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風險警示股票一覽
⑴ 證監會警示有退市風險的32個股票名單
羊城晚報訊記者黃璨報道:12月15日,上海家化、仰帆控股、皖江物流、*ST三毛、*ST銳電、天目葯業6家公司發布退市風險提示。據統計,12月以來發布退市風險提示的上市公司已達38家,直接引發了資金的恐慌出逃,大多數公司股價都呈現了放量下跌的走勢。許多市場人士將此解讀為是在嚴格執行退市制度,進而為推動注冊制清障。
⑵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區別
退市整理股票和風險警示股票並非同一概念,投資者需要區分清楚。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⑶ 什麼叫風險警示股票
風險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或「ST」。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十條,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交易違反上述規定的,構成買入風險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資者賣出風險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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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按照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但屬於同一投資者的賬戶,仍然合並計算。
二是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合並計算。
三是買入數量按單只風險警示股票進行計算。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不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不適用風險警示板交易的相關規定。
⑷ 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怎麼辦
發布退市風險預警公告的公司中大多數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主要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除了上海家化,還有三木集團、*ST中富、榮豐控股、恆星科技、鍵橋通訊、科倫葯業、勤上光電、風神股份、青鳥華光、*ST國創、*ST成城、五洲交通、大有能源、*ST大荒、上海物貿、博匯紙業、博元投資等均因信息披露涉嫌違法違規,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創業板連續虧損二年 主板帶*st的 都可能退市
⑸ 現行A股退市風險警示規則
1、新增市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將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期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的退市指標。新規下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戴上*ST,連續兩年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准。
4、新增重大違法財務造假指標:連續2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超過相應科目兩年合計總額的50%。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
5、新增規范類指標,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6、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7、交易類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
8、關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新規前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決定書且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適用原規則;新規施行後收到相關告知書的,以2015至2020年財務數據按照原規則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2020年及以後年度財務數據按照新規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9、深市設立風險警示板,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⑹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有什麼區別
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⑺ 哪些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風險
樓主你好: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該措施被撤銷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一)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因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三)因退市後重新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出現前款第(一)項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出現前款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
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該期限屆滿後的次日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