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Ⅰ 股权稀释比例如何计算
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目前,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为了公司的发展,三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追加20万元投资。A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8.2万元,B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7.8万元,C股东不愿意再追加投资,但接受股权被稀释。那么增资扩股之后,C股东的股权如何稀释?也就是说股权被稀释后,C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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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增资扩股时涉及的四个核心指标,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它们四者的关系如下:
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融资前估值+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从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出让股权比例取决于融资额度与融资前估值这两个指标。而股权稀释比例又由出让股权比例决定(股权稀释比例+出让股权比例=1)。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额度为20万元已经确定,关键是判定公司融资前估值。何为融资前估值?融资前估值不等于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公司在融资前全部价值的评估和计算。除了财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可量化的资产,比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还包括创始团队的能力、商业模式、产品价值、公司所处的阶段等等。在确定公司估值时,有很多估值方法可供参考,比如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等。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司估值更多的是投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主观成分较大。我们假设本案例中三股东最终判定的公司融资前估值为100万元,那么出让股权比例为16.7%,计算公式如下:20万÷(100万+20万)=16.7%。也就是说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原股东的股权要同比稀释83.3%(1-16.7%)。C股东持股20%,稀释之后为16.7%,计算公式为:20%x83.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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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了C股东的股权是如何被稀释的之后,我们再做一下引申。对于C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份额,A股东、B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购权呢?答案是否定的。优先权对其相对人权利影响巨大,必须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享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对于股东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决定了C股东可以将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让与给A股东、B股东,也可以让与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Ⅱ 股权稀释怎么算
A股东稀释后股权=【A股东原股权比例*注册资本+A股东本次注资(若没有,则为零)】/新的注册资本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
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由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属于简单股权结构,中国证监会目前还未对复杂结构下的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做出规定,原则上规定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票的公司应该按照国际惯例计算该行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考依据。
【拓展资料】
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目前,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为了公司的发展,三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追加20万元投资。A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8.2万元,B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7.8万元,C股东不愿意再追加投资,但接受股权被稀释。那么增资扩股之后,C股东的股权如何稀释?也就是说股权被稀释后,C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多少?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增资扩股时涉及的四个核心指标,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它们四者的关系如下:
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融资前估值+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从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出让股权比例取决于融资额度与融资前估值这两个指标。而股权稀释比例又由出让股权比例决定(股权稀释比例+出让股权比例=1)。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额度为20万元已经确定,关键是判定公司融资前估值。何为融资前估值?融资前估值不等于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公司在融资前全部价值的评估和计算。除了财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可量化的资产,比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还包括创始团队的能力、商业模式、产品价值、公司所处的阶段等等。在确定公司估值时,有很多估值方法可供参考,比如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等。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司估值更多的是投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主观成分较大。我们假设本案例中三股东最终判定的公司融资前估值为100万元,那么出让股权比例为16.7%,计算公式如下:20万÷(100万+20万)=16.7%。也就是说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原股东的股权要同比稀释83.3%(1-16.7%)。C股东持股20%,稀释之后为16.7%,计算公式为:20%x83.3%=16.7%。
Ⅲ 增资股权怎么稀释股份
股权进行稀释,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进行增资和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增加公司股东,减少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而稀释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Ⅳ 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增资扩股与股权稀释比例如何计算?
投资人增资入股,将会同比减少所有股东原有的股权比例,这就是股权稀释。
例如:天使轮融资100万,让出公司10%的股权,那么原股东的股权都要等比稀释为100%-10%=90%;
如果公司有二位创始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融资后就变成了63%和27%,剩余10%是投资人获得的股权。
投资者是向公司增加投资。这个过程中原来投资者的股权占比会降低(也就是“稀释”),但所持有的股份数并无变化。
增资扩股融资对企业有什么优点?
增资扩股融资会给企业带来优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增资扩股的资金属于企业自有的资本,不需要还本付息;
即使分配红利,也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来决定,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这种增资扩股的“资金”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专利权作价。
增资扩股与股权稀释比例的计算在上文中为了让大家更明白也举了例子,这个例子是比较简单了,希望大家能够消化理解。
Ⅳ 如何对股权进行稀释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Ⅵ 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股权收购分为衍生产品收购和原始收购衍生产品收购通常值得通过股权转让接受原股东的股权。原始收购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权收购和公司增加资本和股份时的股权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减少,即稀释。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其实现实中也会有很多股东不同意增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Ⅶ 增资扩股应该如何稀释股权
股权收购分为衍生产品收购和原始收购。衍生产品收购通常值得通过股权转让接受原股东的股权。原始收购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权收购和公司增加资本和股份时的股权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减少,即稀释。
专业人士指出,股权稀释的最佳情况是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然而,如果这个过程处理不当,随着稀释的继续,企业家会逐渐失去控制,最终可能被淘汰。
Ⅷ 如何做股权增资扩股
据投看看所知:增资扩股这属于公司大事,一般是需要股东会来决定的,关于估值,可以按照现有资产数据按照净资产或市盈率、市销率来估算,具体按照哪种方式要结合公司的所在行业已经经营模式,建议可以先进行测算,测算占多少股,然后看看哪种更合适;大股东比例不变的话,股份就那么多,一般就得考虑稀释其他股东的,这个看你们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规则,至于以何种方式入股,协商沟通,可以按照你提到的方式的:
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就拿出数据来分析,具体可以参考财务报表、市场竞争这些全方面分析;2、A股东份额不变你可以算下相当于A持股51%增资10完后他的股权金额变为了56.1,你不消减其他股东的份额怎么可能;
3、F股东占比就是10万除以110万大概是百分之九左右;
4、股权投入可以是技术+资金的形式,但是技术值多少钱需要出具一份评估报告才可以看得出来.
Ⅸ 如何对股权进行稀释
股权股份稀释顾名思义就是股权股份所占比例减少了。
一般情况下股权股份代表的是对公司企业的投票权和分红权,所以股权股份被稀释就意味这两个权利相应减少。
当公司企业具有复杂的股权股份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股份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股份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企业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股份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股份的稀释。
股权股份稀释类型
短期股权股份稀释
所谓股权股份短期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暂时性下降。当企业购并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购并协同效应时,虽然从理论上或长期来说,是不会导致股权股份稀释的。但短期单位股利摊薄依然不可避免。这是因为,企业购并协同效应的实现主要取决于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标企业潜在价值,则不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资金、技术、高效管理等),而且需要一定的整合时间。由于在目标企业潜在价值没有完全挖掘出来之前,企业购并增值额肯定会小于购并溢价,从而会出现主并企业股东的股权股份稀释现象。
长期股权股份稀释
所谓长期股权股份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造成这种股权股份稀释的根本原因是购并溢价大于企业购并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并协同效应完全得以实现,企业购并增值额依然不能弥补购并溢价,从而单位股利摊薄现象无法自动消失。
免股权股份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股份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初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股份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企业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企业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企业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企业的估值低于公司企业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企业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企业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