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產權股權如何合成
❶ 公司如何轉讓股權和房產權證
有房產的公司轉讓股權的流程是:
1、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當事人訂立股權轉讓合同;
3、依照合同履行義務;
4、公司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什麼是企業產權、股權構成情況
企業產權就是企業歸誰所有,歸哪些人和單位所有,它們分別占總產權的%就是其構成。
❸ 產權和股權到底有什麼區別
產權和股權的區別:
一、定義不同
產權: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股權: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二、屬性不同
產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股權:股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三、種類不同
產權:
產權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一般有六種形式:
1、按產權歷史發展動形態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物權、債權、股權。
2、按產權歸屬和佔有主體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原始產權、政府產權和法人產權。
3、按產權佔有主體性質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私有產權、政府產權和法人產權。
4、按產權客體流動方式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5、按客體的形態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有形資產產權和無形資產產權。
6、按產權具體實現形態的不同分類:可以分為所有權、佔有權和處置權。
股權:
1、自益權
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
2、共益權
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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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的功能是指:
一、產權的激勵功能
產權歸根結底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任何產權主體對其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動機支配下的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產權是不可思議的。
二、產權的約束功能
產權對產權主體在行使產權的經濟活動中所施加的強制。
三、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
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指的是產權制度的安排本身所具有的調節或影響資源配置狀況的作用。
四、產權的協調功能
財產關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會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現代化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關系更加復雜和多樣,這就要求社會對各種產權主體進行定位,以建立和規范財產主體行為的產權制度,從而協調人們的社會關系,保證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的運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產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
❹ 產權與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8條規定「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可以轉讓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購買其他股東持有的股份。」這是國有股權可以轉讓及公司控制權市場可以形成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據。根據不同時期經濟改革和發展的要求,以及國有股權轉讓及公司控制權市場形成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嚴重程度不同,法規政策時緊時松,最新的變化是越來越寬松。
❺ 小企業股權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小企業股權可以按照出資額來進行分配。企業能成立的,離不開股東的投資,沒有股東的投資,企業就不能成立,那麼企業對股權進行分配時,可以直接按照股東的出資來確定股權,股東對企業作了多少投資,就可以擁有多少股權,投資約定,獲得的股權就越多,當股權達成一定程度,股東在企業的話語權就更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❻ 誰知道股權怎麼轉讓呢
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公司參與股權轉讓,表明股權轉讓事宜已獲得公司的認可,因而可以視為股東資格的名義更換但已實質獲得了公司的認同,這是公司參與股權轉讓最為積極的意義。但同時還提醒大家,中國諸多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現象中,未經股權轉讓各方邀請或者未經股權享有人授權公司代理的情形時有發生。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有償股權轉讓無疑應屬於股權轉讓的主流形態。但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東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股東的股權。在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單方以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的,受贈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棄的意思表示,受贈人接受股權贈與,股權發生轉讓;受贈人放棄股權贈與,股權未發生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
❼ 收購產權和股權有什麼區別,收購股權應注意什麼謝謝
收購產權你要考慮自己經營該資產,或者自己請人來經營,自己實現對該資產的管理
收股權後你可以不需要改變原來這些資產的經營管理權,你自己只實現對該資產的所有權,而參與資產的經營管理
收購股權應注意:1該資產的持續盈利能力
2如果該資產盈利能力不好,你是否能夠改善
3你的公司在大的經營戰略上是否和該資產沖突
4該資產對你公司的未來戰略能有多大影響
5收購股權後你能否保留住原來資產的管理層,如果不能,你怎麼應對?
6最後是文化理念上的高精神層次是否保持一致(很多看起來完美的收購案例往往在這點是失敗的,最後凋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