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如何解決數據稀缺困局
1. 「八箭齊發」!閃電戰來了只賣40億
北交所上市以來首批指數基金正以極快的速度問世。
就在11月25日,易方達、華夏、南方、廣發、富國、匯添富、嘉實、招商基金等8家公募巨頭申報的「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正式獲批,而11月26日這些基金公司就已發布招募公告,宣布自11月29日開始發售,均限額5億,8隻基金合計限額40億元。
這也意味著,北交所迎來指數投資的新時代,投資者也有一款能一鍵直投北交所優質企業的新工具。
顯然,此次聚集行業眾多頭部公司的大背景下,此次首批北證50指數基金發行也備受矚目。或許11月29日又會引起一波發行大戰。
八箭齊發
11月29日正式首發
易方達、華夏、南方、廣發、富國、匯添富、嘉實、招商基金等8家公募巨頭獲批的「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將於11月29日正式發行。
據基金君根據八隻北證50指數基金招募文件發現,此次8隻北證50指數基金募集時長基本在兩周至三周之間,其中華夏北證50成份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最早截止募集,截止日期為12月12日,匯添富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最晚結束募集,截止日期為12月23日。
此次首發的8隻北證50指數基金均設置了差不多5億的募集上限,南方北證50成份指數發起基金選用4.99億份額募集上限,即4.99億元。
費率方面,首發的8隻北證50指數基金年託管費率均為0.10%,年管理費率均為0.5%。普通投資者認購,大多數北證50基金都設置了金額小於100萬時,費率均為1%,也有嘉實和招商基金,在認購金額小於50萬,認購費費率為0.8%。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更好地向養老金客戶提供投資理財服務,上述8家基金公司均對養老金客戶認購旗下北證50指數基金A類基金份額實施1折費率優惠(固定金額認購費用除外)。
紛紛派出精兵強將
北證50成份指數基金的發行,為投資者一鍵直投北交所「專精特新」企業提供了新工具,八家公募巨頭也紛紛派出精兵強將掛帥。
具體來看,除招商北證50成份指數型發起式基金採用雙基金經理外,首發的7隻北證50指數基金均採取的單一基金經理管理。
從業年限方面,9位擬任基金經理中最短從業年限的為5年,而其中擁有15年以上從業經歷的投資老兵就有兩位。
不過,若從擔任基金經理年限來看,最長的是廣發、招商、富國旗下北證50指數的基金經理,均超過7年。南方北證50指數基金經理李佳亮的基金經理年限也超過6年,他是美國南加州大學金融工程碩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2012年8月加入南方基金,歷任數量化投資部研究員、投資經理助理等職務,2016年12月30日至今任南方絕對收益基金經理。
在管規模方面,9位北證50指數基金擬任基金經理在管總規模共計897.4億元;其中,華夏基金、廣發基金、富國基金派出的李俊、劉傑、王樂樂目前在管規模均超百億級,分別為288.49億元、310.45億元和131.12億元。
相對來說,廣發北證50擬任基金經理劉傑管理規模較大,他目前管理規模超300億,他2004年7月至2010年11月在廣發基金信息技術部工作,2010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廣發基金數量投資部數量投資研究員。目前管理著廣發滬深300指數基金、廣發中證500ETF及廣發中證500ETF聯接基金等15隻基金。
而華夏北證50擬任基金經理李俊管理規模也超過288億,他是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曾任職於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證券部。2008年12月加入華夏基金,曾任數量投資部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等,目前管理著17隻基金。
富國北證50擬任基金經理王樂樂,目前管理規模也超百億。他曾任上海證券研究員,華泰聯合證券研究員,華泰證券研究員、創新規劃團隊負責人;自2015年5月加入富國基金,歷任定量基金經理、量化投資部量化投資總監助理、高級定量基金經理;現任富國基金量化投資部ETF投資總監兼高級定量基金經理。
北交所首隻指數
低估值+高盈利凸顯
目前首批即將進入發行的8隻北證50指數基金,重點是北交所市場的核心寬基指數——北證50指數,這是北交所首隻指數,「低估值+高盈利」優勢凸顯,
據悉,北證50指數由北交所中市值規模大、流動性好的50隻個股組成,首發樣本股總市值佔北交所全市場市值比重近七成。該指數定位是反映北交所市場最具代表性的50隻證券的整體表現。為市場各方跟蹤觀察、投資操作提供了重要參考。投資者可以據此了解北交所上市證券整體表現。
截至2022年11月21日,指數成份股覆蓋16個細分領域,包括機械設備、醫葯生物、電力設備、基礎化工、汽車、電子、國防軍工、食品飲料等,平均總市值為27.23億元。據易方達指數研究部總經理龐亞平介紹,北證50指數成份股總市值、營業收入、凈利潤、研發支出占當前北交所市場整體比重均在65%~70%左右,具有較好的代表性,同時,成份股主要集中於戰略新興行業,具有突出的創新和成長屬性。
目前北證50成份指數前十大成份股為吉林碳谷、連城數控、貝特瑞等。
富國基金錶示,北證50指數,有北交所四大投資價值,一是資本市場重要一環政策紅利頻出;二是指數估值處於較低位或迎估值修復行情,當前,北證50成份指數的PE(市盈率)為19.89倍,估值相比同類成長指數較低。三是兼具高成長、高盈利特性或可賺業績增長的錢,EPS是推動股價的核心,2022三季報數據顯示,北交所上市公司盈利面超90%,北證50成份股保持高盈利增速。四是,科創屬性突出匯聚稀缺「小巨人」。
「作為北交所首隻寬基指數,北證50成份指數兼具較好的表徵性和可投資性。」匯添富基金經理晏陽也稱。
看好北證50投資價值
目前A股市場震盪起伏,不少基金經理認為中長期角度看已經到了投資布局時間,也看好北證50指數的投資價值。
對於北證50成份指數的投資價值,南方北證50成份指數發起基金擬任基金經理李佳亮分析指出,北交所是工信部發布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公司的聚集地。目前北交所共有46家企業被評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廣泛分布於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葯、化工新材料等行業,是推動北交所發展的中堅力量。
李佳亮表示,長期來看,我國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決心不會變,定位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北證50指數具備較大的成長空間和發展潛力。而目前受制於北交所流動性問題,北交所的估值水平大幅低於創業板和科創板,平均估值只有創業板和科創板平均估值的38%,有著不錯的性價比。我們相信未來隨著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關注,北交所市場流動性預期會有較高幅度的提升,帶動估值的修復。
李佳亮指出,北證50指數及指數產品的推出意味著北交所生態建設已經逐步進入一個更加成熟的階段,北交所將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預計北證50指數化產品的推出既能給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提供重要的北交所配置工具,也會給北交所的整體交易活躍度的提升帶來很大的幫助。
展望未來,李佳亮表示,隨著北交所各項制度的日益完善、上市公司數量的不斷提升、各類型投資者規模的不斷擴大,北交所投融資吸引力有望進一步增強,投資者借道指數基金為板塊引來源頭活水,有助於實現服務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高質量發展,對完善北交所生態體系建設、支持國家創新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都具有重要意義。
華夏基金數量投資部總監李俊表示,一是可以發揮金融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引導公募、保險、銀行等社會資金流向「專精特新」等創新型中小企業,解決中小實體融資難的發展困局;二是通過開發指數化產品,更加便捷地為市場投資者提供參與北交所市場以及分享中小型企業成長發展紅利的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來北交所頻傳利好消息,進一步提升上市企業投資價值。第一,北交所將股票交易經手費標准由按成交金額的0.5‰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25‰雙邊收取,降幅50%;第二,為進一步推進市場改革創新,完善市場交易制度,增強市場活力,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細則》和《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指引》,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混合做市制度在北交所呼之欲出。第三,北交所股票將納入中證、國證跨市場指數體系。北交所股票進一步納入跨市場指數體系,在提高指數代表性的同時,也將與北證50指數發布形成協同效應,進一步引導中長期資金配置創新型中小企業,為市場引入更多源頭活水。
此外,廣發北證50指數基金擬任基金經理劉傑也表示,北證50指數是全市場首隻表徵北交所整體走勢的重要寬基指數,廣發北證50指數等相關產品的獲批,一方面能為北交所市場引入更多被動投資長期資金,提高市場流動性,營造有利於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另一方面,也能為普通投資者借道指數基金,分享我國創新型中小企業加速成長的時代紅利提供便利。
2. 劉光溪: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重在民生化 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 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重在民生化
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完善,我國實體經濟迅猛發展。經濟的民間化、民營化、民生化、社會化和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金融體制,雖然實現了橫向層面上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改革,但整個金融業無論是管理體制還是市場化程度都遠遠落後於經濟發展的速度,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並帶來一系列社會民生問題。在關注民生、重視民生、發展民生的呼聲下,金融民生化成為當前金融改革必須面對的要求。金融民生化包括了市場化、民營化、基層化的內涵,旨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要求,由大一統和國有主導的金融體制向民營、民生和草根金融為主的金融體制轉變,實現金融體質改革的最大紅利。
本文意在分析滯後的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業市場化發展引發的系列矛盾中最為凸顯的縣域金融和民間、民營金融困局,力圖探索通過由橫向到縱向層面的金融體制改革,促進地方金融組織體系建設;通過改革大一統的金融市場格局,進一步提高金融市場化程度;通過大力發展民營金融力量,提高整體金融服務水平和能力。探討如何以順應經濟發展大勢與民生關注要求的金融民生化改革,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一、金融體制改革深化的導向選擇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金融業發展史及其改革演進歷程有其歷史必然性。同樣,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變化,深化金融改革在體制方面由橫向到縱向,在市場方面由大一統到放權讓利,在實施內容方面由國有到民辦的導向亦是必然性的選擇。
(一)由橫向到縱向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構建起來的金融體制,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取得了很多成效,各種專業性、管理性金融機構先後從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分離出來,並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形成了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主線,在橫向層面形成了多層次、多類別的金融管理體系和金融市場體系,為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但由於改革主線是在分業監管體制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上做文章,沒有在縱向層面上打破金融壟斷,形成中央金融部門長期高度集中各方面的金融權利和金融資源的局面。中央對金融業的高度集權和地方金融高度壓抑,致使在金融體制的縱向層面存在著國家金融政策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和經濟差異化發展需求不匹配;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國家金融業垂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權缺失的不匹配;國家金融資源統一供給與地方金融資源缺失和差異化需求不匹配;國家信用資金指導性配額與地方項目市場化資金需求的不匹配的狀況。
相對於整個經濟體制改革而言,金融體制改革呈現出明顯的滯後性。金融體制的不健全加劇了城鄉金融二元制度的存在,影響縣域經濟的發展和城鄉統籌,進一步加劇城鄉經濟二元化,影響國家經濟結構發展不平衡。縱向結構中省市縣一級金融監管力量的缺失,致使民間金融「自由」發展,亂象叢生,民間金融風險積累引發民生問題、社會問題。
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新時期、新的歷史背景下,改革開放往前推進必須重視頂層設計。金融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更是面臨改革攻堅「深水區」的跨越:即充分認識原有的金融橫向改革和橫向結構的不足,加快金融體制縱向方面的改革,縱深加快地方金融的組織體系建設,構建縱橫交錯的金融監管結構,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分層次的,對金融的監管權和調控權,走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所走的三重金融監管體系道路。
(二)由大一統到放權讓利
建國以來,我國以大一統的金融體系取代了原來存在的以民間資本為主體發起設立的各種基層金融機構。改革開放後,通過對大一統的金融體系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前提條件下的漸進式的改革,四大國有銀行在全國設立了分支式的機構,形成了以銀行、保險、證券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為補充的現代金融體系。在大一統的金融體制演進過程中,國有金融機構經歷了商業化經營和股份制改造兩次的市場化改革。改革的結果是國有金融機構憑借其分支組織結構的便利,高度集中了金融資源,加劇了基層金融服務的缺失,加劇了金融資源分布不均。
經過3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我國大部分商品市場、勞務市場基本上實現了市場化,對外貿易實現了自由化。作為稀缺資源配置的金融市場改革,卻一直處於從屬地位,是其他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工程」,並沒有以釋放金融獨立要素的功能為目標進行改革,其市場化程度遠遠滯後於其它市場發展,大大制約了相關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和競爭力的提升。
大一統的金融市場格局下,嚴格的市場准入限制,將民間民營金融排擠與正規金融市場之外,造成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指導政策的金融市場結構不完整。嚴重的利率管制,喪失了利率作為資金價格對資本市場的調節能力。金融市場無細分,金融業態不豐富,金融融資工具單一,不足以滿足經濟快速發展中,不同經濟實體的不同金融需求,致使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長期難以解決。金融對實體經濟的資源配置活力嚴重不足,形成了大經濟小金融的發展現狀。
現在,猶如走到經濟爬坡過坎的「十字路口」,要突破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於實體經濟發展的滯後性帶來的矛盾,就要打破粗線條的大一統金融市場格局,放權讓利,培育多層次、多元化、多樣性的金融市場細分,提高金融市場化程度;堅定不移的走利率市場化道路,發揮利率作為金融價格的市場調節功能;尊重並引導市場「原創」的創新型金融產品,將金融對促進經濟發展的適配能力充分發揮出來。
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務、預警提示風險、完善抵質押登記、宣傳普及金融知識等方面,抓緊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企業等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懲處力度;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
(三)由國辦到民辦
我國金融市場國有式的制度安排基本上排斥了各種內生性民營金融機構的發展。嚴格限制民營資本為主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一系列制度機制障礙,使得蓬勃發展並對GDP貢獻佔主導地位的非公經濟被限制在正規金融領域外,民間資本只有走向地下、進入灰色區域,形成我國獨特的民間金融現象。
2012年,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出台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實施細則,但相關政策的實質性內容並沒有突破姓公姓私、姓國姓民的體制性障礙,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玻璃門與彈簧門現象並沒有從實質上得以解決。結果,現有民營金融機構只是局限在小貸、村鎮銀行、擔保公司、典當以及私募股權等幾類,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租賃等主要金融領域基本上是國有金融機構一統天下,民營資本只能參與入股,而不能由其主發起設立金融機構。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 號)明確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這是國家第一次明確提出試點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小微型民營金融機構。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強調進一步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支持在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推動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就要消除體制機制障礙,合理規范引導民間資本成立形式多樣的民營金融機構,彌補正規金融所留下的金融服務空白,滿足不同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才能充分發揮金融資源對實體經濟的配置和引導作用,實現城鄉、區域一體化的統籌發展。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就要逐步打破國有與民營的分別界限,消除所有制認識誤區在金融領域的負面影響,打破國有金融機構高度集中壟斷的現狀,大力發展民營金融機構,推動地方金融特別是基層金融、縣域金融市場化改革,消除金融壓抑。金融資源高度集中、縣域金融高度壓抑、民間金融高度脆弱的發展格局,迫切需要國家放寬金融市場准入限制,重新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設立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二、金融民生化的重大現實意義
改革開放,特別是近5-10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的安排越來越無法滿足經濟發展的金融內生需求。更多貼近民生、解決民生金融需求的基層金融、草根金融以自發的形式在金融市場上孕育而生、存在和發展。一端是以國有背景為主、規模化經營、對金融資源具有先天壟斷性優勢、國家宏觀貨幣政策、金融政策的傳導者、執行者的所謂的「正規金融」;一端是民間自發、民營為主、經營模式靈活分散、以市場化和逐利性為其顯著特徵、因市場需求而生存發展的所謂的「非正規金融」,形成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上的「兩端」陣營。
(一)金融民生化改革,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實現新突破
城鄉經濟結構二元是社會歷史進程到工業化、城鎮化階段必然出現的,而由此帶來諸多二元制度現象,最為明顯的是「金融二元制度」。長期以來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與金融二元制度共同存在,互為因果,又相互影響。要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問題,就必須走城鄉統籌的道路。城鄉統籌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才能優化資源配置,改善長期以來城鄉金融割據、農村基層金融發展規模與結構嚴重失衡、農村金融服務嚴重不足所造成城鄉二元金融差異,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一元經濟結構轉變,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
但是在我國分業垂直的金融體制下,縣域金融卻脫離了縣域經濟的發展。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商業化經營逐漸成為國有銀行的主要追求目標。在利潤最大化驅動下,國有銀行分支式組織結構為將縣域資金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提供了便利,導致貼近基層、貼近三農,投放於縣域的信用資金普遍缺乏,加劇了縣域金融資源稀缺。「一行三會」作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通過分業垂直的分支式組織結構對金融業進行監管,金融機構的股份制改造和市場化改革,使得大多中央金融監管部門主要集中於省市一級。人民銀行成為大多數縣級唯一中央金融管理部門,但由於職能受限,不可能對縣域金融實施有效管理。無論是商業性或者管理性金融機構都是垂直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不受地方政府管轄,只對上級行負責,造成了縣域正規金融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在利潤最大化和監管風險最小化雙重驅動下,導致縣域金融脫離縣域經發展,縣級政府發展地方經濟很難獲得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支持,嚴重剝奪了縣域金融對實體經濟配置的活力。
據統計,1980年信用社農民儲蓄存款余額為117億元,到2000年這個數字翻了近106倍,達到12355億元,而同期貸款余額僅從50億元增加到3588億元,無論是增長速度還是數量上都遠遠落後於存款余額.農村資金通過金融渠道大量流出,流出量逐年增多。農民沒有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與足夠的滿足實際需求的貸款,而只有轉向民間借貸。
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的基本策略後,國有銀行從農村收縮網點,全國近3.2萬個郵政營業網點獲得了巨大的吸儲空間,年吸儲額度從1998年的557億元劇增到2002年的1465億元,其中65%來自縣(及以下)地區,鄉鎮及所轄地區農村佔34%。但郵政網點的主營業務是吸收儲蓄,只有少數郵政網點可以發放少量貸款,所以大部分郵政儲蓄資金通過轉存央行或投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而直接流出農村。正規金融向農村索取金融剩餘多,而金融供給不足。1979年至2003年這25年來,農村凈流出資金年平均達到498億元之多。
國家社會經濟進程發展到工業化、城鎮化階段,都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城鄉經濟二元結構和城鄉金融二元化現象。各國政府都通過政府引導、國家補貼等政策措施和手段解決農村金融的稀薄問題,保障農業經濟發展所必須的農村金融服務。但在我國金融體制的不健全卻加劇了這一現象。從2001年到2005年,我國農業總產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佔得比重都在15%左右,而同期金融機構對農業的貸款卻僅維持在5%左右,農業部門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國家金融部門對其的支持極不相稱,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我國農業經濟的健康發展。
「三農」工作一直備受中央重視,近幾年來,在多個部門、多項政策的共同支持下,信貸對「三農」的投入,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力度持續加大。截至2012年底,全部金融機構本外幣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余額為14.5萬億元,同比增長19.7%,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21.6%,較2007年末增長188.6%,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24.4%;農戶貸款余額為3.6萬億元,同比增長15.9%,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為5.4%,較2007年末增長170.1%,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22.3%;農林牧漁業貸款余額為2.7萬億元,同比增長11.6%,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為4.1%,較2007年末增長81.1%,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13.4%;全口徑涉農貸款余額為17.6萬億元,同比增長20.7%,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為26.2%,較2007年末增長188.2%,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24.3%。
在推動農村金融創新方面,人民銀行於2011年7月分別印發《關於建立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專項監測報告制度的通知》和《關於開展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的通知》,建立了按季度監測制度,動態、全面掌握各地推進創新工作進展,加強對縣域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全面提高信貸政策對「三農」的導向力。銀監會2012年發布了《關於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指導意見》、《關於實施陽光信貸工程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實施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指導意見》,引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啟動「三大工程」,針對農村地區金融需求差異大、抵押擔保物缺乏等特點,研發新產品,探索新服務。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用「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概括了2013年農村工作目標,連續十年中央一號文聚焦「三農」經濟。「三農」經濟既是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又是牽系廣大農村千家萬戶的民生經濟,是國之根本。「三農」經濟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但深受高度集中高度壟斷的金融體制的影響,「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始終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難以滿足「三農」經濟多樣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的提升,「三農」問題成為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障礙。如何以「改革創新」的方式構建適應「三農」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實現「惠民生」的目標,成為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二)金融民生化改革,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實現新跨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迅速發展,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民營經濟所作的貢獻,在GDP、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全社會稅收、進出口總額、城鎮就業人員中的比重都超過1/2以上,不少佔到2/3左右。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都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近幾年來,國務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民營企業進行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的政策,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目前融資難問題。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融資仍受到諸多限制,其融資難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主要表現為:1.直接融資方面:資本市場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融資渠道有限,門檻過高。中國資本市場結構尚存一定的缺陷,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加上民營企業規模小,承擔不起股票發行的費用,也不易取得公開發行上市的資格。中小企業板固然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途徑,但並不會成為上千萬家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至於發行債券,目前發行的重點建設債券和地方企業債券,利率固定,期限較長,主要用於進行資本密集型大規模項目的投資,帶有政府主導壟斷的推動型色彩,一般民營企業難以進入。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二板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對多數高科技型中小民營企業來說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可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地方股權交易市場和風險資本市場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從全國范圍來看堪稱缺失,使中小民營企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中長期投資,主要靠民間借貸市場、私募股本、企業互保加債轉股等非正規、小范圍的集資或股權融資取得,此類融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使投資缺乏穩定性與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