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人員怎麼搭建
㈠ 股票私募團隊如何組建
股票私募團隊的組建步驟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前期招募與管理人確定:
- 招募管理人:首先,需要一個核心的管理人來負責私募股權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這個管理人應具有豐富的金融知識和行業經驗,能夠有效吸引投資者。
- 籌集資金:管理人需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足夠的投資額,這是組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礎。
設立基金與制度建設:
- 設立基金:在籌集到足夠資金後,正式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 制度建設:以基金為單位,建立一系列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決策委員會的組建、基金投資管理團隊的建設、風險控制機制等。
投資決策與盡職調查:
- 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基金的投資決策,確保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 盡職調查:基金發現適合的投資機會後,將對被投資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包括財務狀況、市場前景、管理團隊等方面,以評估投資風險和投資回報。
簽訂投資協議與資金投放:
- 簽訂協議:若目標企業符合基金管理人的風險評估和投資回報要求,雙方將簽訂股權投資協議。
- 資金投放:基金向目標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提供所需資金,並開始為目標企業上市進行籌劃。
退出機制:
- 上市籌劃:基金通常會投資有上市前景的企業,並在企業上市後通過拋售股票實現成功退出。
- 禁售期管理:在禁售期內,基金需遵守相關規定,不得隨意拋售股票。
在組建股票私募團隊的過程中,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 合規性: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 團隊協作:加強團隊成員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團隊整體戰鬥力。
- 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及時識別和應對潛在風險。
總之,股票私募團隊的組建是一個復雜而系統的過程,需要精心策劃和周密組織。
㈡ 一圖掌握私募股權投資的8種架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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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的8種架構設計。分別為公司制、信託制、有限合夥制、公司+有限合夥、公司+信託、母基金FOF、信託+有限合夥、公司+信託+有限合夥等。
以上8種架構均是基於PE最基本的三種組織形式所設計:
1、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資者作為股東參與基金的投資,依法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並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公司常設的董事身份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直接參與公司投資管理;另一種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託進行投資管理。
基金的特點: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股份可以上市;投資收益可以留存繼續投資;企業所得稅之外投資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涉及雙重征稅。
2、有限合夥制
合夥制基金很少採用普通合夥企業形式,一般採用有限合夥形式。有限合夥制基金的投資人作為合夥人參與投資,依法享有合夥企業財產權。其中的普通合夥人代表基金對外行使民事權利,並對基金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其他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基金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從國際行業實踐來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為普通合夥人,而是接受普通合夥人的委託對基金投資進行管理,但兩者一般具有關聯關系。國內目前的實踐則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擔任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制特點:普通合夥人(GP)與有限合夥人(LP)共同組成有限合夥企業,其中私募股權投資公司作為GP,發起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並認繳少部分出資,而LP則認繳基金出資的絕大部分。GP承擔無限責任,負責基金的投資、運營和管理,並每年提取基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基金管理費;LP承擔有限責任,不參與公司管理,分享合夥收益,同時享有知情權、咨詢權等。
3、信託制
信託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為委託人兼受益人出資設立信託,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託合同作為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財產權,並承擔相應的受託人責任。
信託制特點:類似有限合夥,同樣有免稅地位;但資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涉及信託中間機構,增加基金的運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