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負責股權如何分配
⑴ 一人出資一人出力如何分配股權
一人出資一人出力,股權如何分配?
1. 對於技術驅動型的公司,如果一方掌握關鍵的技術,尤其是國家發明專利,並且該技術人員的參與對公司的運營至關重要,那麼這一方應該佔有較大的股份。在這種情況下,技術人員的貢獻決定了公司的成敗,因此他們在股權分配中應占據主導地位。即使另一方出資,技術人員的股份佔比也不應低於控股水平。如果技術人員不拿薪水,他們的股份佔比可以達到最大;如果技術人員拿薪水,則需要對股份進行相應折算,但技術人員仍然應該是控股方。
2. 對於資產驅動型的公司,如果公司的發展主要依賴於資產的投入而非技術或專業知識,那麼出資方應佔有較高的股份。如果出力方沒有關鍵技術或其他專業技能,僅僅是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其股份比例就會相對較低。例如,經營快遞代收點,出力方的貢獻主要是簡單的人力,這種情況下,他們的股份比例就會較低。如果給管理人員發放薪水,他們的股份還需要相應減少;如果不發放薪水,可以適當增加股份,但股份佔比不得超過控股水平,資本方仍然是控股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⑵ 兩人合夥各出資一半,一人負責業務,一人負責公司運營怎麼分配股權
雖然出資相同,但切忌平分股權,否則公司未來決策容易出現問題。
比較合理的方式是運營決策的人佔大股,但要明白一點,股權比例並不一定等同於分紅比例。分紅比例可以平分。
⑶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股份按照55分成。前三年每年利潤百分之五十拿來分紅,出錢方拿7成(具體由二位自己協商)
剩下一半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原投入資金不準撤。
三年後55分成。公司發展由你們自己而定·具體由你們自己商量
前三年不平等分紅,一拿出資金方,確實拿自己的錢去冒風險。因為你們是一方出錢一方出力。
另外,也是為了保護出力方不會因為有錢之後而把出錢方撇開,從而造成合作流產,也印象兩人之間的友誼。三年百分之50的利潤囤積,可以補充出力方以錢分紅少而受損失。因為出錢方原始投入也有一半歸你所有,我想這樣是最合適的。
⑷ 4人合夥生意,出資一樣,但只有一人做事,股權應怎樣分配
涉及到出資的方式、技術出資需要評估、勞力不得作為出資。如果該股東未能就技術評估出資,而又想佔有更高的股份。一、可以在設立時,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東設立協議中明確約定,不以出資比例分配紅利,而是以雙方約定的比例分配紅利。二、可以在公司設立後,由其他股東將部分的股權無償轉讓給該項目股東。
首先,了解下這些內容:股權比例一般按出資份額分配,評估一下各自出資的價值、場地、經驗這些怎麼估值是需要商量的,需要一致認同。公司法允許股權分配實行公司自治原則,怎麼分都不限制。考慮經營風險,可以先確定一個分配標准,然後附加條件,約定在什麼條件下調整股權。在前期貢獻大的一方可以多分點股份,然後後期按經營成果適當調整,約定一方到時以什麼代價出讓多少股份。這些約定寫進股東協議就可以了。
其次,投資涉及涉及財產的累積以求在未來得到收益。技術上來說,這個字意味著「將某物品放入其他地方的行動」(或許最初是與人的服裝或「禮服」相關)。從金融學角度來講,相較於投機而言,投資的時間段更長一些,更趨向是為了在未來一定時間段內獲得某種比較持續穩定的現金流收益,是未來收益的累積。
最後建議預留30%左右的股權做為以後的追加和公司的再投入。要明確的確定勞力方在公司管理發展方向的領導決策權,同時應在合同中提出四人以後再追加投資或者撤資等方面的問題,然後還應該提出勞力方有優先購買(剩餘或撤股的股權)權。
而以上均為理論,請一定要根據實際進行可行性方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