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學生如何取回股權
1. 股權轉讓未付款登記己變更怎麼辦
已變更登記表明一完成股權的轉讓,不能通過終止合同的方式再取回股權。未付款雖屬合同違約,但已無法通過接觸合同來,可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起訴要求支付轉讓款或強制執行該股權。而後才能通過再變更登記恢復股權登記。
2. 股東怎樣才能合法取回公司投資求答案
怎樣才能合法地取回自己對公司的投資? 最近辦了一個公司股權轉讓的事情,在辦事過程中,發現有很多公司老闆(或股東)對於公司的撤資和抽逃資金問題,認識不清,法律意識不強!有時,甚至游離在刑事犯罪的邊緣! 有些股東在公司成立之後,不想繼續合作開公司了,想取回自己投入的資本金。應該怎樣才能取回呢?有些人通過撤資或抽資的方法,這些方法要麼違法,要麼達不到取回資本金的目的。因為,股東在出資之後,其出資的資本金就成為了公司資產,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是不可以撤回和抽逃的。但通過股權轉讓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式是可以取回(或稱找回)的。打個形象的比喻,就是我出資10萬元和別人成立了一個公司,公司的注冊資本是50萬元,現在我不想干這個公司了,這10萬元怎樣才能要回來?你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別人,獲得股份轉讓金;也可以將公司的注冊資本降低10萬元,這10萬元你就可以取回了。當然,股權轉讓或減少注冊資本都應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 撤資或抽逃資金的行為輕則追究民事和行政責任,股東應當在抽逃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並可被工商部門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並補齊出資。更嚴重的是,抽逃資金數額巨大,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判處5年以下由其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 在此,提醒公司老闆們,應該通過合法的渠道要回(找回)出資,無需冒刑罰風險撤資或抽逃資金,還請在撤資或抽逃時三思而後行。
3. 股權代持是否合法如何避免風險
法律分析:合法。措施:(1)保證股份代持協議為有效協議,實際出資人主張權利的基礎是股權代持協議的有效。(2)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時,詳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約定高額違約責任並公證。針對上述所提及的法律風險,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應在股權代持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違法責任,以防範上述風險。另外,約定高額違約責任並公證。約定嚴格的違約責任,加大違反協議的成本,使違約方的行為得不償失,有利於對意圖違反協議的一方雙方予以震懾。(3)設立股權質押擔保。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同時,將顯名股東代持的股份向實際出資人辦理質押擔保。這樣就確保了顯名股東無法擅自將股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出賣轉讓使由於其他原因,比如法院執行或者繼承分割需要變賣股權,實際出資人也可以質押權人的身份,獲得優先權。(4)將股份代持協議要告知其他股東或者公司的利害關系人。如果條件許可,應將股份代持協議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由其他股東在協議上書面認可,此時若代持股人私下將股權出讓給其他股東,實際出資人可以其他股東知情而惡意受讓為由宣告轉讓無效而取回股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