目的。
如《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满足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其次,配股条件、ST的处理制度和摘牌制度也会导致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配股必须符合: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
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均规定,符合以下规定的股票实行ST处理: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净利润均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
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在实施ST处理期间内,财务状况无明显改善,根据该年度审计结果已构成三年连续亏损的,将暂停其股票交易,并向证监会提交暂停上市的建议。
这些也是监管部门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措施,但对企业而言却构成了无形的压力。他们为了达到配股和免于ST处理和摘牌,就有动机和压力去虚假披露企业财务报告。
⑨ 怎样可以看出资产负债表是造假的,不是真实的
资产负债表能作假不外乎有三个方面:一是资产作假(虚报资产),二是负债作假(少报借款),三是实收资本作假(已抽资但账面数据仍有。
针对作假三个方面,注重考察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1.注册资本与工商登记企业注册资金的数据是否一致;
2.报表中银行存款余额要和企业银行对帐单是否一致;
3.报表中“存货”数据与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是否有相关联系;
4.损益表中: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是否有直接关系;
5.各大银行贷款要基本是否如实填列(如用来银行贷款,银行间资料是可上网查证的)。
⑩ 如何发现货币资金造假
验证他的财政以及它的出处,这个是验证造假的最佳的方式。
首先你要明白,上市之前需要审计而不是银行去查。银行不管这些也和银行没关系,你说的货币资金应该是资本量,那是根据公司报表和各种合同章程测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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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存货量,其他公司占股比例,应收款,应付等太多。不是什么银行存款这有本质区别。根据审计的结果银监会考虑是否通过公司的上市申请,所以你觉得这其中能做假的环节在哪,自己脑补不方便“乱说”。
判断现金流造假主要是判断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否真实,因为筹资和投资现金流造假的必要性不大,且记账缺陷较少,不易钻营。
生产经营现金流入造假的主要渠道是虚增收入,然后再冲出。可以连续几个月观察,看是否经常出现非正常退货或红字冲回销售收入,如果本月记的收入下月又冲红,或年底记收入年初又冲回,基本可以判定有现金流造假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