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的退出方式股票上市
❶ 融資時投資方有幾種退出方式
常見的有一下幾種,也歡迎大家補充
管理層回購:比較常見,一般的機構都會有設有這樣的保護性條款,主要是企業的管理層按照約定的價格回購投資人手裡的股權
下輪退出:比較理想的退出方式,當有下一輪資金進入時,前期的資金可以選擇以某個價格將股份出售給下輪機構
IPO:這是最理想的方式,投資的企業上市,過了股權鎖定期就可以公開在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
被收購:投資的企業被收購,投資機構可以直接變現
破產清算:最悲劇的退出方式,最好的結果就是能抱個桌子椅子了,一般情況下一個公司走到破產清算,都是先還工人工資和外債,所以投資機構的錢基本就沒有再回本的可能了
❷ 對風險投資來說最有利的退出途徑就是企業股票發行上市。 對嗎
對風險投資來說最有利的退出途徑就是企業股票發行上市。 對。
❸ 新三板股權投資的 退出方式有哪些
對於直投新三板的投資人,退出方式有以下幾種: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原股東回購、管理層收購。後期如果競價交易制度和轉板機制出來後,還可通過競價交易和新三板轉板退出。
股權眾籌對接新三板,有這兩種退出方式:一是IPO或掛牌新三板退出,IPO包括國內A股IPO(創業板、中小板或主板)和國外IPO(香港主板、美國NASDAQ);二是其他渠道退出,包括股權轉讓、借殼上市、原股東回購或管理層收購。投資騰訊眾創空間是隔壁錯的平台。對於基金投資者而言,能否順利退出資金還需要考慮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是基金的存續期限及新三板的鎖定期。目前投資於新三板的基金產品多為封閉式基金,有明確的存續期限。如,某些基金的存續期限為3+2年,其中前3年為投資期,後2年為退出期。其二是企業成長性。即便股權眾籌項目能夠成功登陸新三板,投資者能否順利地從新三板退出還有賴於企業是否有較好成長性。縱然新三板成為了眾多投資者的寵兒,其較差的流動性,不高的企業交易活躍度依舊是投資者所要面對的一個難題。一般而言,具有較好成長性的企業的交易活躍度越高,投資者越容易退出資金。此外有一些眾籌項目設置了股權回購協議,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資的風險。
❹ 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是怎麼樣的
您好,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有很多種,包括:
1.首次公開發行投資人最喜歡的退出方式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常說的上市,是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業上市主要分為境內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內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見的有港交所、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等。
2.並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並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主要分為正向並購和反向並購,正向並購是指為了推動企業價值持續快速提升,將並購雙方對價合並,投資機構股份被稀釋之後繼續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並購直接就是以投資退出為目標的並購,也就是主觀上要兌現投資收益的行為,按現在的情況看,有些並購案是不得已而為。
通過並購退出的優點在於不受首次公開發行諸多條件的限制,具有復雜性較低、花費時間較少的特點,同時可選擇靈活多樣的並購方式,適合於創業企業業績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滿足上市的條件或不想經過漫長的等待期,而創業資本又打算撤離的情況,同時,被兼並的企業之間還可以相互共享對方的資源與渠道,這也將大大提升企業運轉效率。
3.新三板退出: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
相對於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優點:
其一,新三板市場的市場化程度比較高且發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場的機制比較靈活,比主板市場寬松;
其三,相對主板來說,新三板掛牌條件寬松,掛牌時間短,掛牌成本低;
其四,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退出價格卻一直飽受資本市場詬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投資者門檻過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數量不足、政策預期不明朗等造成。關於增加做市商、擴大做市商范圍等改革措施未來仍有完善空間。
對企業來說,鑒於新三板市場帶來的融資功能和可能帶來的並購預期,廣告效應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業一個比較好的融資選擇;對機構及個人來說,相對主板門檻更低的進入壁壘及其靈活的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制度,能更快實現退出。
4.借殼上市:另類的首次公開發行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5.股權轉讓: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即四板)公開掛牌轉讓等。
6.回購:收益穩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
7.清算:投資人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並不是所有投資失敗的企業都會進行破產清算,申請破產並進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還要經過耗時長,較為復雜的法律程序,如果一個失敗的投資項目沒有其他的債務,或者雖有少量的其他債務,但是債權人不予追究,那麼,一些創業資本家和企業不會申請破產,而是會採用其他的方法來經營,並通過協商等方式決定企業殘值的分配。
❺ 私募基金怎樣通過IPO方式退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經營達到理想狀態時進行。當被投資的企業公開上市後,私募基金再逐漸減持該公司股份,並將股權資本轉化為現金形態。
IPO 可以使投資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實現資本的盈利性和流動性。根據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發現,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5)投資者的退出方式股票上市擴展閱讀
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項目選擇、投資合作和項目退出的整體運作過程。每個投資機構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和特點,其運作通常低調而且神秘。
從某種程度上看,私募股權投資的不同運作模式直接影響了投資的回報水平,是屬於不能外泄的獨占機密。雖然我們可能無法知道各個投資機構在具體的投資運作中的許多細節,但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
❻ 投資者有什麼樣的退出方式
股票/期貨:賣出
基金:贖回
房產/黃金/收藏品:拍賣或變現
存款:取現
❼ 股權退出方式有哪些
先回答下
股權退出是什麼?
股權退出是股權投資管理的最後一步,也是判定投資成敗與否的重要指標。大體是指投資者出售其持有的權益資本以收回投資,同時實現投資收益的一個重要過程,這通常是在投資機構或個人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發展相對比較成熟之後。
那麼股權退出一共有幾種方式呢?
它通常有以下七種退出方式,即股權轉讓,新三板退出,IPO,清算,借殼上市,回購以及並購退出。
目前較為常見的退出方式就是新三板退出、並購、回購、IPO等。其中股權轉讓是一種快速的退出方式,而新三板退出則成為了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新三板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之下,目前越來越壯大。2015年股權投資機構新三板退出貢獻了接近50%的退出案例數量。
❽ 除了IPO,私募股權投資還有哪些退出方式
除了IPO,私募股權投資還有兼並收購、管理層回購等一系列退出方式。
「退出」是指整個私募投資基金運作過程的最後一個環節,創投機構在資本市場上出售所持權益資本,實現收益。「退出」是投資的最終目的,順暢健全的退出機制,是判斷一個投資機構能力的有力體現。
一提到「退出」,很多人就會想到「IPO」,認為只有IPO才是私募股權投資的完美歸宿。其實不然,根據清科公布的2017年前三季度VC/PE退出方式分布中可以看出,常見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並購、回購、清算等。
IPO:現階段最好的退出方式
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Offering),也就是上市,是指企業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後,私募股權投資人將其所持股份在公開市場套現,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
在證券市場杠桿的作用下,投資機構可通過IPO獲得高額的收益;對企業而言,除了企業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資本市場對企業良好經營的認可,可在證券市場上獲得進一步發展的資金。
並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並購退出,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時機成熟時,將所持企業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以此獲得資金並順利退出的方式。
通過並購退出的缺點主要在於其收益率遠低於IPO、潛在實力買家數量有限、容易使企業失去自主權。企業在找尋合適的並購方,選擇合適的並購時機,對公司進行合理估值時也存在不小挑戰。
回購:穩定保守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投資機構回購股份,從而完成退出的方式。
一般而言,回購退出其實是一種不大理想的退出方式,回購的回報率遠低於IPO、並購,一些股東回購甚至是以償還類貸款的方式進行,總收益不到20%。回購適用於經營日趨穩定但上市無望的企業,根據雙方簽訂的投資協議,投資機構向被投企業管理層轉讓所持公司股份。
但是回購具有回報率穩定、交易過程簡單的優點。並且對於企業而言,回購可以保持公司的獨立性,避免因創業資本的退出給企業運營造成大的震動。
在私募股權投資業務中,投資機構有時會與目標公司經營方簽訂回購權條款,也稱「對賭協議」,當目標公司未能按協議完成預期目標時,目標公司將以不低於投資價格的價格回贖其所持股權以保證投資收益。
清算: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在投資項目失敗後,投資機構選擇的退出方式,目的在於盡可能多地收回殘留資本,其操作方式分為虧損清償和虧損注銷兩種。
清算是投資人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只有在目標企業前景堪憂或者客觀上已經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投資機構才會採取清算以達到止損。
一旦啟動清算程序,投資機構收回投資成本已經是比較理想的結果,90%以上的項目約定中有優先清算條款,投資人擁有清算優先權。但通過破產清算方式退出,往往意味著投資失敗,會引起外界對投資機構投資能力及市場判斷力的質疑。
❾ 為什麼公開上市是投資項目退出的途徑,公開上市是指公司公開上市嗎
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LZ你得知道什麼是公開上市以及公開上市的意義。
首先,簡單的說是指基本法人主體的組織(企業)在公共市場,不附加多餘條件的將股本投放至資本市場流通,而流通股本的構成又分成多種形式,例如是否含有投票權,是否定期限制流通及僅限分紅權益等,這里不做贅述。
公開上市作為投資項目退出途徑是一種衍生方式,而公開上市的基本意義在於融資與資本流通以及資源的再次配置;相對於公開上市,另一種募資方式是私募融資,是指在限定的一定范圍內向指定數量的個人或組織通過股權,債券或多種組合的方式進行融資的方式,是非公開的,對應公開上市的形式。
有了以上的了解作為基礎,我們再看,投資項目退出途徑的問題。
一般投資者投資一家沒有登錄資本市場的企業,一般所指的就是沒有登錄至公共證券市場;一般投資者選擇的是以現金或其他等值資產換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債權抑或可轉債股,可轉股債權等單一或組合形式來實現,那麼隨著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投資項目可能實現收益或貶值虧損,除單一債權情況外,投資者都需要將需要將對應的投資獲取價值貨幣化,以完成整個投資的最後一步。
其中涉及到的典型方式不僅是IPO(公開上市)一條,如果項目成長到非常理想的狀態,足以登陸至資本市場,那麼就會優先選擇公開上市,公開上市因為面對的交易者多,交易量大,其資產貨幣化的進程將更加容易實現,也能夠最大程度的保證在貨幣化階段不會因交易環節產生過多的結構性費用。而項目如果出現增長速率放緩等讓投資者認為其項目資產價值劣質化的因素,或項目短期因政策等各種原因無法登陸資本市場等原因時,投資者可能會選擇通過向某一特定群體,個人,組織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進行最後的貨幣化程序。這一類收購方通常包括對項目公司覆蓋市場有興趣的大公司,行業中處於領導地位的同業公司等。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僅供參考。