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设计是什么意思
1. 公司股权结构设计
由于顶层设计是基于企业目前对于未来发展的判断,所以会存在两种不可避免的风险。
顶层设计是不可逆的,一旦前期的判断是错误的,企业将承担难以估量的后果。
和自下而上慢慢发展不同,顶层设计前期的投入往往和产出不成正比,企业需要等待时间来验证前期的投入是否合理。
所以,顶层设计往往只适用于企业最基础、最根本、最重大的事项,并且能够满足企业的长期发展。
公司股权设计,就是企业顶层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股权结构如何划分需要在企业创立初期就有明确的标准。虽然,在股权设计的过程中可以有调整和谈判的空间,但是从大方向上来看,设计的结果是不可逆的,对于企业而言只有一次沟通的机会。
2. 股权如何设计
股权设计:
第一、非常重要
第二、越早越好
第三、越清晰越好
股权设计涉及创始团队、公司高管以及基层组织三方。设计时要综合考虑这三方面的关系及比例。
许多中小企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创业早期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在众人心中也就是一张空头支票。等到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甚至导致公司的破产。这样的例子在现实中很多。
在股权设计中,一定要参考图片所罗列的问题,以使股权设计合理。
3. 股权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股权设计的原则主要包括:1、资本运作原则。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需求与未来规;2、控制权集中原则。避免控制权分散公司难以做出决策或错误决策;3、共赢共享原则。共担风险,共享利益;4、权责利对等原则。股权架构设计要明晰股东各方的相关责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从《公司法》谈企业家为什么要做股权架构设计
为什么要股权设计?
股权设计是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和控制。成立和经营公司就如同盖大楼需要设计图纸一样,企业做大做强也必须要有一张股权的设计“图纸”。很多创业企业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股权设计的“图纸”,或者是“图纸”设计失当而导致企业夭折。在知识开始雇佣资本的模式下,资本必须找到人才方能更有利于其价值的实现。股权设计是顶层设计,是企业内部的一个最重要的商业模式。不合理的股权分配将成为阻碍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人力资本或知识资本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技术和知识在企业股权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知识资本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最重要的资本。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合伙人股东常将社会资源、个人的技术知识、市场资源、管理经验等用于出资。人力资本以其独特的存在要求享有经营成果,并与资本投资人共享剩余索取权。
“资本雇佣劳动” 正走向“劳动雇佣资本”转变,但人力资本和附着在人力资本上的许多智力成果,在法律上却并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进行工商登记。这一现状与法律之间的差异,要求股权必须适应和实现这一变化,否则无法更好的经营和延续存在。股权设计已变得非常的重要和必要,迫使企业必须重视和实施股权设计。
股权强调的是因出资而取得的权利,而股份更注重的是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公司法》对股权和股份的使用泾渭分明。如《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样是承担责任,两者的限定分别为出资额和股份。《公司法》第三章和第五章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所以,严格来说,对有限责任公司常使用“股权”的字样,而股份有限公司更准确的是使用“股份”一词来表达。
什么是股权结构?
股权是企业之本。股权结构是指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出资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结构包含了股东人数和性质;出资的数额、方式和时间;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比例、股权比例以及股东协议对其相互关系的约定等。不同的股权结构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股权结构不仅决定了权利关系、企业理想,还决定了公司战略、组织流程、决策方式等,并最终影响了企业的绩效,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股权结构的分类:
按照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可以将股东分为: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
按照股权的集中度,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股权高度集中型: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股权高度分散型: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相对控股股东型:在有相对控股的股东之外,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按照股东的性质不同,分为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
按照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为:
控制权可竞争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
控制权不可竞争型: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按照出资的种类分为货币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实物出资等。
5. 企业怎样设计股权结构
横向架构:以不同股权类型为基础
1、一元股权架构:一元股权架构情形,主要是同股同权下的设置。同股同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权临界点,即66.7%、51%、33.4%。
2、二元股权结构:二元股权结构情形,是在同股不同权下设置,国外较普遍应用,国内上市的企业不适用。比如创始人只有1%的股权,就算企业上市99%的股权分出去了,签订了投票委任书,决策权与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手里。
3、多元股权结构:根据4C理论将股东分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分别授予股权。
纵向架构:以不同持股形式为基础
1、直接持股:表示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直接登记部分的股权是指各自已经成熟的股权+未成熟的股权;
2、大股东代持:表示该部分股权仍然登记在大股东明下,股权不显名,该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权;
3、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且纳税成本相对低,是目前做股权激励时采用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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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什么要进行股权设计和中间设计
进行股权设计,可以更好的形成股权结构;优化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水平;明确各股东的权利和责任;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扩大公司的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7. 股权设计对企业的发展有哪些作用
首先,股权结构比例与公司管理、公司决策有着重要联系,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表决权的问题,股权设计的目的应该是将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经理人的利益绑定在一起。
其次,通过股权设计对股东权利进行弱化或强化,不仅能将股权价值作为唯一的战略坐标,更能建立竞争优势,使企业实现不断增长。
最后,良好的股权设计,建立优良的股权激励模式。不仅能增强公司员工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更能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依附性。
股权设计就是公司组织的顶层设计。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战略和商业模式解决做什么、怎么做,而股权设计能够解决谁投资、谁来做、谁收益、如何分的问题。只有股权设计,才能将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经理人的利益绑定在一起;只有股权设计,才能将互联网组织变革中的合伙模式、创客模式、众筹模式落地;只有股权设计,才能将股权价值作为唯一的战略坐标,建立竞争优势获得指数级增长。有公司的历史就是有股权的历史,股权伴随每个企业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工业化时代企业成功在于善用经理人,互联网时代企业成功在于善用股权。
提出的股权设计理论,主要包括以下核心系统:
一、股权价值
计量不仅关系股东利益,而且还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股东权益,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根据资产价值属性选择恰当的方法计量股东权益价值尤为关键。
二、公司架构
股权架构就像设计大楼的架构,核心主体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子公司股权结构,关联公司交易结构。没有设计好大楼架构,工程队再给力也不可能造出摩天大楼。
三、公司治理
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上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科学。
四、股权激励
设计高管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创客模式、持股模式、分红模式。目前许多股权激励技术或方案都是基于工业化思维,没有考虑员工对企业已经没有依附性,尤其是转型升级时需要有创造力的牛人,他们想独立创业,根本不屑于拿点股份;另一方面,工业化时代以利润为坐标实施持股激励的解决方案也是极端错误的。在互联网时代,公司价值是持股激励的重要坐标。
五、股权融资
设计股权融资额度、融资时间点、估值范围、融资对象,既有资金持续经营,也保持经营相对独立性。
六、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既可以吸纳种子用户,也解决了公司初期的资金瓶颈,筹钱、筹人、筹资源。在现实很多股权众筹要么让投资人感觉被骗赔钱,要么一味追求同股同权,100个股东每人1%股份,最后公司散伙。
七、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不是债权投资,要么盆满钵满,要么血本无归。如何跨过投资中的坑,找到今天投资10万元持有1%股份,未来可能市值100亿元。
八、股权并购
设计并购和被并购方案。
九、新三板与上市
设计新三板挂牌计划、创业板、主板上市计划,公司不仅要有成长性,更重要的是必须符合挂牌、上市的规范性要求。
8. 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是什么
如下:
1、一元股权架构。这种是指股权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均一体化。在这种架构下,任何股东的权利是根据股权比例而区别的。这也是最简单的架构,需要重点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问题。
实务中存在几个表决权“节点”:一是一方股东持有出资比例达到33.4%以上的;二是只有两位股东且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1%和49%的;三是一方出资比例超过66.7%的;四是有两股东且各方出资比例均为50%的。
2、二元股权架构。是指股权在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之间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将股东权利进行分离设计。我国的公司法修订后规定,章程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当然,在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类别的股东才能这样设计,同一类股票的权利应该是一致的。
合伙人制度不是万能的
合伙人制度是企业激励的顶层设计,是激励的工具和手段,而企业的终极目标是业绩的提升和经营战略目标的达成。
合伙人制度不是万能的,首先不适合国企,因为拿出净利润或超额利润分给员工是被禁止的,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除非国资委认可。
其次不适合天花板企业。天花板企业处于衰退期,企业只能转型或者关闭,企业在这个时候推出合伙人制度,一是转嫁经营风险,纯属耍流氓,二来员工也不会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