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購股權價格
⑴ 公司的股權怎麼買賣轉讓
1、股權買賣雙方達成協議,以一定的價格出售、購買股權。如果雙方不能達或—致的價格,那麼收購協議也無從談起。
2、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詢問股權轉讓協議所需要的材料,每個地方的工商局所需要的材料大致一樣,但是有一些細微的差距。工商局一般都會提供格式文本,但是具體怎麼填寫,需要具體咨詢工作人員。在向工商局提交的材料中,還需要提交一個完稅證明。
3、准備股權轉讓所需要的材料:《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指定(委託書)》;股權轉讓協議;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修改過的公司章程,由新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同意股東轉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用提交決議);稅務局開具的完稅憑證。
4、拿著上述資料去工商局辦理即可。只要材料准備齊全了,一般都可以成功辦理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⑵ 怎樣進行股權收購股權轉讓
流程為: 第一、成立股權收購專項工作組,開展初步調研,確定股權收購的目的,選擇股權收購的意向目標公司,起草、洽談、簽訂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第二、成立調查小組,對出讓方、擔保方、目標公司的重大資產、資信狀況進行盡職調查,收集相關資料; 第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分析、論證股權收購在經濟、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範各種風險; 第四、委託可靠的資產評估價格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及股權價值進行評估; 第五、與股權出讓方的談判,簽訂股權收購協議書; 第六、雙方根據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規定,提交各自的權力機構如股東會就收購事宜進行審議表決。 第七、收購合同生效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資產轉移、經營管理權轉移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依法辦理包括 股東變更登記 在內的工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企業選擇適合的方式進行股權收購時還需要注意防範一定的風險,這不僅能夠避免收購失敗,更可以保護本公司以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⑶ 收購股權價格怎麼定
股權收購價格 一般來說通過四種方式確定: 1、以股權的凈資產額為主要依據; 2、以出資額為主要依據; 3、以評估價額為主要依據; 4、以拍賣價為主要依據;其中最簡單的方法是 第一種,但是只適用於股權的整體轉讓; 第二種需要注意的是股權轉讓的價格不一定等於實際的出資; 第三種需要三方審計機構介入; 第四種需要競價來拍賣,拍賣的不確定性非常大,有可能超出你的預期也有可能低於股權成本,這取決於自己的股權是否有價值。法律依據《公司法》。
⑷ 公司要如何進行股權收購
法律分析:1、收購方與目標公司或其股東進行洽談,初步了解情況,進而達成收購意向,簽訂收購意向書。2、收購方在目標公司的協助下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進行資產評估,對目標公司的管理構架進行詳盡調查,對職工情況進行造冊統計。3、收購雙方及目標公司債權人代表組成小組,草擬並通過收購實施預案。4、債權人與被收購方達成債務重組協議,約定收購後的債務償還事宜。5、收購雙方正式談判,協商簽訂收購合同。6、雙方根據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規定,提交各自的權力機構,如股東會就收購事宜進行審議表決。7、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將收購合同交有關部門批准或備案。8、收購合同生效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資產轉移、經營管理權轉移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依法辦理包括股東變更登記在內的工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⑸ 如何收購本公司股權
收購本公司股權的流程是:
1、股東會作出決議後,符合條件的股東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2、公司與股東就收購事宜達成一致,訂立股權收購協議;
3、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⑹ 怎麼確定股權收購價格
法律分析:(1)以轉讓方繳付的經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公司認可的出資額為依據。對轉讓方逾期未繳付或未繳清的部分出資額,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上述兩者應合並沖抵計價。(2)因為股權的價值隨公司的盈虧狀況而增減, 所以股權的價格應考慮公司的實際盈虧情況,以合理的價格確定。(3)轉讓方以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出資時,在股權轉讓作價時,應以折舊後的賬面殘值作價而不能以出資時的原值作價。(4)轉讓方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的,應該考慮知識產權的研究、開發費用,技術本身的先進程度,專利權、商標權取得的費用,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知識產權的使用費用等。必要時聘請專業機構以評估方式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5)公司發展前景是股權轉讓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公司發展前景廣闊,核心競爭力較強,處於上升發展時期的股權,應當價格較高;反之,則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九條 依照前條規定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收購人的名稱、住所;
(二)收購人關於收購的決定;
(三)被收購的上市公司名稱;
(四)收購目的;
(五)收購股份的詳細名稱和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
(六)收購期限、收購價格;
(七)收購所需資金額及資金保證;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持有被收購公司股份數占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